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销合同甲方(需方):深圳市福田区新亚洲电子市场志佳达半导体电子经营部乙方(供方):深圳市福田区新亚洲电子市场二期环融电子商行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元)总金额芯片9014S960¥610.00元/片¥585600.00元9015S800¥610.00元/片¥488000.00元9013S800¥610.00元/片¥488000.00元8050(12V)800¥610.00元/片¥488000.00元合计人民币金额:贰佰零肆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049600.00元)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三、供货方式: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岗宏工业区2号楼首层」若甲方指定地点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乙方。2、运费由(乙方)方承担。五、包装要求: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六、产品价格: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作必要调整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七、产品的验收:1.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八、结算方式及期限:1,付款方式:电汇、现金。2,付款期限及条件:甲方单月月结款应在次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结清。3,乙方收款账号为:账户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新亚洲电子市场二期环融电子商行账号:41000300040020673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深南支行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十、合同纠纷的解决: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十一、其它约定事项: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深圳市福田区新亚洲电子市场志佳达半导体电子经营部1(章)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岗宏工业区2号楼首层法定代表人:江杰熔委托代理人电话:0755-82546586日期:年月日乙方:深圳市福田区新亚洲电子市场二期环融电子商行1(章)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中路与中航路交汇处新亚洲电子商城二期N1A269法定代表人:曾础强委托代理人:电话:0755-36634866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