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评价体系宣贯材料赛宝认证中心2012.08.14.目录•制造厂现场一致性核查–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评价计分办法–评价表内容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申请方–现场评价之前的制造厂。•受评价方–现场评价过程中及获准进入标杆体系产品目录前的制造厂。•目录单位–获准进入标杆体系产品目录后的制造厂。评价规则评价规则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申请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持有法定登记注册证明(或其他注册证明文件,下同),如独立法人地位证明文件等,均可作为“申请人”向审查机构提出现场评价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2.制造厂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若关键过程(如设计或生产)全部外包,则必须对外包方现场进行评价;–若只有部分外包,可将外包方作为供应商管理,由评价组决定是否对外包方现场进行评价。评价规则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申请方/受评价方的权利1.与本机构协商确定现场评价时间。2.对参加现场评价的人员或时间安排有异议时,与本机构协商解决。3.有权对本机构的现场评价活动等提出申诉/投诉和异议。•申请方/受评价方的义务1.按本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材料;2.为本机构提供保证现场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食宿安排;评价规则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申请方/受评价方的义务(续)3.为本机构现场评价组进入现场评价区域、调阅文件记录、安排被访问人员等提供必要的条件;为评价和解决投诉准备相应人员。4.保留顾客和/或相关方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所提出的所有投诉记录,信息沟通记录及相应纠正措施记录,并在本机构要求时提供。重要投诉应及时通报审查机构。5.按规定交纳现场评价费用。6.申请人有确保标杆体系产品符合现场评价要求的责任。评价规则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现场评价程序•现场评价活动含申请的受理、文件评审和现场评价实施,出具评价报告,见图1。•现场评价包含通用质量保证能力和标杆体系产品一致性两个部分,各部分单独评分,总分为100分。•现场评价不做合格性评判,也不开具不符合项,现场评价报告和得分仅提供给协会作为进入标杆体系产品目录评分的一部分,不对外公布。•申请方针对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的改进,不影响当次现场评价结果。企业向执行机构提交申请执行机构委托审查机构进行资料审查执行机构通知企业送样至主检机构执行机构通知企业取回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性能及可靠性测试执行机构评分、分级评定审查机构进行工厂一致性审查执行机构贴产品分级标识执行机构向企业寄送结果管理机构发布并动态更新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不合格合格结果报执行机构结果报执行机构成绩≥30分则报审查机构成绩≥70(C级及C级以上)所有已检产品LED标杆体系申请及评测流程图企业与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签委托协议并付款结果报管理机构评价规则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申请1.确认申请意向后,申请方需向本机构提交《标杆体系产品现场评价申请书》及其调查表等附件,签订合同;2.在希望正式现场评价前1个月,申请方向本机构提交申请,并交纳评价费用。•人日数确定规则人日数根据初次申请、扩大、监督复查和其它情况进行确定,详见附录申请书人日数评价规则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文件评审1.审查机构对申请文件的齐套性进行检查,文件不齐套时,通知申请方重新提交或补充。在确认申请方已交纳现场评价费用后,即把文件移交评价组。2.审查机构指定现场评价组进行文件审核。如果文件审核结论显示不满足具备现场审核的条件,则不进行后续的现场评价。3.必要时,在正式现场评价前,审查机构可以派员对申请方进行初次访问。评价规则制造厂组织能力与一致性评价程序规则现场评价1.首次会议说明现场评价计划、现场评价程序、方法和保密承诺等。2.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通常分为通用质量保证能力和标杆体系产品一致性两部分,若年度内已通过现场评价的目录单位再次申请同类型产品列入标杆体系产品目录,原则上仅进行标杆体系产品一致性核查,通用质量保证能力部分的结果参考前次现场评价得分。3.末次会议宣布整个现场评价活动的结束一致性评价评分办法•现场评价通常分为“第一部分:通用质量保证能力;和第二部分:标杆体系产品一致性”。•总分为100分,每部分所含项目名称及所占分值分别为:项目名称分值项目名称分值第一部分:通用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3第二部分:标杆体系产品一致性材料一致性20产品及工艺设计开发8结构一致性5采贩及供方管理8关键工艺水平一致性10生产过程管理10标杆指标一致性25成品检验不交付8持续改进34060一致性评分办法•评分表及计分办法–每部分包括若干小条款,每个小条款根据其与评价目的主次关系分别赋予一定的满分分值;–每个小条款细分为若干条目,每个条目后的括号内为该条目的满分分值。–评价人员根据具体条目符合程度给出得分值,完全符合条目要求得该条目括号内的全部分值,完全不符合要求给0分,部分符合优先参照评分表相关栏目的“注”予以打分,其它情况视满足程度在0至满分分值之间打分。•评分结果评分结果现场不予宣布,若制造厂对最终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秘书处申诉。一致性评分表通用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及工艺设计开发采购及供方管理生产过程管理成品检验及交付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制造厂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0.2,有ISO9000等证书得满分,无任何证书不得分)•是否已获得认证和接受了持续的年度监督,且未被暂停过?–(0.2,证书持续有效得满分,证书暂停过但已恢复得一半分,证书处于暂停状态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幵可在CNCA官方网站查询?–(0.2,证书在CNCA官网可查且有效得满分,证书有效但在CNCA官网不可查到或证书无效不得分)•最高管理层是否重视质量改进?–(0.1,每年都有最高管理层参加质量改进的案例和记录得满分,能描述案例但无记录得一半分,既无案例又无记录不得分)•是否建立质量分析会议制度?–(0.2,有制度且有记录得满分,有制度但无记录得一半分,无制度有相关记录得一半分,无制度也无记录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Cont.)•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是否包括了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部门?–(0.1,组织架构至少包括了设计、采购、制造、品质、仓储、售后等部门得满分,缺任何一个部分得一半分,缺两个或以上部门不得分)•是否明确了影响产品质量的工作岗位和关键岗位?–(0.1,明确了标杆体系产品设计验证、关键件采购、关键件进料检验、关键件仓储、关键件装配、SMT或波峰焊、例行检验、成品检验、标杆指标抽样检验等岗位并有相应记录得满分,缺不超过2个岗位得一半分,缺不超过两份记录得一半分,缺2个以上岗位不得分,缺两份以上记录不得分)•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经资格认可?–(0.1,有学历和培训考核档案及上岗证得满分,有上岗证但无学历或培训考核档案得一半分,无学历无档案无上岗证或现场观察和提问回答不上来不得分)•质量目标定义是否明确?–(0.1,有书面的定义且可量化得满分,有定性的定义但无定量的定义得一半分,无书面定义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Cont.)•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0.1,可测量且有记录得满分,可测量但无记录得一半分,不可测量且无记录不得分)•是否包括标杆体系产品的质量水平要求和过程能力要求?–(0.1,齐全得满分,有质量水平要求但无过程能力要求得1/3分,无质量水平要求但有过程能力要求得一半分,两者皆无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架构是否合理,文件和记彔是否有效控制?–(0.1,架构层次清晰、完整且文件和记录控制有效得满分,有架构但不清晰完整得1/4分,文件记录有控制章但有超过2个以上的文件或记录失控得1/3分,既无架构又未控制文件记录不得分)•是否规定了文件更改和更改状态标识控制等要求?–(0.1,有规定有实施且无遗漏得满分,有不超过2个遗漏得一半分,无规定或有两个以上遗漏不得分)•记彔是否清晰、完整幵能保证可追溯?–(0.1,记录全部满足得满分,有不超过2份不满足得一半分,有超过2份以上不满足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Cont.)•文件是否包括对标杆体系评价认定的检测样品不批量生产的标杆体系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的要求?–(0.1,有要求有实施且有记录得满分,有要求但无记录得1/3分,无要求无记录不得分)•是否依据行业惯例识别存在的全部关键过程?–(0.2,齐全得满分,有不超过2个关键过程未识别得一半分,有两个以上关键过程未识别不得分)•是否识别存在的全部外包过程?–(0.1,齐全得满分,有不超过1个未识别得一半分,有1个以上未识别不得分)•若存在外包过程,是否编制外包控制文件,明确其控制方式?–(0.1,有文件有控制有记录得满分,有文件但无记录得1/3分,无文件无记录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Cont.)•是否对外包过程进行有效控制?–(0.1,外包过程交付的批次100%合格得满分,合格率不低于未外包过程得一半分,合格率低于未外包过程不得分)–注:若无外包过程,该项目分数加入第一条目;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最高扣0.5分。•制造厂的基础设施是否充分和满足要求?–(0.3,充分满足得满分,关键设施缺不超过1台得一半分,关键设施缺超过1台以上不得分,有不超过2台关键设施有部分功能丧失得一半分,有超过2台关键设备功能部分丧失不得分)•制造厂的工作环境是否是满足要求?–(0.3,工作环境满足产品的生产、检验和贮存要求得满分,有一项不满足不得分。同时,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每年有不超过1次的处罚案例且已纠正的得一半分,每年有超过1次以上处罚的不得分)–注: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最高扣0.6分。一致性评分表通用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及工艺设计开发采购及供方管理生产过程管理成品检验及交付持续改进产品及工艺设计开发产品及工艺设计开发•是否制定产品不工艺设计开发程序?–(0.3,齐全得满分,设计开发程序中缺不超过一个产品或工艺的得一半分,缺标杆体系产品的不得分)•该程序对设计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否清晰、合理幵明确各阶段工作?–(0.4,齐备得满分,缺评审、验证或小试、中试任何一项的得一半分,没有验证和小试的不得分)•制造厂是否明确标杆体系产品设计人员的能力要求幵经资格确认?–(0.3,明确且有证书的得满分,有不超过2名无证书得一半分,未明确且有超过2名无证书的不得分)•是否编制产品设计开发计划?–(0.2,有得满分,有但有缺任何一个产品不齐的得一半分,无或缺2个或以上产品的不得分)•是否在研发过程中关注产品一致性验证活劢,幵规定验证安排?–(0.2,有规定有记录且验证项目齐全得满分,有规定有记录或项目不全得一半分,有规定但无记录的或无规定的不得分)产品及工艺设计开发(Cont.)•标杆体系产品实际设计开发计划是否明确标杆产品设计开发的阶段、参不人员不部门、各部门职责不接口关系、各阶段所需进行的各项活劢、各阶段需输出的文件等内容?–(0.6,齐套得满分,缺任何一项得一半分,缺1项以上不得分)•标杆体系产品实际设计输入是否包括顾客要求、标杆指标要求、预计综合成本和可靠性目标、适用的法规和标准要求、生产工艺要求等内容?–(0.5,齐套得满分,缺任何一项得一半分,缺1项以上不得分)•设计输入评审是否是有效的?–(0.2,有效且有记录得满分,无则不得分)•评审提出问题是否得到关闭?–(0.3,所有问题关闭得满分,任何一个未关闭不得分)–注:若评审未提出问题,该项目分数加入第一条目。产品及工艺设计开发(Cont.)•标杆体系产品实际设计输出是否包括产品标准、电器原理图、电路图、结构图、零部件图、材料采贩清单、外包过程清单、工艺流程图及作业指导书、关键过程参数和特性控制要求、标杆指标检验和试验文件、产品使用说明等经过批准的文件?–(2,齐套得满分,缺任何一项得一半分,缺1项以上不得分)•材料采贩清单是否包括具体的规格型号、供应商、执行标准等要求?–(1,齐套得满分,缺任何一项得一半分,缺1项以上或缺关键件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