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现状与问题: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分析本章内容是对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的分析,是本文的重要章节之一。笔者首先从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目前的运行现状入手,基于不同高校的实践考察从其职能定位、组织架构、人员组成、活动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五个部分进行分析。其次,基于不同权力关系对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制约条件进行分析,笔者主要行政权力制约学术委员会的独立决策职能、以教授会为主体的学术权力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学术委员会缺乏规范的审议决策程序、缺乏制定科学的学术委员会评价标准和学术委员会缺乏健全的监督保障体系等五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为下文笔者的对策分析奠定基础。3.1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模式分析:基于不同高校的实践考察该部分主要从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目前的运行现状入手,基于不同高校的实践考察从其职能定位、组织架构、人员组成、活动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五个部分进行分析。为了对我国学术委员会的章程有更加深入的了解,笔者将借助与学术委员会相关章程为参考依据,了解其在内部运作、利益诉求等方面的规范和设计。本章节是基于不同高校的实践考察基础上进行分析的,为了反应不同地方、不同高校间的差异及存在的问题,笔者将会抽取全国的15所高校为研究对象,具体的研究对象如下表3-1所示:表3-115所高校学术委员会相关章程调查情况高校类型高校名称规章名称制定时间章程结构“985”高校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04年分总则、组织机构与组成人员、委员的资格与产生、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工作制度、附则六章,共计36条规定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1年分总则、职责、组成、运作规范四章,共计20条规定吉林大学《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09年没有划分章节,共计24条规定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08年分为总则、组织、职能权限、议事规程、基层学位学术委员会、附则等六个章节,共计30条规定华东师《华东师范大学2006分为总则、职能、组成、运作、附则等五个章节,共计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年14条规定“211”高校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05年分为总则、组成和职责、职能、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和院级学术委员会、附则等六个章节,共计28条规定苏州大学《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08年分为总则、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议事规程、附则等五个章节,共计19条规定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分为总则、组织与规则、职责、权利义务与纪律、附则等五个章节,共计26条规定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1年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各级组织机构职能、议事方式、附则等五个章节,共计14条规定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0年分为总则、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学术委员会的职责、附则等四个章节,共计24条规定普通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0年分为总则、组成、职责、议程、附则等五个章节。共计21条规定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07年没有划分章节,共计9条规定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10年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议事规程、附则等五个章节,共计28条规定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分为总则、机构设置、学术委员鬼的委员及产生办法、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工作程序及文件发布、权利、义务与纪律、附则等六个章节,共计29条规定贵州师《贵州师范学院2010分为合则、组织、职责、附则等四个章节,共计17条范学院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年规定从上述15个学校的规章制度上可以看出,上述章程中主要包括总则、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学术委员会的运行以及附则等五个部分。对上述规章制度的了解,可以对不同高校的实践考察进行分析,对职能定位、组织架构、人员组成、活动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所示:3.1.1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定位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在其第11条曾明确规定:“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必须明确规定学术组织在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学科研计划方案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审议、决策作用”①。与之相关的《高等教育法》中也曾对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职能进行了规定,认为学术委员会应该承担审议学科及课程设置的审议职能,制定教学计划的咨询职能,以及评定教学计划等相关的评定职能事宜。例如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中将学术委员会定为“校长委托下对学校学术领域内重大事项进行规划、决策、评价、监督和咨询的机构”②;山东大学将学术委员会定位为对学校学术工作进行审议、评议、决策、咨询的机构;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将学术委员会定为“校长领导下科研和学术问题的咨询和评审机构”③。综合调研学校的相关职能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表3-2所示:表3-2学术委员会履行的相关职能学术委员会的职能类型学术委员会的职能细分学术委员会的审议职能1.审议学校的整体规划2.审议教学、科研重大政策与措施3.审议有关规范学校学术道德与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EB/OL].[2012-01-01].②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EB/OL].[2007-11-20].③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EB/OL].[2009-11-24].审议学术机构、院(系)的设置5.审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有关学术标准的制定6.审议(讨论)学科建设的经费安排7.审议高层次学术人才引进工作学术委员会的评定职能针对学校的教学环节进行评定,特别是学校的教学以及科研方面的学术教学奖励学术委员会的咨询职能对学校的一些重要的学术研究是像可以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建议学术委员会的决策职能学校授权认为应当提交决定或审议的决策事项,以及其他按国家或学校规章规定应当决定的事项学术委员会的其他职能受有关部门委托,调查、评议和裁定出现的学术纠纷、学术失范行为、学术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对15所学校的学术委员会的相关章程进行概括和整理后,对其主要的决策、审议和咨询职能进行了分析,并将其数据整理状况汇总如下,具体内容参加下图3-3:图3-3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咨询、审议职能分布表由上图3-3可知,“审议”职能中“专业设置”方面的高校有10所,占调研学校比例的60%;而其“学术发展”方面的高校有11所,展所调研学校比例的73.3%。而其他的职能在各个高校中的分布较为分散,也就是说学校所设置的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还存在问题,还很不健全。因此,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的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在促进学校科研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指导意义,而其职能发展限制则取决于其所在学校的体制及管理权限的划分,如果权限不清则不利于学术委员会相关职能的发挥。因此,要想发挥学术委员会“教授治学、学术自由、民主管理”的设置理念,就需要其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学术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能。3.1.2学术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学术委员会的有效运行需要有健全组织的支持和保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各个高校成立了与高校相符合的学术管理委员会章程,对其组成原则、运作章程等都进行了分析。以吉林大学为例,其将学术委员会划分为校学术委员会、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各学院学术管理委员会等三个部分,其具体规定如下:“校学术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的学术机构,其工作直接对校长负责。学部学术委员会代表校学术委员会在学部履行职责,对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含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各类科研机构等相关学科人员)在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①而长春大学则对学术委员会进行了如下的设置,在其管理规定的第五条中明确指出:“学术委员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校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科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和科研工作指导委员会等3个专业委员会。”②由此可见,各所高校在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设置方面存在诸多的不同。笔者为了对高校学术管理委员会的情况进行更为深入的了解,从各所高校的下设机构、办事机构、挂靠的单位、工作的方式以及运作经费等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具体内容参见表3-4:表3-4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一览①《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view&file=info&id=3229②《长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182说明:图表中的表中○表示该校章程无提及,●表示该校章程对于学术委员会的经费拨付及管理有相关规定和说明根据上表的统计结果,我们可以总结如下:(1)委员会的设立方面,一般而言高校的学术管理委员会划分为校、部(组)、院三级,也有部分院校如复旦大学只设立了校级和院级两级委员会;(2)而办事机构大多设置在办公室或者秘书处,并挂靠在科研处或者发展规划办公室,这些机构大都是综合性质的办公场所,者使学术委员会的独立性较弱;(3)而在运作经费设置方面,仅有5所院校对学术管理委员会的经费进行了相关规定,并给与了一定的财政支持。3.1.3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学术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人员比例。作为学术管理委员会的构成主体,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一般而言,各所高校都对学术委员会的产生机制、委员的遴选方式、任职规则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东北师范大学再在其章程的第六条作了如下的规定:“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从我校在职教师中产生。因工作需要,也可以聘请校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①不同的高校在其人员构成和设置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笔者为了对15所高校的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进行深入分析,从其人员的产生方式和构成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具体内容参见下表3-5:表3-5学术委员会组成及人员结构表学校名称职称要求产生方式任职要求是否聘请顾问委员总人数主任身份A正高级定额席位4年○37院士B教授民主选举4年●43院士C正高级审议提名4年○23院士D教授或者正高级定额席位3年●77院士E教授或者行政领导行政任命5年○25校长F教授或者正高级学院推荐3年○36校长G教授学院推荐3年●45名誉校长H教授校长聘任4年●23校长I正高级博导学院推荐4年●28副校长J正高级定额席位3年○32校长K高级职称校长聘任4年●15副校长L教授校长聘任3年●23校长M正高级定额席位4年●25科研处处长N教授或者研究院定额席位4年●32院士0教授或者正高级审议提名3年●51校长说明:1.所抽取样本高校无排名先后顺序,具体内容详见各校《学术委员会章程》;2.图表数据参考自湘潭大学苏堃硕士论文《中国公立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运行模式研究》,受部分院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修改变动的影响,参考数据略有调整。通过上述表格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调研的15所高校其学术委员会的产生及组成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学术委员会任职资格层次不齐,层级较高的学校其对其成员的要求更高;学术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则主要包括定额席位、审议提名、校长任命、学院推荐以及民主选举等五种方式;(2)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大①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EB/OL].[2007-11-20].都有校长或者院士担任。但在学术与行政相分离的改革大趋势下,不少的校长开始逐渐的推出学术委员会,这对学术委员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3.1.4学术委员会的活动程序学术委员会的活动程序是其日常工作得以运行的有效保障,是高校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