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及产品管理准入、法规标准、VIN及合格证2006-12-7法规标准体制企业准入管理产品准入管理标准发布实施动态WMI、VIN管理合格证管理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节约能源法质检总局-3C标准化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防治法环保部门公路法国家发改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部间接:法院、(消费者协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车管部门其他工商、财税部门规章标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企业法规标准体制国务院法规执行实施保证汽车及交通安全防止汽车污染汽车制造车辆交通的管理道路与设施汽车安全维持交通秩序控制污染节约能源事故伤害维护改善车辆法污染防治法,噪声控制法节约能源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管理法汽车事故鉴定车辆运输法法规标准体制公路法道路运输财产损失汽车赔偿保障法中国汽车标准与技术法规法规标准体制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法规约束政府约束机构约束企业约束人员约束活动约束过程约束产品约束服务标准规范条件政府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实施划分企业资质摩托车企业(二轮、三轮)汽车企业整车企业——轿车企业——客车企业——货车企业——其他特殊车辆企业改装车企业——客车改装车——专用汽车(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半挂车企业(按照改装车企业管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企业企业准入管理产业政策规定实施准入管理摩托车企业: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轿车、整车企业:核准制度(2004年)专用汽车企业:核准备案制度(2004年)企业更名、迁址、增点、增加品种考核(2005年)客车整车企业:整车企业生产条件要求(2006年)今后新能源车辆及企业准入要求专用汽车企业生产条件半挂车企业生产条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企业生产条件其他汽车企业准入要求企业准入管理准入管理主要内容企业设立、经营符合有关规定产品开发能力产品符合性生产一致性保证产品检验能力产品销售与服务能力实施省级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2级管理企业提出准入申请中介机构和专家组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公示与公告发布监督检查与一致性管理企业准入管理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各类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定型及可靠性、专用性能有关政府发布的规定(大顿小标、标识等)结构、性能、参数方面的特殊规定产品经过检验批准企业提出申请,提交样品经过检验、评价产品审核、公示产品批准生产一致性管理销售和售后管理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政府部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国家发改委委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开展企业及产品技术性审查工作[发改办产业2005-2488号文件]现场技术审查工作、新车免检、监督检查制定技术审查文件和专家库管理视同车型判定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企业申报受理/技术审查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规范对新定型车辆产品管理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制定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检验项目)制定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车型确定)产品申报资料的细化确定新发布实施标准的执行要求增加公示和疑问产品核查环节对发动机等关键总成实施单独管理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一、关于《公告》管理流程的调整(一)申报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资格的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网络系统申报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产品变更、产品勘误和产品撤销。申报新产品、产品扩展、产品变更时应当报送《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二)资料受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企业申报资料完整的,应予以受理,并通知企业;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并通知企业。(三)试验方案确定及车辆识别代号审查中介机构受理企业的申报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定产品试验方案并进行车辆识别代号(以下简称VIN)审查,出具VIN审查报告。必要时,应与企业充分沟通后再予确定试验方案(沟通及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四)产品检验检验机构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介机构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同时按照车辆有关定型试验规程,确定定型试验方案并进行试验。检验和试验报告通过网络及时反馈给中介机构。(五)技术审查中介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产品技术审查,应在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尽快完成审查工作,并将该月审查结果于下月初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一、关于《公告》管理流程的调整(六)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先行对载货类汽车及专用汽车产品进行公示,再逐步扩大到其他类车型。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批准,登录《公告》。(七)产品有效期限产品有效期限是指车辆产品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公告》公布撤销之日止。在此有效期内,车辆产品为国家批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完成产品出厂检验、签发产品合格证、销售等手续。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经批准后,企业应当按照《公告》公布车型及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发放产品合格证的产品,方可进行销售(即产品出厂检验及签发合格证日期应当在《公告》公布日期之后)。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及在产的原参数产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可延长或缩短过渡期。超过产品过渡期后,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不得再进行生产、销售。经批准产品变更的同一型号产品,在过渡期内不得再次申报产品变更。产品撤销的,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有效。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二、关于产品备案资料的要求《备案表》分为汽车及挂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三个产品类别,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公告》公布的有关参数、整车产品技术参数、发动机及主要配置状态、变速装置等总成、制动、转向和降噪系统、灯具、车身附件、新型动力车辆产品、产品照片及主要结构的资料等要求。《备案表》内的有关资料或技术参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属于《公告》技术参数(见附件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批量生产;其他配置(或参数)发生变化的,可在3个月内更新备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在《备案表》中有关发动机及主要配置状态参数(指标注“﹡”的项目)可以由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申报,经审查合格后列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进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的发动机被车辆生产企业采用时,车辆生产企业可以简化《备案表》的填写,即只需申报发动机ID号,标注“﹡”项目可以免填。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三、关于车辆产品技术审查规则车辆产品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同一型式判定条件》,见附件三)进行确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条件》确定检验方案。对于申请同一车辆型号下的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应当依据《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同一型号判定条件》,见附件四)进行判定。当申报的发动机产品采用同一发动机型号时,应当符合《同一型号判定条件》中有关汽车发动机同一型号判定原则的规定。四、关于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本企业编制备案的VIN编制规则正确标示和使用VIN。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见附件五)对企业申报产品的VIN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VIN审查结果上传至网络,供检测机构和企业查询,书面审查报告送申报企业。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五、关于执行时间(一)自2006年10月15日起,开始审查车辆产品的VIN,其中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VIN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审查。(二)自2006年10月15日起,申报M1类汽车和摩托车新产品的,应当通过网络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申报其他类别车辆新产品的,由企业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该产品的《检验方案表》由检验机构按上述规定确定后进行试验,并送中介机构备案。(三)自2007年7月1日起,企业申报所有类别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时,都应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四)自2008年1月1日起,未填报《备案表》的产品不再保留在《公告》内。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六、关于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我委将通过采取对新产品进行公示、对企业现场和销售市场产品抽查等方式进行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发现企业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与《公告》公布的产品配置(参数)不一致或产品其他配置(参数)发生变化,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更新备案的,达不到强制性标准限值要求的,弄虚作假的,将撤销产品《公告》,并追究企业及有关检验机构及审查专家的责任。情节严重者,暂停或撤销企业车辆产品生产资格及有关检验机构的资格。生产企业用于检测的样车,应当在所有试验项目检验完成之后,在一段时间内保证样车的可追溯性,专用作业类车辆的样车应不少于2个月,其他类型车辆的样车应不少于3个月。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完善车辆管理流程企业在产品检验前申报技术资料中机中心按照标准及技术要求判定检验方案中机中心按规定审查VIN检验机构按照标准及检验方案的要求进行检验中机中心组织产品审查国家发改委公示重点车型中机中心组织对疑问产品进行核查国家发改委批准通过车型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强化对检验机构的管理明确检验机构的授权范围确定各检验机构的检验项目能力检验问题的处理及机构的处罚中机中心受委托进行监督管理细化对相同车辆型号产品管理新设计定型产品的范围、要求、申报扩展产品的要求(同一型号)更正产品的要求产品勘误的要求产品准入管理____以公告为例标准发布实施动态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20071-2006)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GB20072-2006)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GB20182-2006)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技术条件(GB2030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8410-2006)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GB15084-2006)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GB15086-2006)汽车防盗装置(GB15740-2006)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GB14167-2006)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GB15083-2006)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14023-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GB20073-2006)摩托车乘员扶手(GB20075-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GB20074-2006)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修改单正在进行、已经完成的强制性标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客车结构安全要求》(代替GB13094-1997)6项汽车灯具标准•《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汽车前照灯清洗器》•《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代替GB4599-1994)•《汽车用灯丝灯泡前雾灯》(代替GB4660-1994)•《外部照明/光信号装置的安装》(代替GB4785-1998)•《汽车及挂车倒车灯》(代替GB15235-1994)《汽车用车速表》(代替GB15082-1999)《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汽车车身回复反光标识》《汽车儿童乘员约束系统》《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汽车防盗玻璃》《汽车昼间行驶灯》标准发布实施动态WMI、VIN管理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在世界范围内用以标识车辆制造厂的代码WMI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统一管理、主权国家分配由ISO授权的国际代理机构(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保存并核对ISO认可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以下简称国内)的WMI管理机构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WMI由3位或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