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的发展分级护理制度的意义分级护理制度的目的和概念分级护理的划分依据护理级别的分类分级护理工作要点分级护理制度的发展1954年提出了根据病人病情分轻、重、危“三级护理”的分级护理制度。1956年,分级护理制度在全国得到推广。1982年,卫生部颁布《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将分级护理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医院管理制度。2009年5月22日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但在护理级别确定的原则、依据、护理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较大改动。分级护理制度的发展1863年,护理学科的创始人南丁格尔就提出了依据病人的病情,可以将病人分为“十分严重”、“严重”、“尚好”、“良好”四类。1962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院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在对护理项目进行量化的基础上,将病人按其所需的护理项目分类。1979年,护理学者吉尔瓦纳提将病人分类定义为“在特定的一段时间中,对病人需要的护理照顾进行评估,并将病人进行分类”。日本实行护理级别为:特一、特二、一级、二级、三级。分级护理制度的意义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护理级别的病情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的作用。反映护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护理要求。是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目的和概念目的: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概念: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分为四个级别,即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分级护理的划分依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采用原型分类方法。按照疾病的严重程度、病情的稳定性、病人的身体状况和日常活动自理能力,将病人的护理级别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的判断标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特级护理的实施要点(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六)实施床旁交接班。基础护理健康教育病情观察技术操作治疗需要生活护理基础护理一级护理的判断标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一级护理的实施要点(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二级护理的判断标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二级护理的实施要点(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三级护理的判断标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三级护理的护理要点(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分级护理工作要点: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明确规定:“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保证护理服务质量。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患者、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处理,不断改进护理工作。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时调查分析,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第二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院的护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1982年的分级护理制度与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比较:1、确定分级护理的主体不同2、分级护理的划分依据不同3、护理服务内容不同前者较重视服务对象的心理护理和并发症的预防。后者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①病情观察和监测②准确、及时执行医嘱③独立的护理措施(包括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健康教育等)4.巡视患者的时间不同世界卫生组织《护理工作范畴的报告》照顾患者方面:护士应当为患者提供帮助。协助患者执行他无法自己完成的日常生活活动。护士还应当协助患者和家属克服压力和焦虑。协助治疗方面:护士应当根据医嘱并协助医师执行患者的诊疗计划,并对患者病情和治疗后的反应进行观察,及时与医师沟通。世界卫生组织《护理工作范畴的报告》健康指导方面:护士应当给予患者健康指导,包括教导患者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以预防疾病和并发症,饮食指导,康复指导等。协调方面:护士应当与医师、技师等专业人员联络沟通有关患者的情况,护理是24小时持续性的服务,是患者有关医疗活动的协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