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供参考)一、拟写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二、民主推荐。会前由所在单位、乡镇提供符合拟提拔职位条件的干部花名册,做到参会人员人手1份,在会议投票推荐前发布拟提拔职位职数预告。(一)会议投票推荐。1、县直单位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2、乡镇参会人员: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拟提拔职位服务对象代表。(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与参加会议投票人员范围相同。三、考察组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会议推荐与谈话推荐情况提出预备人选。四、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推荐情况及职位要求集体票决确定考察对象。五、将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六、考察。1、在民主测评前,向参会人员发布考察预告。2、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人员:①县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部份离退休干部代表;②乡镇为领导班子成员(含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中层领导干部,部份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考察对象服务范围的部份代表。3、个别谈话。坚持七个必谈,“七个必谈”的内容是:考察对象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所在单位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及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必谈;直接分管的下属必谈;工作服务的范围必谈;居住地邻居及配偶必谈;所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代表必谈。在谈话中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优、缺点和存在的不足。七、查阅本人档案以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八、撰写考察综合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具体写法按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操作。九、汇报。考察组如实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明确提出建议人选。十、征求意见。征求拟提拔职位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意见。十一、提出任免方案。十二、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以到会人员达应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研究,以参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及任免方案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讨论结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上应作好会议记录备查。十三、征求协管部门意见。属双重管理的单位干部任免,主管方党委(党组)会研究,书面征求协管方党委(党组)意见。十四、公示。对拟提拔人员进行至少七天的公示。十五、试用及任命。对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但查无实据、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命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十六、任免文件下发前,应及时报相关材料到组织、人事部门预审,预审批复后方可行文,并同时送任免文件给协管方和有关单位。十七、整理文书档案。整个推荐、考察、研究等形成的汇总表、考察材料、会议记录、文件以及任免表等要全部整理装订存档,作为文书档案永久保存(参会人员填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分表要密封保存,一年后销毁)。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调整动议环节调整动议理由1、班子缺额需要补齐的;2、班子软弱涣散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3、班子换届或机构改革;4、特殊工作需要。调整动议时间1、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个季度研究一次干部(一般在季末);2、县委书记已经明确即将调离和到位后3个月内不得动议调整干部。调整动议程序1、县委提出调整干部的总体意见;2、组织部加强经常性干部考察工作;3、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拟定干部调整配备工作初步方案;4、报县委分管书记、书记审核。推荐提名环节县委全会推荐提名对象1、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平职(级)调整提名;2、乡镇党政正职人选提名;3、县直综合部门正职人选提名。县委全会推荐提名程序1、集中调整,组织部详细介绍职位任职条件和具体要求,全委会民主推荐。组织部按照1:2差额比例提出交流人员名单;2、个别调整,分别征求县委委员意见。县委书记及县级领导干部推荐提名程序1、县委书记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书面填写《干部推荐表》并署名;2、组织部受理《干部推荐表》后,认真审核;3、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组织单位民主推荐;4、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组织实施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组;2、发布考察预告;织考察环节3、考察并进行社会征询;4、视考察情况反馈考察结果;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提出建议方案。酝酿协商环节征求意见1、县委委托分管副书记或组织部长在一定范围酝酿协商,征求意见;2、县委书记分别征求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3、县委组织部征求分管的县级领导意见,同时征求县纪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提交方案召开组织部长办公会,形成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方案。讨论决定环节讨论决定程序1、县委书记确定时间并主持会议;2、县委组织部向与会领导如实介绍拟任干部综合情况,并提供相应资料,做好会议记录;3、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顺序依次是:其他常委--组织部长--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4、票决: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5、统计汇总票决结果,报告给会议主持人;6、公布讨论研究决定结果。任职谈话时间要求县委讨论决定后,及时与提拔、交流、免职干部进行谈话。制定方案县委组织部制定谈话方案。分级谈话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县委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也可委托其他县委常委)----乡镇和县直部门除正职外的其他科级干部。谈话主要内容1、组织决定及任职的主要理由;环节2、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3、新任职岗位的基本要求;谈话环节谈话主要内容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要求及需要注意的问题;5、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等;6、属交流任职的,适当介绍单位及领导班子主要情况;7、组织部派人做好记录。公示环节接受监督1、通过广播、电视、公告栏进行公示;2、接受监督,对反映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3、公示结果书面报告县委,提出是否任职的建议。干部到位环节干部到位程序1、制发任免职(提名)文件;2、组织部下达调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交接;3、组织干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