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总工会甬总工〔2008〕82号关于印发加强村、社区、行业工会建设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各工委:为认真落实市工会十三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总十三届二次委员(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工会“基层基础年”活动,夯实工会组织的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全市基层工会工作水平,现将《关于加强村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行业工会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总工会2008年4月23日主题词:工会建设意见通知送:省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宁波市总工会办公室2008年4月23日印发(通知)2(共印60份)关于加强村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辖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增加,职工队伍不断壮大,企业工会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村工会在工会组织体制中处于承上启下、直接面向基层的地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村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村工会的活力,提高村工会的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村工会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村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更好地发挥村工会在党联系职工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推进小企业组建工会,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使村工会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的作用。二、村工会的组织机构村工会是以行政村为区域建立的基层工会,接受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工会的双重领导,以村党组织领导为主。村工会的组织形式可根据实际确定,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多的村,建立村工会联合会,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少的村,可建立村工会委员会、村联合工会委员会。村工会联合会由各基层工会按代表制、联合制原则选举产生;村(联合)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3村工会联合会和村(联合)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由3-7人组成,主席可由村书记或主任兼任,选定一名“半专职”的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具体工作。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主席、副主席因工作需调动时,应征得村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并及时做好增、替补工作。村工会成立的同时,应按规定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可设立经费审查员,女职工人数不足15人的,可设立女职工委员。村工会每届任期为3年或5年,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书面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三、会员发展和管理凡本村内各行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直接吸收为工会会员,农民工入会后享受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出务工时,办理入会手续,由村工会颁发工会《会员证》,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其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形成“源头入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的工作模式。要建立农民工向家乡工会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制度,如发生跨越村以外区域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给农民工造成重大侵权事件的,要及时向上级工会反映。四、村级工会的主要任务村工会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村党支部和乡镇(街道)工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一)发展工会组织,及时吸收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加入工会,吸纳规模以下小企业加入村联合工会,加快规模以上企业单建工会,努力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4(二)围绕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调动和发挥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贡献。(三)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及时调处劳资矛盾和外来务工人员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协助和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四)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制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五)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区域性职代会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活动,关爱农民工,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互助帮困基金。(七)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按时换届改选。完善工会档案,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八)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村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村工会要按照有队伍、有制度、有机制、有活动、有台帐的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有一支过硬的工会干部队伍。依法成立村工会组织、选举工会主席,并同步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新上岗的村工会主席一年内应参加上岗资格培训。努力推动职工2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积极探索有条件的村基层工会主席职业化路子,稳步推广村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制。积极通过向社会招聘,由上级工会选派、聘用工会“组5织员”等多种途径,形成“专兼聘”相结合的村基层工会工作者队伍。(二)有健全的工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村工会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工作。建立健全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辖区内单位工会工作制度,帮助指导辖区内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要建立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保证工会工作动态及时上传。(三)有切实可行的维权工作机制。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指导辖区内25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率达到80%以上。指导辖区内25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不低于80%,探索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制度。建立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辖区内企业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特困职工档案齐全。积极参与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四)有经常性的工会活动。积极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配合村党组织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围绕村和企业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等活动。建立村职工活动阵地,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村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业余生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会员满意率达到80%以上。(五)有完整的工会建设台帐。村工会要设立工会组织、6工会会员、工会工作三类档案台帐。内容包括辖区内基层工会组织名册、发放工会会员证清单、工会组织基本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各种制度、工作、会议、活动、培训记录等。(五)工会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大力推行为职工帮困解难的工作机制。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机制,着力帮助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让职工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的关心和工会组织的温暖;不断创新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努力拓宽基层工会主席的产生渠道,从源头上提高基层工会主席的维权能力。六、村工会的经费管理村工会应依法设立独立银行帐户,督促企业按时划拨工会经费,及时上解上级工会。村工会的经费来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各级行政和上级工会的补助;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其他收入。村工会要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员)的监督。7关于加强社区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加强社区工会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工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社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一、社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1、社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基础,以创业创新、文化文明、维权维和为主要内容,努力建设组织健全、党政支持、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社区职工之家,使社区工会成为社区管理建设的参与者,社区职工利益的维护者,社区劳动关系的协调者,社区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区公益服务的组织者。2、社区工会工作总体目标:围绕市委提出的2010年全市90%以上社区达到现代化和谐社区的目标,团结动员职工为建设现代化和谐社区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3至5年努力,全市85%以上社区工会达到先进社区职工之家标准。二、建立健全社区工会组织3、社区工会是社区内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社区工会在社区党组织和街道工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4、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社区工会组织。可以建立社区工会委员会、社区联合工会委员会、社区工会联合会。5、社区(联合)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8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工会联合会由各基层工会按代表制、联合制原则选举产生。6、社区(联合)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由3-7人组成,主席、副主席可由社区书记、主任或其他社区干部兼任,选举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主席、副主席因工作需调动时,应征得社区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并及时做好增、替补工作。7、社区工会成立的同时,应按规定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可设立经费审查员,女职工人数不足15人的,可设立女职工委员。8、社区工会的调整、合并、撤销,必须经上一级工会同意。9、社区工会每届任期为3年或5年,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书面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三、社区工会会员的管理10、社区内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主要为:社区组织的工作人员;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开办的小型企业职工;社区内服务行业的职工(不包括市、县(市)区管辖的单位);社区内其他非正规就业人员;社区内的流动会员;企业改制后,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居住在社区的人员。加入社区工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工会审核批准,并发给会员证。11、已在原工作单位入会,但已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目前在社区内就业的,根据会员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其会员关系转入社区工会;尚未再就业的,其会籍关系在社区工会登记,作保留会籍处理,会员关系待就业后转至就业单位。9四、社区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12、社区工会在社区党组织和街道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社区中心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工会会员开展劳动竞赛、就业培训、就业介绍、社区服务等活动。(2)建立、健全社区工会组织网络,完善工会工作制度,指导督促所辖社区内企业(单位)建立工会组织,把社区内各类劳动者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3)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和谐企业”创建,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做好职工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劳资矛盾;协助和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4)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制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5)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区域性职代会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6)为职工办实事,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送温暖工作,关心并积极反映社区工会会员的生活、工作状态及其愿望和要求。(7)参与创建文明社区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社区职工的业余生活。(8)开展创建“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