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冈市的城市规划与管理2009年2月前言2009年1月11日—21日,前往日本福冈、东京学习交流。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区划、交通规划、景观规划、城市开发事业、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地下铁规划等,并现场参观了御供所地区、香椎副都心土地规划整理、天神地下街、地铁七隈线等新区建设与旧区重建实例。一、福冈市概况二、福冈市住宅都市局建制三、日本城市规划体系简介四、福冈市综合规划五、福冈市城市规划报告提纲广州Guangzhou福冈Fukuokacity福冈市位于日本九州岛最北部,城市北部临博多湾,南部被脊振、三郡、犬鸣山所包围。福冈市距广州市2500公里,距上海1000公里。在日本列岛中靠近中国大陆和朝鲜半岛有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2000年来国际交流的贸易港口。一、福冈市概况机构沿革:于2008年4月1日都市整备局与建筑局合并而成的,而都市整备局之前是由城市规划局和城市开发局合并而成。人员构成:共有职员338人,设局长1名、理事1名。部门组成:包括10个部门38个课,其中部门包括:总务部、都市计画部、住宅政策部、建筑指导部、都市开发推进部、大学移转对策部、伊都区画整理事务所、香椎振兴整备事务所、市营住宅部、公园绿地部。业务范围:涵盖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建筑方案与施工图审批、开发建设等。二、福冈市住宅都市局1、国土与区域规划:国土与区域规划是日本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产物和手段之一。从50年代起,日本政府将城市及住宅、交通、产业配置等其它行业的政策协调综合并统一为一个单一的国土与区域规划。从地域上看,日本的国土与区域规划分为国家级、区域级(跨县域)和都道府县级三个层次;从类型上讲,有全国综合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各省厅局的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的各类型的综合规划。2、城市规划:定义:日本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是一个用以处理、组织城市结构,提供和改善公共设施及有效土地利用,以便使各种城市活动能够像一个系统一样有效地运行的计划。主要任务:制定城市地区综合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和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城市设施建设场地的取得,推进城市规划项目的平稳实施。三、日本城市规划体系主要内容:(1)界定城市规划区:一般每个区由几个市町村组成,全国共划定1274个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界定由都道府县知事决定,当一个规划区范围超过一个县以上,有国土交通大臣决定。(2)土地利用规划:一是在城市规划区划分出城市化地区和城市化控制地区;二是在城市地区设计规定若干土地区划。(3)城市设施规划:包括道路、铁路、绿地、排水系统、河川以及宅地等的物质规划。(4)城市开发与再开发:土地区划整理项目(土地再整理项目)、城市再开发项目、城市新宅地开发项目、居住街区开发项目、工业团地开发项目和流通业务地区开发项目等。(5)城市环境的改善与保护:环境污染控制、自然环境与城市景观保护和城市防灾。三、日本城市规划体系三、日本城市规划体系法定城市规划内容三级政府架构市町村政府都道府县政府中央政府3、城市规划决策程序:(1)各市、町、村的规划原则上由各级政府决定;(2)规划区超过一个市、町、村范围时,由都道府县知事决策,知事决定的规划与地方决定的规划不一致时,具有优先决定权;(3)地跨两个县或以上范围的规划,由国土交通大臣决定;(4)城市规划决定的具体内容由市、町、村设立的城市规划审议会审议;(5)举行公听会和说明会;(6)规划完成作为提案提出后,发布公告公众展示两周,市民可提出书面意见。※説明会・公聴会城市规划方案城市规划方案城市规划审议会县知事(※国土交通大臣)同意城市规划审批・公告城市规划决策程序三、日本城市规划体系福冈市综合规划(由总务规划局负责)是为福冈市未来的发展制定全面的发展策略、方针,具体包括基本构想、基本规划、实施计划三个层次。综合规划体系基本规划实施计划为福冈市未来城市发展确定目标和基本理念全面、系统的规划15年的城市政策和落实基本规划的目标(全市的城市规划和部门计划)基本规划在4年中的实施以及事业整理的中期计划四、福冈市综合规划主要内容:1、城市定位——有自治能力,市民自由活动的城市2、基本理念——自律,果然面对挑战;——安全快速方便的城市;——自然环境丰富,具有历史价值的城市;——充满活力的城市;——竞争与共赢的亚洲城市。3、城市结构——多核、环状、放射形城市4、城市空间——核心、多副中心、地区中心四、福冈市综合规划城市规划体系UrbanPlanningSystem城市规划区域UrbanPlanningDistricts地域地区ZoningDistrict城市设施UrbanFacilities市区改造项目UrbanDevelopmentProjects市町村城市规划总体规划CitiesandTownsUrbanPlanningMasterPlan城市规划区域的总体规划UrbanPlanningDistrictsMasterPlan城市再开发政策等UrbanRedevelopmentPolicy,etc.都道府县决定五、福冈市城市规划○土地用途分区土地利用的基本规划。建物的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的规定与指导○其它分区・建築物高特殊控制的高度地区・建築物的耐火结构确定的防火区域和准防火区域等○地区规划○城市化促进区域○城市规划区○城市化控制区域五、福冈市城市规划法定规划的层次为防止城市发展出现混乱无序的状况,城市规划区分为2种区域区分:城市化区域・・・现有的建成区和今后10年内需要优先推进城市化的区域城市化控制区域・・・在拟定的控制时期内原则上限制其开发的区域福冈城市规划区包括3市2町(福冈市、春日市、大野城市、志免町・粕屋町)小吕岛、玄界岛在城市规划区外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是综合地调整,开发、保护地区,一般由县知事确定,并受城市规划法和其它法规的保护。区域划分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一)城市规划区域划分城市开发基本理念BasicPrinciplesforUrbanCreation基本理念BasicPrinciples城市开发基本的方針BasicPolicyforUrbanCreation专项规划基本方針BasicPoliciesbyCategory未来城市结构FutureCityStructure○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針○交通体系规划的基本方針○景观规划的基本方針○其它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二)城市总体规划福冈市综合规划——福冈县决定TheFukuokaCityFundamentalCityPlan城市总体规划——福冈市决定UrbanPlanningMasterPlan将来の都市構造FutureCityStructure城市空间结构图CitySpaceConceptualMap未来的城市结构FutureCityStructure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是为合理利用城市,对建设活动加以控制的一种手段,在这些地区建筑的功能、容量和外观都有严格规定,土地划分不能随意变更,树木不能随意砍伐。用途分区包括居住、商业、工业三大类的12种用地类型。针对每种类型的地区对其建筑使用功能、外观、容积率都做出规定,指导各用途分区合理使用土地。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三)土地利用◆不同类的土地分别制定其详细的土地用途适建类别,具体详见下表: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三)土地利用土地的适建性■高度地区HeightZone为了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有效的土地利用,在高度地区,对建筑物的最大和最小高度都做了规定。福冈市根据对北侧相邻地块的日照采光降低影响的目的,将建筑北侧倾斜的限定分为4种类型地区,分别制定规则。高度地区限制概要图SchematicDiagramsonRestrictionsinHeightZone第1種15m高度地区第2種15m高度地区第1種20m高度地区第2種20m高度地区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三)土地利用其他地区规划■高度利用地区HighUrbanizationZone高度利用地区主要是针对市中心的建筑的最小高度的限制,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城市再开发项目。福冈市共有包括城市再开发事业施行区域等12个地区18.2公顷的高度利用地区。■防火・准防火地区Fire-ProtectionDistricts/Quasi-FireProtectionDistricts为了防止城市火灾的蔓延设立了防火地区和准防火地区。防火区包括容积率为500%以上的商业区,准防火区包括其余的商业区和邻里商业区及其周围地区。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三)土地利用其他地区规划交通施設道路、城市高速铁路、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等开敞空间公园、緑地、广场、墓园等供给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水道、电气等供给设施、排水设施、垃圾处理厂、焚烧厂等河川、运河等水系教育文化设施学校、图书馆、研究设施等医疗设施及社会福利设施医院、保育所等市场、畜牧场以及火葬场等一般的住宅设施一般的办公设施、流通业务场地其他政府规定的设施五、福冈市城市规划(四)城市设施城市规划确定城市设施的位置、面积。设施类别包括:■城市景观形成目标,景观构成要素基本方针:分要素基本方針自然绿地水系资源历史传统历史的使用街道整理步行系统聚会空间绿化系统道路及设施市容个性魅力目标自然系统历史系统城市系统五、福冈市城市规划(六)城市景观规划福冈市城市景观形成基本规划1988■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事业土地区画整理事业——土地区画整理法城市再开发事业——城市再开发法防灾街区整备事业——密集城市整备法■确定内容事业的种类、名称及施行区域等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七)城市开发事业定义:在城市规划决定的实施土地区画划整理的地区内,遵照“对应原则”,将私有的杂乱不规整的用地进行有规划的重新区划,通过土地所有者的一定的土地出让,取得所需要的公共设施用地,以此达到建设、完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公园绿地、排水等)和提高宅地利用率的目的。方法:在施行的地区内,在增加土地利用价值的前提下,土地的权力者将自己的一定面积的土地出让,作为必要的公共设施用地,经过区内土地权利的交换,在完善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同时,调整宅地的区划和形状,提高整个地区的环境质量。性质:是将原来不完善的城市或城市发展预定地区建设成为健全完善“城市化地区”的一种规划实施手段。五、福冈市城市规划(七)城市开发事业1、土地区画整理事业的基本原理(1)全面的综合开发手法:将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与宅地一起进行统一的重新区划的整理建设。(2)让地——受益者负担方式:让地的实质在于土地所有者和土地租用者个人土地财产权的无偿出让。(3)换地——原有权利关系的基本保留:按照对应的原则制定换地规划设计,尽量使整理前的“从前地”与整理后的“换地”之间不产生较大的差异,基本维持原权利关系。(4)依据城市规划开展的城市开发方式:土地区划整理的施行地区的决定、施行方案的制定都必须经过一定的认可,这种认可制度保证了土地区划整理工作服从城市的总体规划。因此,土地区划整理是一种防止城市无秩序扩散、有效依照城市规划的城市开发建设的手段。五、福冈市城市规划2、土地区画整理事业的特点1、特点(1)地区规划是促进地区发展的整体性和独特性的一种规划措施。地区规划范围为1公顷左右,针对街区的特定情况,对于土地使用区划的有关规定进行细化,并对建筑和设施的实际建造进行详细布置。因此,街区规划是比土地使用分区更为为精细化的管制方式,有助于增强街区发展的整体性和独特性。(2)地区规划不仅是对于土地使用区划的细化,还可以修改和取代土地使用区划的有些规定。(3)地区规划是由居民代表或企业提出,并与政府部门共同作规划方案,经费主要由提出者负担,政府有少量的补助。地区规划的实施依赖于开发商和土地业主的各项建造活动,因此要促使所有的权益者都参与规划编制过程,对于街区发展前景达成广泛的共识。地区规划逐渐被作为一种且有灵活性的规划措施来促进私人部门参与城市开发项目。五、福冈市城市规划(八)地区规划地区规划的方针○确定将来的定位,地区规划的目标、地区整备、开发及保全的方针等。地区整备规划○地区规划方针具体的要求规则、建筑的限制等。●地区规划由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