近年来物流政策回顾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近年来物流政策回顾发布时间:2015-06-30来源:湖北省运管局阅读次数:29【字体:大中小】2012年,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持续改善,但与行业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2013年,物流业发展还需要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业界特别期盼物流“国九条”等政策落到实处。2012年,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持续改善,但与行业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2013年,物流业发展还需要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业界特别期盼物流“国九条”等政策落到实处。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业内称为物流“国九条”。2012年,以落实物流“国九条”为主线,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相继出台。(一)物流“国九条”落实情况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意见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162号)精神,有关部门继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一是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业和包括物流辅助服务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启动,试点范围从年初的上海市已扩大到12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2012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财税,〔2012〕13号《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对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税实行减半征收。2012年,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推荐、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4号),第八批、397家物流企业纳入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营业税差额征税:营业税计税方法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同一项收入会因为分工而被征多道税,因而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税制内部通过差额征税政策,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的重复征税问题。待将来全面实行增值税的时候,以上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到2012年年底,试点企业总数已达1331家。与前几批相比,试点企业进入门槛有所降低。二是清理和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全国共排查出771个需要整改的项目。撤销和调整了一批收费站,降低了一批收费公路通行标准,取消了一批超限超期收费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工作也有新的进展。2012年4月,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严禁随意变更政府还贷公路属性、违规转让为经营性公路。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下发《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5号),提出要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交通运输部印发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12〕171号),分别从基本要求、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奖惩等方面对路政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规范。2012年年底,国务院发布630号令,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部分修改,增加一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为推广甩挂运输解决了保险方面的政策问题。三是城市配送获得政策支持。2012年6月,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211号)。要求,完善城市共同配送节点规划布局,鼓励商贸物流模式创新,加快物流新技术应用步伐和加大商贸物流设施改造力度。为落实指导意见,财政部、商务部下发通知,支持包括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城市共同配送项目在内的六类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广州、武汉、合肥等城市被纳入第一批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四是各部门对物流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国家发改委按照《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9]695号)的规定,继续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业及农产品冷链项目。2011年,国家启动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成为首批试点省市。2012年7月,重庆市、深圳市、长沙市成为财政部、商务部批复的第二批试点地区,对试点地区给予资金支持。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印发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37号),明确今后每年从车辆购置税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重点支持交通、物流等10个领域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交通运输部对公路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给予资金支持。五是农产品物流受到重视。2月1日,第九个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要求继续推进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拥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财政部、商务部继续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支持在有条件的城市建立覆盖全部大型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机械化定点屠宰厂和标准化菜市场,以及部分团体消费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六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铁道部下发《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标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取消铁道部18个铁路局(公司)原有的铁路工程交易中心。长期以来依靠国家投资的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物流基础设施领域进一步开放。七是取消不合理收费。有关部门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物流领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项目得到取消和调整。2011年底和2012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先后两次发文,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费等部分内容涉及物流企业。9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物流行业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得到取消和调整。(二)物流业相关规划陆续出台2012年,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物流业发展相关规划陆续出台。7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国发[2012]18号)。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初步形成以“五纵五横”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总里程达490万公里。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47号),提出重点支持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示范工程等18项工程。12月,国务院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62号),要求重点发展包括现代物流业在内的12项生产性服务业。按照《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煤炭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和《应急物流发展专项规划》正在起草编制。(三)支持物流业发展纳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重要内容201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提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支持和改造具有公益性质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支持流通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统一配送;引进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带动传统流通产业升级改造。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的10项政策,在物流方面提出推进收费公路清理、规范交通执法和保障物流配送等相关减负要求。(四)物流业引导和管理力度加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逐步加强分类管理,引导物流业发展。一是仓储业指导意见出台。2012年12月,商务部发布《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435号),引导仓储企业由传统仓储中心向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提出了未来五年物流仓储业效率提升目标。二是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出台。2012年10月,国务院第625号令发布《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减少了行政许可项目,简化了审批程序;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水路运输交通主管部门的公共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水路运输安全;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水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法律义务。三是铁路货运引入电子商务机制。2012年,继铁路客运实现电子商务机制后,全国铁路开始试行货运电子商务,货运需求网上受理,推行“实货制”运输方式。此次货运组织改革的目标是“网上受理、全程服务、自愿选择、公开透明”。四是民航业发展指导意见出台。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提出民航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五是支持航运业平稳发展。为积极应对航运业的困难局面,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三方面政策:一是关于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二是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三是允许将融资租赁船舶视作认定企业资质的自有运力。特别是第三个政策,有助于缓解航运企业资金压力,帮助航运企业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航运形势。六是加强快递市场规范管理。2012年11月,交通运输部起草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邮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的通知》,提出收寄验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国家邮政局还与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2]1号)。年底,《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引发业内巨大争议。七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整合。2012年10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要求,整合特殊监管区域类型,完善政策和功能,强化监管和服务。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五)安全管理连续发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加强物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出台意见。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从10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28项重大政策措施。二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2012年5月,交通运输部起草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邮政局下发《关于严密防范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非法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快递服务信息的通知》,要求全行业开展寄递企业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六)绿色低碳物流提到议事日程一是国家规划重视绿色物流发展。2012年,国务院相继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和《“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实施绿色交通行动,提升运输工具能源效率,引导树立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二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获批。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1]53号)精神,北京、昆明、西安等16个城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三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下发。根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374号),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2年度)》。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领域有: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领域、道路运输装备领域、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领域、水路运输装备领域、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试点示范项目。物流业是新产业、新行业,新的经营业态和模式不断涌现,需要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从影响行业中长期发展的角度看,目前我国物流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政策问题:(一)“营改增”试点中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较多目前,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较多是这次“营改增”试点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90.6%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与营业税体制对比计算,“货物运输

1 / 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