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巡查制度为了随时掌握我院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安全的不利因素,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巡查制度:一、巡查时间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定时巡查每天三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二、巡查人员住院部保安两人、门诊一人、秦川分院一人,住院部每日巡查由保安队长带队巡查,保卫科每周带队巡查一次。三、巡查部位住院部巡查区域:住院部大楼、住院部住宅区、住院部办公楼及住院部院区。门诊部巡查区域:门诊大楼秦川分院巡查区域:秦川分院大楼、秦川分院住宅楼及秦川分院院区。四、巡查内容1、有无可疑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无正当理由的可疑人员要带到保卫科,由保卫科进一步调查。2、全院电气线路、照明、防雷装置是否完整,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科室。3、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的喷淋头、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器、消防报警按钮、烟感报警器外观是否完整;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指示是否正常。4、监控系统摄像头方向是否正确、外观有无异常,有无缺失。5、病区有无矛盾纠纷隐患,对一般矛盾纠纷现场进行劝解,对无法劝解的要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临床科室或相应行政科室。6、其它安全隐患和违反医院安全规定的行为。五、巡查要求巡查人员要着装整齐、严肃认真、保持高度警惕,询问、告诫要做到有礼有节;巡查情况要及时汇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