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二〇一〇年十一月提纲工作技术路线1调查指标获取3调查对象确定2调查表填报4数据分析51、工作技术路线数据分析及汇总调查表审核调查表填报调查指标获取调查对象确定工作技术路线1、工作流程2.调查对象确定公共供水企业指通过公共供水管网,向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用水户直接供水的企业和单位,包括城市(含县城)公共供水企业以及农村(村镇)集中供水企业和单位。2.调查对象确定公共供水企业(范围界定)利用自备水源,向本单位的生产区和居民区供水的企业不作为公共供水企业。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村、镇自来水供水单位,也应作为公共供水企业对待。2.调查对象确定公共供水企业(范围界定)供水覆盖范围包括城区或镇区的为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为市区或镇区供水的同时,其供水管网延伸到乡村的自来水供水企业,均作为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供水覆盖范围仅包括农村地区的为农村公共供水企业。形成调查对象名录确定调查对象补充和核实调查对象基础资料获取和整理2、调查对象确定主要步骤2.调查对象确定第一步:基础资料获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全国城市供水信息系统”或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获取城市(包括建制市与县城)自来水企业信息。-----城市(含县城)公共供水企业名录。从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中提取行业代码为4610(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信息。-----镇区和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初始名录。所获信息应包括:供水企业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址等。2.调查对象确定第二步:企业信息核实和补充核实:是否属于公共供水单位,并按供水范围划分为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和农村公共供水单位。比如生产矿泉水的企业不属于公共供水企业。补充:(1)向城市和建制镇镇区范围供水的自来水供水单位;(2)向农村供水的规模较大的公共供水单位日供水规模在1000吨及以上供水范围内的用水人口在10000人及以上2.调查对象确定第三步:确定调查对象(1)所有从“全国城市供水信息系统”获取的城市(含县城)公共供水企业,全部作为公共供水企业用水大户。(2)镇区和农村集中供水单位中列入城镇类型的公共供水单位,全部作为公共供水企业用水大户。2.调查对象确定第三步:确定调查对象(3)农村集中供水单位中列入农村类型的公共供水单位。如果该农村公共供水单位的日供水量在1000吨及以上或供水范围内的用水人口在1万人及以上则作为公共供水企业用水大户,否则不作为公共供水企业用水大户(不需进行调查)。2.调查对象确定2.调查对象确定公共供水企业调查对象名录表Q304指标解释:【1.区县名称】填写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2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县级行政区的代码。【3.供水企业名称】填写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更名的单位要求填写现用名,同时用括号注明曾用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单位名称时,直接填写二级单位的名称。2.调查对象确定公共供水企业调查对象名录表Q304指标解释:【4.编码】无需填写,由计算机自动生成。【5.所在地址】填写单位所在的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6.日供水量】填写供水单位近年的平均日供水量,以吨/日为单位,保留整数。【7.供水人口】填写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给居民生活用水的人口数,以人为单位。【8.联系人】企业联系人姓名。【9.联系电话】企业联系人电话。3.调查指标获取调查指标企业基本信息供水人口取水量供水量售水量3.调查指标获取公共供水企业取水损失供水损失供水损失水源工业服务业生活取水口取供水过程3.调查指标获取城市(含县城)公共供水企业供水人口、供水量、售水量等数据由住建部门根据“全国城市供水信息系统”统一提供,各县级普查机构根据此信息填写调查表;取水量直接利用河湖开发治理普查和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的取水量成果。3.调查指标获取镇区和农村集中供水单位供水人口和供水量应从企业日常统计报表中获取取水量可利用河湖开发治理普查和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的取水量成果;也可以根据取水口的计量情况,按照有水表计量、无水表计量两种方式,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建立记录表的方法,来进行取水量的数据获取。计量情况有计量设施的取水口应建立取水记录表,准确记录各月取水量;没有计量设施的取水口也应建立取水记录表,记录各月取水时间、取水用电量等用于计算取水量的信息,综合分析计算各月取水量。3.调查指标获取3.调查指标获取表6-1逐月水表读数记录表日期水表1读数水表2读数水表3读数月取水量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1日2011年3月1日2011年4月1日2011年5月1日2011年6月1日2011年7月1日2011年8月1日2011年9月1日2011年10月1日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有水表计量月取水量=下月月初水表读数-本月月初水表读数3.调查指标获取表6-2无水表计量取水量记录表单位名称水源类型流量(立方米/小时)日期起始时间(时:分)结束时间(时:分)取水时间(小时)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水量(万立方米)无水表计量日取水量=流量(立方米/小时)×运行时间(小时)月取水量=(第1日取水量+第2日取水量+…)×月天数/记录天数4.调查表填报填报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供水管网水厂组成、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及代码、供水人口、取水量、供水量情况等。4.调查表填报填报对象城市(含县城)公共供水企业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全国城市供水信息系统”数据,由普查机构直接填写。镇区和农村集中供水单位需要由供水单位填报调查表P305。4.调查表填报填报对象调查表需以独立供水管网为单元填报,当一个供水公司或集团下属的多个水厂各自利用独立的供水管网系统进行供水时,各独立的供水管网系统的水厂应按在地原则逐个填写调查表。公共供水企业用水调查表(P305)填报说明(1)【1.基本情况】1.1~1.6的规定与其他调查表相同【1.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1.2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1.3单位代码】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填报说明(1)【1.4编码】普查机构填写,与调查对象名录表编码一致。【1.5单位所在地】普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1.6行政区划代码】由普查机构按照全国统一规定填写。【1.7供水管网水厂组成】按供水管网只有一个(多个)水厂供水,在“单一(多个)水厂供水”前打√,多个水厂须填写个数。【1.8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普查机构填写。【1.9所在水资源三级区代码】普查机构填写。填报说明(2)【2.供水人口】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给居民生活用水的人口数,以万人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填报说明(3)【3.取水量】指供水单位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水量总和,包括从水库、河流、湖泊、地下和其他水源提取的水量。应根据记录填写2011年全年的取水量。【3.1水库水】指调查对象全年直接从水库引提的水量,按取水口取水量计量。【3.2河流湖泊水】指调查对象全年直接从河流、湖泊引提的水量,按取水口取水量计量。【3.3地下水】指调查对象全年直接抽取的地下含水层水量,按井口取水量计量。【3.4其他水】包括调查对象全年利用原水公司供应的原水、其他供水企业供应的自来水、污水深度处理企业供应的再生水等水量,按入厂水量计量。填报说明(4)【4.供水量】【4.1出厂水量】指供水单位2011年全年水厂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4.2售水量】指供水单位供到最终用水户的水量,包括收取水费的水量和未收取水费的水量。按用途可分为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和其他用水四类。生产运营用水指供水范围内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公共服务用水指供水范围内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和公共设施服务、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馆饮食业等单位的用水;居民家庭用水指供水范围内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其他用水指城市消防以及居民家庭、公共服务、生产运营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用水。调查表主要指标审核关系调查表主要指标审核关系水库取水直接从水库引提的全年取水量河流湖泊水直接从河流、湖泊引提的全年取水量地下水通过自备井直接抽取的地下水水量其他水包括利用利用周边单位的水量和再生水深度处理的水量取水总量=水库取水+河流湖泊取水+地下水+其他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