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简介1目录股指期货基础一二股指期货风险管理三股指期货展望四股指期货的运用2一、股指期货基础市场规模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与股指期货重大事件2009年全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金额为130.5万亿元,累计成交期货合约21.6亿手,同比分别增长81.48%和58.18%。中国期货市场正处在加速发展期。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国务院已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品种。2010年1月19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相关规则的征求意见稿0500001000001500002000002500000200000400000600000800000100000012000001400000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总成交量总成交额年度全国期货市场历年交易情况统计(1993年—2009年)3一、期货市场基础市场规模股指期货国际上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成交量较稳定维持在1:1的规模,按国内股票市场的日均成交规模算,股指期货推出成熟后,年双边成交额有望达到120-150万亿。若按国际目前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成交额4:1的比例,股指期货市场前景更大。全球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交易额对比4一、期货市场基础市场规模股指期货国际上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成交量较稳定维持在1:1的规模,按国内股票市场的日均成交规模算,股指期货推出成熟后,年双边成交额有望达到120-150万亿。若按国际目前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成交额4:1的比例,股指期货市场前景更大。2.762.081.232.061.871.741.61.972.162.090.682.070.941.332.222.814.914.192.460.00.51.01.52.02.53.03.54.04.55.05.5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全球市场香港韩国亚洲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交易额对比返回目录5一、期货市场基础市场规模全球期货期权市场世界范围来看,期货及期权市场中金融期货所占比重较高,相对于商品而言,股票指数期货与期权规模要更大。利率27%个股24%商品9%外汇2%股票指数38%全球期货期权交易品种结构返回目录6一、股指期货基础股票与股指期货股票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全额资金交易,融资比例也不高保证金交易方式,不低于12%资金放大效应明显交易方式先买进后卖出融券则需要先借券双向交易,可以先卖后买T+1交易实行T+1当日买进股票不能当日抛出实行T+0,所持有交易部位(无论多空)都可以随时平仓交易时间09:30-11:3013:00-15:00早开盘,晚收盘09:15-11:3013:00-15:15交易单位1手=100股1手=1张合约,合约乘数300元最小变动价位0.01元0.2点到期日没有到期日概念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现金交割没有现金交割概念合约到期后按沪深300现货指数依规则实行现金交割7一、股指期货基础权证与股指期货权证股指期货杠杆效应有一定的杠杆放大效应保证金交易方式,不低于12%资金放大效应明显交易方式先买进后卖出双向交易,可以先卖后买T+1交易实行T+0当日买进权证可以当日抛出实行T+0,所持有交易部位(无论多空)都可以随时平仓交易时间09:30-11:3013:00-15:00早开盘,晚收盘09:15-11:3013:00-15:15交易单位1手=100份1手=1张合约,合约乘数300元最小变动价位0.001元0.2点到期日权证也有行权日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现金交割没有现金交割概念合约到期后按沪深300现货指数依规则实行现金交割8一、股指期货基础上证综指与沪深300指数上证综指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沪深市场有代表性的300只样本股权重计算总市值加权法,将国有股和限售股都计入指数自由流通量加权计算,即剔除非自由流通股。一是限售股份;二是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家持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和交叉持股等六类股东中某个股东即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5%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公开发布时间1997年7月15日2005年4月8日基日1990年12月19日基期指数100点2004年12月31日基期指数1000点9一、股指期货基础合约文本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合约标的沪深300指数合约乘数每点300元合约价值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指数点×300元最小变动价位0.2点合约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价格限制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为+20%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12%交割方式现金交割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手续费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交易代码IF10一、股指期货基础合约月份股指期货四个合约从上至下依次称为:当月合约、次月合约、随后两个季月合约2010年1月8日11一、股指期货基础合约生命周期季月合约“生命”周期长达八个多月非季月合约仅有不到三个月的交易周期仿真交易中主力合约通常是季月合约,真实交易很可能是近期合约。2008年以来,仿真交易中主力合约的持仓量通常在三万手以上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颜色说明整月可供交易约半个月可供交易12一、股指期货基础交易时间股指期货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9:109:1511:3013:0015:159:109:1511:3013:0015:00股票期指普通交易日期指交割日开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前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早开15分钟,晚收15分钟13一、股指期货基础交易指令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限价指令、市价指令上海期货交易所限价指令郑州商品交易所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套利指令大连商品交易所限价指令、限价止损(盈)指令、市价止损(盈)指令、同品种跨期套利指令、跨品种套利指令股指期货交易指令14一、股指期货基础交易指令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成交。限价指令:是指按限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的部分可以撤销。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15一、股指期货基础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集合竞价:开盘集合竞价在开市前5分钟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为开盘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集合竞价期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不能撤单。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部分指令自动参与开市后竞价交易。连续竞价: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16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股指期货重要制度A.保证金制度B.涨跌停板制度C.持仓限额制度D.大户持仓报告制度E.强行平仓制度F.强制减仓制度G.结算担保金制度H.风险警示制度I.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J.现金交割制度其中A到H是中金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风险管理制度17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保证金制度购买股指期货合约只需支付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金=合约结算价*合约乘数*该合约的保证金比率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将随着市场风险不断变化而适当调节一定保证金收取比例。如果假设期货公司收取保证金比例为15%。例:3596.8*300*15%=161,856。(IF1001合约)18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保证金制度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证监会报告:(一)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单边市);(二)遇国家法定长假;(三)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调整后,当日结算时即按照新标准进行。单边市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19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涨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涨停价跌停价收盘价结算价收盘价+10%-10%20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两个20%21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涨跌停板制度若期货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B、第二个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行平仓、强制减仓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暂停交易其他风险控制措施A、第二个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结算;22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此处所称的“单边”是仅指多头或空头,不对冲计算。例如某客户持有某一合约多单100手,空单50手,仍然应认定为单边持仓达100手。23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持仓限额制度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00张;(二)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张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前款第一项限制。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24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所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会员或者客户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25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客户再次报告或者补充报告。会员应当对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的客户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会员应当保证客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6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大户报告须提交的材料《大户持仓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和客户号、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资金来源说明;法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资料;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7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重要的风险控制制度28一、股指期货基础重要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条件)1.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开市后第一节内补足的;----资金不足强平2.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开市后第一节内平仓;----客户超仓强平3.因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