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以解决教师短缺问题,现特制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1.按需聘用的原则。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2.择优聘用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3.同步管理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二、聘用条件和要求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特殊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8-20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一)招聘工作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二)考核工作。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政教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三)聘用工作。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四)聘用后考核管理外聘全职教师的考核和在编教师的一样。四、外聘教师的待遇(一)外聘全职教师薪酬标准及其它待遇1、全职外聘教师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绩效于每学期末根据综合考核(方法和在编的一致)结果分450、400、300元三个等次,再乘以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严重违约的扣发全部绩效。2、月基本工资。标准为:在满工作量的前提下,高级讲师(含其他高级职称)1700元;讲师(含其他中级职称)1400元;研究生1300元;学校急缺专业课教师1300元;其他学历都为1200元;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从第二年开始每月在月基本工资基础上增加校龄工资20元,依此逐年累增。外聘教职工在一年内连续2次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下一年月基本工资再上调20元。固定工资与其工作量挂钩,课时不足标准工作量的按每节20元的标准下降基本工资。3、外聘全职教师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计算方法及标准均与在编教师标准相同。4、享受有薪寒暑假(月基本工资)休假;等同在职教师享受免费体检。5、外聘教职工和在编教师一样可参加学校教学科研。(二)兼课教师待遇。兼课教师只发放课时费,标准为:高级教师50元/节,中级教师40元/节,初级教师30元/节。(三)外聘全职教师、兼课教师考勤、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按月考核,月底报请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后,造表报主管财务校长,(四)外聘教师违反合同擅自离职未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学校扣除本学期绩效和一个月实际工资作为违约金。本暂行规定从2015年10月开始试行,如本规定与上级精神出现不一致时,以上级精神为准;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学校与受聘教师协商确定。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