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本公司保卫人员到施工现场研究确保保卫措施。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准化的围挡,并设置值班室,位置要妥当,便于观察和守护,照明设备齐全有效。3、工程开工要配备足够的护场人数,夜间不得少于2人,繁华地区、重点工程、情况复杂区域的夜间护场力量要相应增加,白天护场人员可根据实际酌情配备。4、工程开工后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防治保会取得联系,保卫部门协助劳资部门及时办理外地劳务团体人员暂住户口,取得驻地治安管理部门的协助和支持。5、工地仓库、门窗必须牢固,贵重仪器要有专人储藏管理以防被盗。6、小型工具要制定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薄,使用完后要及时收回统一保管。贵重的电动工具严禁存放在班组,应存入仓库保管。7、贵重材料进入现场后,应存放在安全的室内,要通知护场人员重点看管。8、材料进场严格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材料进出,工地现场必须严格手续,对无手续外出及工地私自外出借料具,不论土建的安装的东西,护场员有权扣留,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9、工地下班后,遇有特殊情况外调料具时,必须持有材料调拨单才可发放。夜间需清运土渣及建筑垃圾时,材料人员必须在场监督管理,否则护场员有权制止。10、外地劳务团体在工地居住,要有专人负责治安,并建立治安小组,要定人员,定房间,不得乱住,未经保卫人员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在工地居住。11、工地项目经理全局负责工地治安,及时发现堵塞漏洞,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保卫部门。12、土建工程进入安装阶段时,土建与安装要密切配合,土建项目要加强护场力量,白天护场人必须保证没单元设置一人或设置临时单元门,有护场人员专管其钥匙。13、安装水电材料进入现场,必须入库并派1-2名人员昼夜看护。对未安置看管而丢失、被盗、损坏,这儿自负并追究负责人责任。14、工程全部完毕后,由土建项目经理、安装负责人及护场警卫共同检验确认完整后签字办理移交手续,由护场警卫统一管理,如再发生丢失被盗,由护场警卫人员负责。15、要严厉打击私拿现象和偷窃犯罪行为。要鼓励职工同盗窃行为作斗争,凡抓获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16、工地负责人要与施工人员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经常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严禁“黄、毒、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