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品贸易与市场林产品全球商品链研究根据木材供应来源地和产品消费目的地的不同,以中国为加工环节的林产品全球商品链可以分为4种类型:比如:第一种类型的商品链。进口木材经过二次加工,然后再出口,这类链条最典型地展示了全球联系,为协调国际干预提供了线索。在这类商品链中,木材生产国扮演着初级木材提供者的角色,欧美等西发达国家扮演了最终消费者的角色,而中国则作为中间的木材加工者,三者通过贸易联系在一起。典型的以中国为加工地的林产品全球产业链运输出口(原木或锯材)立木更新采伐集材(原木)进口(原木或锯材)流通原木或锯材粗加工(人造板等)深加工(家具建材等)出口(人造板家具建材等)进口(人造板家具建材等)分销(人造板家具建材等)零售(人造板家具建材等)初级木材提供环节木材深加工环节木材制品消费环节木材生产国中国木材消费国初级木材提供环节——莫桑比克和俄罗斯林产品商品链包括木材生产、加工和消费三个主要环节;典型的商品链的起点是俄罗斯、东南亚或非洲刚果盆地国家,在中国加工成成品,终点是西方发达国家。案例研究以俄罗斯和莫桑比克为例。前者是中国最主要的木材供应国,后者是与中国开展木材贸易的最主要非洲国家之一。在中国众多的木材供给国家中,我们选择莫桑比克和俄罗斯进行具体案例分析,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两国都有丰富的森林资源,特别是原始森林(俄罗斯森林覆盖率达到45%,莫桑比克为25%)。木材出口对于两国都相当重要,林业工业出口在俄罗斯和莫桑比克的出口中都居于第4位。两国都大量出口初级木材,主要是原木和锯材(俄罗斯出口软木,莫桑比克出口珍贵硬木)。中国已迅速成为两国最重要的林产品出口市场(2005年俄罗斯40%的林产品销往中国,莫桑比克则达到85%)。这两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林业制度都不太完备,存在着非法采伐和非持续经营的严重问题。莫桑比克——中国林产品价值链俄罗斯——中国林产品商品链图森林培育俄罗斯联邦拥有11.78亿公顷寒温带和北方针叶林,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资源占有量居世界第一,约占世界的25%,占世界寒温带地区的67%。人均森林资源面积5.2公顷,是世界人均占有量0.9公顷的5.8倍,位居世界第三,列加拿大、芬兰之后。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的森林资源在俄罗斯占据重要地位,在对中国的贸易中也极为重要。其树种以针叶林为主,其中落叶松(Larixdahurica)的分布最为广阔,桦木(Betulaspp.)次之,然后是云杉(Piceaspp.)和冷杉(Abiesspp.)。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的森林同样依赖天然生长,严重缺乏人工更新,并且存量天然林仍在遭受破坏性采伐,远未实现木材的可持续供应。林权制度在林地所有权方面,一般规定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森林都归国家所有,而不属于地方政府或者社区。如今,所有权的归属有两层:联邦层面(俄罗斯联邦)和省级层面(俄罗斯联邦公民主体)。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及其各个省份对其自然资源的使用和管理负有共同责任。在林地使用方面,俄罗斯森林法典界定了免费使用和有偿使用森林的原则。最长的租期协定为49年,然而这样的期限对俄罗斯远东商业林来说,还达不到“生长成熟”所需的80至150年的期限。“LesnoyFond“是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东南部地区森林最普遍的租赁形式。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它大约覆盖了98.6%的森林。森林的经营管理普京管理改革后,独立的森林部门(还有独立的环境生态部门)被裁撤,成为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的下属部门,而且规模急剧萎缩,只有最初级的机构“leskhozes”留存下来。改革之前,leskhoz拥有一支庞大的监管队伍,负责监管采伐、寻求火警保护、实施森林法;但改革后只剩下6个监督员,只能由森林出租者自行负责其区域内的所有控制活动。这种情况导致无法对持续剧增的非法采伐实施有效监管和控制。用于森林管理和营护的费用严重不足,并仍在持续减少。根据俄罗斯森林法典,俄罗斯森林养护的费用首先来自国家财政,其次来自省级财政,剩余的费用主要来源于立木成本费的一部分和从leskhozes收取的租金。苏联时期,森林管理的基本成本,由政府承担其中90-95%的部分;但目前,俄中央政府只承担该费用的25—30%,有些省则甚至未规划任何此类资金。据专家估计,营林育林以及森林科研活动的费用自1990年至今缩减了10倍,森林清查和航空(护林)减少了4到5倍。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现有的森林融资水平甚至无法维持最基本的森林管理成本。在许多地区,森林服务成本最高只有80余美分/1000ha,最少则低于10美分/1000ha。这就导致leskhozes必须从其他来源赚将近60%的资金,其中多数来自间伐(intermediatecutting),从而促其转化为商业采伐。中间馏分本为通过疏林以促进作物增收,现已成为非法采伐的重要来源,并对改善歉收农业造成威胁。森林管理和营护费用的不足也造成了近年来俄罗斯森林火灾频繁发生。采伐集材森林集材的主要参与者按参与方式不同,可分为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工人。通常来讲,大中型公司一般比较遵纪守法,拥有良好的透明度和声誉。反之,小公司常常参与一些非法活动,使用会对生态造成破坏的设备仪器,效率不高,往往浪费大量木材。典型的俄罗斯大公司集材过程采伐集材(续)这个过程对于小型公司来说,基本差异不大。但是,他们往往省略环节3,尽全力保存环节5——从而方便非法木材能够在处理、选料、堆积(handling、sorting、piling)时同合法木材混在一起,实现合法化。小型企业因为没有运输工具也没有运输能力,多依赖专门的运输公司来完成商品链中的每一个运输环节。大中型的采伐公司常常既以伐木商的角色,又以运输商/贸易商的角色参与到链中。他们通常会建立自己的运输附属公司,并开始购买自己的设备和船支。截至2004年底,拥有木材运输轮船的企业就达11家之多——从而在一家公司就实现了采伐、运输、出口的一条龙。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非法采伐现象在俄罗斯一直盛行,非法木材已占俄罗斯木材采59伐总量的20%和木材出口总量的30%(保守估计)。俄罗斯的非法采伐主要有以下形式:贿赂政府官员以获取采伐许可证;无许可采伐;伪造许可的区外采伐;有许可但超量或越界采伐;包买居民按优惠条件取得的木材。通常由于缺乏监管机制,这些非法木材通过运输和销售环节实现了合法化。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非法采伐现象在俄罗斯一直盛行,非法木材已占俄罗斯木材采伐总量的20%和木材出口总量的30%(保守估计)。俄罗斯的非法采伐主要有以下形式:贿赂政府官员以获取采伐许可证;无许可采伐;伪造许可的区外采伐;有许可但超量或越界采伐;包买居民按优惠条件取得的木材。通常由于缺乏监管机制,这些非法木材通过运输和销售环节实现了合法化。采伐集材(续)在采伐之前,非法采伐就从贿赂林业站获得采伐许可开始了。虽然俄罗斯联邦森林法典强调林地的分发应该通过投标、拍卖这样的竞争,但是它仍然允许官方直接发放,并且未规定关于发放时间和方法的具体条款,从而给官僚和统治者提供了腐败机会。一个森林服务的中层专家每月拥有不超过80美元的官方收入,为了支持某些愿意提供贿赂的企业或个人,他会在管辖区域内使用相当的权力来分发林地的采伐权;或者如果他拒绝采伐权的申请,申请者则会通过非法采伐谋求生路。小规模的非法采伐不用贿赂政府官员就可以直接通过盗伐完成,大中规模的非法采伐则必须通过贿赂拥有审批权的森林部门官员以获得许可。因此事实上,非法采伐的主要问题不是盗伐,而在于腐败。从成本和收入结构上看,非法商人和合法商人存在显著差别:非法商人不用承担基础设施成本、税收和社会责任,只需支付非法木材通过市场合法化的交易费用。所需费用现在正逐渐标准化(成本+运费+贿赂)。实际的生产费用相对较少,2003年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Khabarovsk)的非法经营者为一立方米非法木材平均支付3美元的税款、15美元的贿赂;而合法经营者约支付16美元用于税款、6美元用于社会支持。P.K省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因此非法经营活动经常发生在便于贿赂的海关或森林部门附近。采伐集材(续)在某些地区,非法采伐已发展为有高度组织的犯罪活动。硬木贸易的情况可以更清楚地说明这种趋势,因为硬木的价格是软木价格的1.5倍甚至更多,利润率可以达到100%或以上。根据BROC的估计,一个俄罗斯非法采伐商人采伐1立方米的硬木,那么它在中国绥芬河市场上可以卖到140美元,其中的费用分配如下:*US$70——给中国批发商(中间人);*US$4——给地方政府官员;*US$5——给市政管理官员以获取较好的地段;*US$5——给环境监管员避免出森林时遭到没收、充公;*US$3——给森林服务官员避免没收;*US$5——给军方以避免没收;*US$5——给海关官员;*US$10——给木材仓库以获取文件;*US$5——给森林出租商以便争取下次机会;*US$5——给当地的黑帮头领保证安全;*US$5——燃油费;*US$18——伐木工、保安、卡车司机每人均摊US$6。这组数据表明,在非法木材贸易中,相当大的一部分钱都被用于贿赂官员。任何涉及到森林贸易中的官员都可以在任何时间去采伐点、集散地,以收费、罚款、受贿的形式敛财。腐败的政府官员很容易区分:他们一般住在崭新的二层洋楼,类似于木材贸易商和木材大亨。加工出口俄罗斯远东的木材加工已陷入严重的不景气,许多村庄、城镇都丧失了曾经赖以为生的产业。木材加工业几乎全部成为出口拉动型——55%的出口林产品是原木等初级林产品。成品出口极少,事实上俄罗斯必须进口木质成品以满足国内需求。超过95%的俄罗斯林产品是以原木形式出口。加工产业的衰败可能源于一系列的因素,包括缺乏投资、国内市场对加工产品需求的下降、过期的机器设备、政府津贴的丧失,特别是中国关税和来自中国的竞争。根据调查,列索扎沃茨克(Lesozavodsk)的一个加工厂过去生产成本是每立方米30美元,现在则达到每立方米58美元,增加的部分几乎全部因为税收。为了限制原木出口,扶持木材深加工产品的出口,俄在对外贸易政策中规定将木材深加工产品出口关税降到零,并且规定分阶段提高针叶类原木的出口关税。俄罗斯政府卓有信心地提出计划:2008年,俄林产品出口量将比2006年增长70%,并将降低原木等初级林产品的出口量,提高木材深加工产品出口。虽然加工业相对欠发达,但从林产品产量和出口情况看,俄罗斯在世界占据了重要地位。2000年俄原木产量为8490万立方米,其中出口3090万立方米(包括锯材780万立方米、胶合板150万立方米、纸浆200万吨、纸张110万吨),而且俄林产品出口潜力仍未完全挖掘。俄罗斯木材出口中国的线路中国是俄罗斯林产品的最重要出口目的地,俄罗斯的林产品主要通过以下三条线路运至中国:外贝加尔斯克线:从外贝加尔斯克接壤的东西伯利亚出发,直接经由中国内蒙古,然后到达中国黑龙江或继续向南。西伯利亚线:从俄罗斯中部或西伯利亚西部出俄罗斯,经由布里亚特共和国的纳吾什基,然后通过蒙古,最后到达中国内蒙或其他中部省份。俄罗斯远东线:从库叶省的格罗杰科沃铁路站到达中国的绥汾河,近来则多从俄罗斯的太平洋港口出发。这条线路也会在中俄边境海关分叉,跨越阿穆尔河和乌苏里江。主要目的地是中国的东北省份和南方港口。根据官方统计,这三条线路承载了95%的中俄之间的贸易,其中第三条线路运输了黑龙江省与俄罗斯之间55%的贸易量。近几年来由于中国国家林业局实施了“天保工程”,这三条线运输的木材量还在呈上升趋势。俄罗斯在木材商品链上的角色a)僵化的国有产权模式使得俄罗斯的森林权属不明晰,森林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b)砍伐过程中的浪费,流通过程中的层层关卡以及森林从业者严重的腐败和贿珞给俄罗斯的林业产业发展造成了相当大的障碍。c)采伐收入回流不到林区用于森林更新,严重限制了森林的可持续经营。d)联邦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都虽然出台了政策发展其加工工业,但是由于实际运作中技术落后、资金投入不够、人力资源严重缺乏,使得这一愿望很难实现。然而,与莫桑比克相比,俄罗斯拥有特别丰富的森林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