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第一课时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一、教学目标1.认知(1)了解犯罪的主要特征;(2)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犯罪份子应受到的刑罚处罚;(3)理解我国刑法的任务。2.情感态度观念教导学生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犯罪行为及其刑法处罚,保护人民,远离犯罪。3.运用分辨身边的违法与犯罪行为。二、教材分析1.教学重点什么是犯罪,犯罪有什么主要特征怎么区分违法与犯罪,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则属于犯罪行为,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的法定概念,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为什么这些行为是犯罪的问题,它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2.教学难点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三个主要特征是区别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键。违法与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它们的危害程度不同,如殴打他人,轻伤的,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那么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法,则属于犯罪行为。所以教导学生分辨社会危害程度,能让学生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了解犯罪的危害程度。要突破这一难点的话,从一些特殊的案例可以更好加深学生的认识,比如说案象山县石浦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例1,抢劫罪的判罪标准一方面是推动的金额,另一方面是对受害人的伤害程度,但是无论抢劫多少钱,都是犯罪,因为它具有一个潜在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可能给受害人身体甚至生命带来危害。3.结构线索本课的教学目标是引导学生认识犯罪,用刑法制裁犯罪、保护人民。从认识犯罪的特点出发,过渡到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最后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三、学情分析由于中职学生一方面是未成年人,进入中职学校学习时间不长,文化知识较为薄弱,认知水平也相对较低,心智仍不成熟;另一方面还因为思想意识、心理发展不成熟,看问题容易偏激,爱钻牛角尖,加上生活经验的欠缺,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意外灾害的侵害,个别中职学生误入犯罪歧途。所以对学生而言,既需要认识犯罪的危害,远离犯罪,防止犯罪的发生,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四、教学方法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讲授五、教学过程【创境激趣】案例1:抢劫八毛钱被判罚八千由山东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华(化名)抢劫8毛钱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16岁的沈华是日照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2006年3月6日18时许,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窜至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委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2006年3月16日,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该案起诉至法院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思考问题①:沈某只抢了8毛钱?为什么法院要判罚这么重?②:假设沈某是在公交车上偷偷划破了陈某的衣袋,也是偷到了8毛钱,会被判得那么重吗?学生分小组结合教材中的知识进行讨论并派代表在全班交流,老师参与讨论并加以提示:抢劫之所以会判得重,主要是因为在抢劫过程中,罪犯不单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就是说,抢劫行为的危害不仅仅是财产,还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公民人身安全,所以,即使获得的钱财都很少,一般偷窃行为和抢劫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是有本质区别的。只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才能构成犯罪。案例2: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此种行径为广大网民深恶痛绝,但一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不够。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经批准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象山县石浦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它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这一新增的条款,南京鼓楼检察院3月2日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一起盗号木码案提起公诉,使此案成为全国首例起诉提供程序工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前,对‘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为什么?这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学生讨论发言,老师加以点拨和总结:某种行为是否可以定为犯罪行为,不仅要看它的社会危害程度,还必须有刑法作为依据,即,它必须触犯刑法。课堂补充资料:什么是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制定的。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修订。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内容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方面的内容,这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刑法所作的一次新的修正,是刑事法律自我完善的最新体现。老师提出问题:通过对上面两个案例的讨论和思考,我们能够概括出犯罪有哪些主要特征?学生归纳,老师加以补充,师生共同得出结论:犯罪的主要特征:1)、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2)、触犯刑法和应受刑罚处罚。资料分析:张三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是否应算作犯罪行为?如果他在街头与人斗殴,并未造成重大伤害,还是犯罪行为吗?如果不是犯罪行为是不是就不能对他进行任何处罚呢?学生根据上面学到的知识进行判断,巩固对犯罪的特点的认识。老师补充:殴打他人,如果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法,则属于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师:刚才我们了解到,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哪两大类?分别包括哪几种?学生分组学习教材中的内容,师生一起进行归纳: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象山县石浦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指导学生阅读课本115页关于“管制”、“罚金”的相关内容。我国刑法将各种犯罪行为归纳成十大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例:“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2007年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病毒作者李俊。这是中国警方破获的首例计算机病毒大案。其他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这是中国近些年来,发生比较严重的一次蠕虫病毒发作。影响较多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且对于一些疏于防范的用户来说,该病毒导致较为严重的损失。由于此病毒可以盗取用户名与密码,因此,带有明显的牟利目的。所以,作者才有可能将此病毒当作商品出售,与一般的病毒制作者只是自娱自乐、或显示威力、或炫耀技术有很大的不同。另,制作者李俊在被捕后,在公安的监视下,又在编写解毒软件。你的电脑受过病毒的侵害吗?如果没有刑法的有效打击,后果会怎么样?学生自由回答思考问题:结合案例和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谈谈我国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分析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法规定的任务,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决定的。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保卫国家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第二,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第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第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体验导行】1、学以致用(1)结合课文内容,思考:怎么区别违法与犯罪?(2)2009年5月14日,重庆市第一、三、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集中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十二名被告人涉及罪名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事伤害、抢劫、放火罪等。因其罪行极其严重,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收集分析一两个实例,说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及我国刑法惩治犯罪的作用。板书设计象山县石浦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1、犯罪(1)犯罪的含义(2)犯罪的基本特征(3)犯罪分子应受到刑罚处罚2、我国刑法的任务(1)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2)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六、教学反思法律方面的教学有相当丰富的案例,既能吸引学生,调动学习积极性,形成良好的互动,又能从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所以,教师的提问与案例的分析极为重要,这关系到学生到案例的理解,对法律知识点的掌握。但部分学生容易用自身有限的生活经验去思考,甚至钻牛角尖,所以要注意对这部分学生的引导。另一方面,有丰富的案例就有复杂的案情与判决,太过复杂的话,部分中职学生难于理解,所以应该尽量找些与日常生活联系较紧密的,案情与判决相对较简单的,易于学生理解的案例。还有提问的问题也不应该太理论,太复杂,以便于学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