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厌学心理形成原因及解决方法浅析一、调查概况改革开放持续推进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特别是大中城市、沿海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外出打工的人数逐年增多,随之而来的关于留守儿童问题也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笔者作为基层教育管理者,真切感受到了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留守儿童中普遍存在的厌学心理向农村学校教学提出了挑战。为此,2014年3——6月份,笔者对甘溪乡3—8年级留守儿童的厌学心理形成因素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统计,双亲均外出的占调查总人数的62.7%;父亲或母亲外出的分别占11.8%和5.4%,外出打工家长的年龄相对集中在32~46岁年龄段。在这些留守儿童中,有43%左右存在厌学现象。他们对学习不感兴趣,甚至对学校教育产生严重的厌恶、抵触心理二、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一)具体目标1、了解乡镇学校留守儿童的厌学心理现状。2、当前乡镇学校留守儿童的厌学心理形成的因素及对策。(二)调查方法1、问卷调查学生问卷,内容涵盖教育价值观、学习态度、学习需求和学习目的四个方面。问卷调查在各班教室及其他场所进行,共发问卷560份,回收有效问卷524份,接近理想的高效样本数。2、座谈会及个案调查整个调查共召开了两次家长座谈会,四次学生座谈会。这些座谈会,不仅为我提供了大量生动的典型材料,而且为理性分析提供了依据。三、调查结果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多次家长、学生座谈结果显示,乡镇学校留守儿童的厌学心理具有共同的特征:“学习效果不理想——丧失学习信心——失去学习兴趣——学习效果更糟糕——更不愿学习——厌恶学习”这样的一个恶性循环。而留守儿童厌学心理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因素:1、学习的自信心丧失。根据调查,约25.9%外出民工因长年在外地工作(三年及以上),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辅导和学习心理辅导,这些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相对要差一些,而学习和生活条件会直接对学习信心产生负面的影响,一旦出现考试成绩不理想,他们就容易丧失自信心。一旦自卑心理在他们心中扎下根,他们就无法重拾自信,就会陷入上述恶性循环中,导致厌学。2、家庭因素家庭环境因素对孩子性格、心理状况的影响极其重要。经调查统计发现,在厌学的学生中,由于家庭环境造成厌学心理的占76%以上。(1)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太少。有些父母受生活压力和自身文化素质的影响,对孩子缺乏耐心,没有时间与孩子沟通,或者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与孩子沟通,不能给他们及时的心理上的疏导。在回答“我能感到父母对我的喜爱”一题时,有44.3%的孩子持否定态度。对“我觉得父母很愿意跟我在一起”一题的回答,有36.7%的孩子是从不或偶尔。在调查中,40.9%的孩子觉得父母不尊重自己的观点,认为父母不关心自己课外生活的孩子有56.1%。当问及“当我感到伤心的时候有没有从父母那儿得到安慰”时,47.5%的孩子说没有。同意“我觉得和父母之间存在一种温暖、体贴和亲热的感觉”的仅占22.3%。(2)从本次调查的情况来看,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不高,对孩子厌学心理的产生有相当大的影响。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不高会使孩子学习积极性下降,从而导致学习成绩的下降,学习成绩的下降又反过来影响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如此也是形成恶性循环。如B学生的家长在一次家长座谈会上交流时,谈到孩子学习后进时,他竟然说:“唉,我没办法,让他读到初中毕业就就出去打工。”家长对孩子抱这样的态度,孩子还需要努力做什么呢?等到毕业就行了,也不需要进步。(3)缺少或没有家庭学习辅导。农民工家长自身文化水平不高是一重要因素。根据调查,他们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9.6%,大专以上文化的为0,其余的为高中或中专。这些家长多数外出,无法为孩子提供家庭学习辅导,即便在家的,也因为自身的文化水平偏低,无法辅导孩子。因此,即使孩子基础差,学习后进,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干着急。(4)家庭气氛的不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家庭和睦,气氛融洽,孩子会得到更多的关心、照顾和爱。而父母脾气不好或婚姻状况不佳,给孩子的支持和帮助有限,严重者没心思管教孩子或拿孩子出气,孩子得不到应有的温暖,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变得孤独、懦弱、恐惧、暴躁或注意力不集中等,严重影响儿童的心理发展。有的父母经常在孩子面前吵嘴甚至打架,有的自身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等),使得他们的孩子产生不安、烦躁、恐惧心理,无心学习,导致学习成绩不佳,从而渐渐产生厌学心理。(5)家长不正确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诸多因素中教育方法失当对儿童的影响最大。如果父母教育方式过于严厉甚至粗暴,为了躲避家长的惩罚,将使儿童养成欺骗的不良习惯,而欺骗一旦形成常态,真正努力做事的劲头就没有了。而家长对孩子的过分保护和干涉,又会影响孩子自信心的建立和独立人格的形成,养成孩子轻视、厌恶劳动,过分依赖父母的不良作风。(6)隔代抚养让孩子接触不到符合年龄和时代特征的教育。因多数父母平时不在家,照管孩子的责任也就落到了祖辈身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祖辈由于年龄及时代背景等原因,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人生观、价值观等问题上和现实社会有着很大的差异,很难对孙辈进行合理的教育,有时甚至就停留在让他们吃饱就行了。即便是教育也只能拿他们那个时代的经历作为依据,又得不到孙辈的认同,两代人之间很难有顺畅的、有效的沟通。而不少祖辈为减轻经济压力,还得重新又当爹又当妈,上山下田劳动之余还要从事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家务劳动,作为新时期孩子应该受到的实践教育、创新意识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几乎为零。四、解决留守儿童厌学问题的方法。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方法对厌学儿童进行辅导。1、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关爱。对于那些有厌学心理的留守儿童,要用更多的耐心与爱心去感化他们,教师要经常保持和蔼可亲的形象,不让学生产生恐惧,害怕与老师接近的心理。并经常与孩子进行心灵的交流,孩子在生活、学习上有困难时,要多给予帮助,直至其度过困难时期,把爱和期望传递给他们,以适当弥补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而缺失的父爱母爱。2、帮助留守儿童建立自信。针对留守儿童由于家长不在身边引起的自卑心理。教师要引导他们建立平和的心态,不与别人攀比,去除自卑的根源。在此基础上,多用鼓励及赞扬的言语和欣赏的眼光,放大他们的优点,让他们知道自己其实是聪明的孩子,是优秀的孩子,而且要让他们觉察出在老师眼里,他们是和别的孩子同样的活泼可爱,同样的重要。3、积极开展活动,激发留守儿童的生活热情。课内外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转移孩子来自家庭及其他地方的负面感知,给孩子以大家庭的温暖,激发其学习兴趣和生活热情。如开展主题班队会、书法、绘画、舞蹈等活动,让学生多参加集体活动,多角度地感受学习和生活的快乐,生活态度积极了,厌学情绪自然也就消除了。4、经常和家长沟通,引导他们对孩子进行健康的教育。要改变家庭环境对留守儿童厌学心理的影响,需要教师了解并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状况,便经常与家长沟通。(1)把孩子在学校的真实表现反映给家长。反映情况时,要讲究一些技巧,尽量选学生表现好和有积极转变的方面,不能把沟通变成诉苦。即使学生在校表现不够好,也不能严重化,应减低“杀伤力”,并建议家长从哪些方面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2)告诉家长不管有多忙一定要抽出时间关心孩子。要求家长在生活上要多关心孩子,比如孩子近期身体怎样,不同的季节在饮食上要注意些什么等。学习上有没有困难,并鼓励孩子努力学习,不能像自己一样只能下苦力,并且经常和孩子分享自己的经历,是艰辛还是欣慰都可以和孩子交流,让孩子感受家长真实的生活,能够淡化地域距离感。(3)教给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①善于发现。发现是沟通的关键。家长在倾听的过程中,不但要认真倾听,而且要善于思考,注重在谈话中发现孩子的闪光点。比如,发现孩子能够独立地讲述简短的故事时,要及时给予赞赏:“你讲得不错!”孩子第一次能坚持自己的观点据理力争时,就应该称赞:“你很有主见,很了不起!”要注意培养并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能一味地说教、指责,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这样,孩子不但愿意经常和你沟通,还能提高沟通的质量。②慎用批评。批评是教育孩子不可或缺的手段,但使用不当,也会影响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扼杀孩子的灵性。犯了错误的孩子,最担心失去父母的爱,所以家长的批评最好从谈话开始,千万不要过早地下结论或横加指责,以避免孩子产生抵触情绪,拒绝沟通,千万不能孩子一有什么不对,就絮絮叨叨的念个没完,甚至是劈头盖脸一顿臭骂。③讲究诚信。和所有的友谊一样,两代人的沟通也要讲一个“信”字。说话算数说起来简单,真正做到并不容易。我班上一位学生的妈妈因为其10岁的女儿不愿与她沟通,而在一次家长会上向我“诉苦”,我在和她以及后来和孩子谈天过程中才了解到,是妈妈将答应女儿要保密的小秘密,在村子的商店里摆龙门阵时不经意地告诉了同村人,结果大人们常用这件事来取笑孩子,使她再也不肯对妈妈说什么了。可见,家长的“诚信”对孩子来说是很重要的,家长的失信会直接影响和子女的沟通交流。④注重言传身教。家长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其本身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极大。因此,家长需要要经常和孩子沟通交流,进行语言教育,同时,还要及时改掉一些不良嗜好,处理好家庭关系,不能在孩子面前大吵大闹甚至打架,在孝敬长辈和关爱小辈方面要做好正面榜样。⑤要有耐心。有些家长过于急躁,常常是“恨铁不成钢”,幻想着通过一两次交流谈话,就能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心理和情感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理解需要一个过程。家长如果没有耐心,短暂沟通无果后就埋怨甚至惩罚孩子,就会使孩子变得不耐烦,由此产生胆怯、逃避等不良心理,甚至产生敌意,造成家庭气氛的不和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五、结语在为时四个月的督导调研中,笔者对留守儿童产生厌学心理的原因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并对家长和教师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可以采取的方法进行了探讨,旨在通过这些办法,形成家校合力,共同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为孩子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人生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