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防止危险品外泄,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适用于全检验科。3.职责:3.1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3.2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王淑君负责危险品的申购、领用及保管处理。3.3科室负责人:监督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工作,负责科室审批及申购工作。4.具体规定内容:4.1.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4.1.1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并打封条。各科室将审批人、领用人、保管人名单送保卫处备案。人员变动时,须经实验室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通知保卫处。4.1.2建立危险化学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4.1.3剧毒品的管理必须从严。领用剧毒品时必须有领用监督人到场。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柜并打封第2页共3页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4.1.4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与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4.1.5储存化学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4.1.5.1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4.1.5.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4.1.5.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4.1.5.4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4.1.5.5存放剧毒物品的部门必须备有保险箱,存放剧毒物品的保险箱钥匙应安全保存;4.1.5.6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4.1.6化学危险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保卫科、实验负责人。4.2.危险化学品的养护4.2.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4.2.2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第3页共3页4.2.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4.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4.3.1废弃危险化学品各单位应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废弃物品标签,容器封闭可靠。4.3.2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应向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安局获准后,由保卫处定期回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4.3.3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5.相关文件记录《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及处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