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正常秩序,加强公司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国家、公司、个人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治安防范教育工作。3.内容3.1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本部门员工提高治安防范意识。3.2加强现金管理,除财务部可按银行核定限额内存放现金外,其他部门不得存放现金。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各部门需用现金必须向财务部申请,按规定提取。各部门收来的现金,要及时上交财务部,财务部清点后及时存入银行。凡违反规定,出现失盗、丢失等事故,谁违反,谁负责。3.3加强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坚持支票、票证签字领取制度,谁领取谁负责。3.4财务部房间门窗采取安全牢固装置。保险专人管理,密码严格控制,锁柜后,使用密码保险。白天工作时间,室内要随时有人,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夜间加锁防盗门。3.5取送较大金额的现金,公司需派两人同行,有公司专车取送。3.6加强对贵重物品、办公设备特别是机房的管理,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用设备有明确专人负责制,健全管理制度,部门人员变动时要有交接手续,凡因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3.7员工要提高内部治安防范意识,保管好私有财产,不要把现金放在办公室内,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3.8对公司来访客人、客户及其他办理人员,应由行政部通知被访人员,然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3.9各部门要提高防火意识,机房、库房、及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客人吸烟要注意熄灭烟火;离开机房、库房、办公室前要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要求全体员工都会使用灭火器,会拨打报警电话110和火警电话119.3.10对违反规定发生的盗窃、诈骗、火警等事故,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私人财物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