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标准及释义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产品》GB/T19630-2005第1部分:生产(种植\食用菌\野生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蜂产品)第2部分:加工第3部分:标识和销售第4部分:管理体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定中心(CNAB)•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中国农业大学(CAU)•中国标准化研究院(CSRC)有机食品基本标准1.联合国层次的有机食品标准2.以国际有机农业联盟(IFOAM)为代表的有机食品基本标准3.国家及地区性的法规(美国\日本\欧盟等)IFOAM标准IFOAM(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基本标准《有机农业和食品加工标准》(BasicStandardsforOrganicProductionandProcessing),反映有机生产和加工方法的最新情况。它不是最终的标准,而是为认证机构或有机认证管理者提供一个框架。国家及地区的有机食品标准欧盟:2092/91条例(1993年实施)EU1804/99(2000年实施)美国农业部(2002年10月实施)NOP-《有机产品生产法》日本农林水产省(2001年4月实施)JAS-农林产品品质规范中国《有机产品》标准(2005年4月1日实施)一、范围、引用文件和定义1范围GB/T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作物、食用菌、野生植物、畜禽、水产、蜜蜂及其未加工产品的有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有机生产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作物种植、食用菌栽培、野生植物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养殖及其产品的运输、贮藏和包装。一、范围、引用文件和定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一、范围、引用文件和定义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9630的本部分。必须充分掌握这些术语的定义和内涵,并在实际操作中熟练和准确地加以运用。例如“平行生产”,包括有机与常规、转换与常规及有机与转换等情况。一、范围、引用文件和定义有机农业是指遵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过程中不采用基因工程技术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物质,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过程。一、范围、引用文件和定义国外一般以“有机产品”(Organicproducts)称谓,其中包括有机农产品、有机纺织品、有机农用生产资料、有机化妆品、有机中草药材、有机家具、有机旅馆等。有机食品是指产地符合有机产品生产基本条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中不使用转基因技术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品,经合法的认证机构认证获得有机证书的食用产品。要正确理解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概念:1.有机食品不等同于无污染的食品。2.有机农业并非是不用化学合成物质的农业。3.有机方法种植的作物产量并不一定低。4.有机农业生产并不是简单地用有机肥替代化肥。5.有机农业不等同于传统农业。4作物种植4.1总则4.1.1农场范围农场应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可以是多个农户在同一地区从事农业生产,这些农户都愿意根据本标准开展生产,并且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检查员检查农场时,最重要的参考材料之一是农场的地块图。地块图的信息是否详细与清晰将直接关系到检查的效果。检查时间安排在申请认证的产品过程的适当阶段,在生长期和加工期至少需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于首次检查,不少于2/3的生产活动范围。种植区域地块分分布图北地块图4.1.2产地环境的要求有机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有机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b)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c)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检测的标准:可用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代替国标进行监测。其他机构均采用国标进行监测或不监测4.1.3缓冲带和栖息地如果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应当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以防止临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在有机生产区域周边设置天敌的栖息地,提供天敌活动、产卵和寄居的场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控制能力。缓冲带的宽度应视污染源的强弱、远近、风向等因素而定。要起到有效的隔离作用。缓冲带的作物要按有机方式种植和管理,品种不可以与申请认证的作物相同。缓冲带的作物只能作为常规产品处理。基地是否有意识地保护天然栖息地。要求基地保存部分田边杂草,注意保护野生动物等。4.1.4转换期*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提交认证申请之日算起。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转换期,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转换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转换期从按照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转换的意义不仅在于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质的降解和土壤结构和微生物组成的改善等,也在于建立起完整的有机管理体系,这是需要时间的。世界各国对转换期的长短规定各不相同。农场历史是决定农场地块有机转换的关键依据之一;能否提供真实的、经得起追踪的数据和材料,能否经得起检查员对农民的跟踪审核,是决定农场能否被认证机构认可转换期提前的最基本条件。4.1.5平行生产*如果一个农场存在平行生产,应明确平行生产的动植物品种,并制订和实施了平行生产、收获、储藏和运输的计划,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记录体系,能明确区分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农场可以在整个农场范围内逐步推行有机生产管理,或先对一部分农场实施有机生产标准,制订有机生产计划,最终实现全农场的有机生产。要求管理者投入特别的精力做好平行生产的管理,做好所有地块的管理工作,并严格区分收获的作物。检查的重点应放在验证申请者是否采取了严格的防止产品混杂的措施上。检查员实地检查时将对平行生产管理进行严格的审核,尤其对投入物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相关记录的审核。4.1.6转基因禁止在有机生产体系或有机产品中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动物、种子、成分划分、繁殖材料及肥料、土壤改良物质、植物保护产品等农业投入物质。存在平行生产的农场,常规生产部分也不得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转基因证明的出具:已有转基因品种的作物需由农业主管部门或权威的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抗虫棉、彩椒、玉米、大豆等);尚无转基因品种的作物由种子公司出具证明或由认证企业出具未使用转基因种子或种苗的声明。4.2.1种子和种苗选择应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当从市场上无法得有机种子或种苗时,可以选用未经禁用物质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订获得有机种和种苗的计划。应选择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的作物种类及品种。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的遗传多样性。禁止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4.2作物种植种子的消毒方法:可以采用温汤浸泡、太阳照射等方法,但不得使用化学合成药物处理。4.2.2作物栽培应采用作物轮作和间、套作*等形式以保持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持土壤肥力。在一年只能生长一茬作的地区,允许采用两种作物的轮作。禁止连续多年在同一地块种植同一种作物,但牧草水稻及多年生作物除外。应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合理的灌溉方式(如滴灌、灌、渗灌等)控制土壤水分。应利用豆科作物、免耕或土地休闲进行土壤肥力恢复。轮作-在同一块田地上,有顺序地在季节间或年间轮换种植不同的作物的一种种植方式。轮作有利于控制杂草和病虫害;有利于均衡地利用土壤养分;有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状,调节土壤肥力防止土壤侵蚀。间作-一茬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生育季节相近的作物,在同一块田地上成行或成带(多行)间隔种植的方式(玉米与豆类,玉米与花生等)。间作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减少光能的的浪费,同时两种作物间作可产生互补的作用。套作-在前期作物生长的后期的株、行或畦间播种或栽植后季作物的种植方式。采取这种方式时,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物共生期只占生育期的一小部分时间。套作的主要作用是争取时间以提高光能和土地的利用率(例如小麦套玉米等)4.2.3土肥管理应通过回收、再生和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来补充因作物收获而从土壤带走的有机质和土壤养分。保证施用足够数量的有机肥以维持和提高土壤的肥力、营养平衡和土壤生物活性。…续上页有机肥应主要源于本农场或有机农场(或畜场);遇特殊情况(如采用集约耕作方式)或处于有机转换期或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时,经认证机构许可可以购入一部分农场外的肥料。外购的商品有机肥,应通过有机认证或经认证机构许可。在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中,有机物质应主要来自有机农场体系,通过有机生产单元内部有机质的循环来维持土壤的肥力,包括种植豆科作物、轮作、使用作物秸秆等。外购的商品有机肥,符合NY525-2002的要求,应通过有机认证或经认证机构许可。应符合作物的生长规律及土壤性质,科学合理地施用有机肥。应防止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的带入。(续上)限制使用人粪尿,必须使用时,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并不得与作物食用部分接触。禁止在叶菜类、块茎类和块根类作物上施用。有机蔬菜中绝大多数都是不能使用的。如使用人粪尿,必须注意其处理过程和腐熟状况。4.2.3土肥管理天然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不得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只能作为长效肥料并保持其天然组分,禁止采用化学处理提高其溶解性。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但禁止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续上)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A。使用附录A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附录D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估。限制使用:化肥的原料是天然的磷矿石、钾矿石等,施用时保持着其天然组分,但由于天然矿石经过化学处理后改变性质,提高了溶解性,从而变成化肥。转基因技术近年来在微生物领域很快发展,因此在使用微生物制剂是要注意。(续上页)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重金属含量或其它污染因子进行检测。应严格控制矿物肥料的使用,以防止土壤重金属累积。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污染因子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肥料,应限制使用量,以防土壤有害物质累积。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微生物肥料:NY227的技术要求腐殖酸叶面肥料:NY/T394的要求限制使用人粪尿(按NY525要求,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叶菜类作物和块根、块茎类作物)作物种植(土肥管理)施肥量≤当季作物的吸收量/利用率原则上纯氮含量不超过170公斤/公顷.??凡是使用矿物肥的农场,应向检查员和认证机构提供肥料说明书或相关数据,以确保其中的重金属不超标;长期使用鸡粪等有机肥土壤中,重金属(例如镉)的含量明显增高;商品有机肥的问题;草炭只允许用作盆栽基质(大量草炭来自湿地);有机肥料NY525的要求: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30%重金属含量:汞≤5.0mg/kg镉≤3.0mg/kg铅≤100mg/kg铬≤300mg/kg砷≤30mg/kg蛔虫卵死亡率:95%-100%大肠杆菌值:1/10-1/100作物种植(土肥管理)禁止在其中加入以下物质:(1)任何化学合成的肥料或化学复混肥;(2)不稳定元素,如放射性元素、稀土等;(3)各类激素、抗生素、杀虫剂、杀菌剂等;(4)不明或致病微生物;(5)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6)其它性质不明物质。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