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一)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一)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二)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三)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平台,与内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第七条各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与职务无关的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平台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情况马上报管委会核实。违规情况实属者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第八条创新创业平台结合“互联网+”,通过线上推广和线下互动的形式,以公司资深技术管理人员为骨架,整合内外部相关先进理论及资源,为职工创新、创业提供技术、经验及资金支持。第九条职工有权对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管委员在收到员工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形式答复,并报总经理审阅。若超出规定时间管委会未给予回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条如果公司职工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私自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或侵害公司知识产权,或损害公司声誉,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创新成果的,或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违反协议,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创新创业支持方式第十二条职工创新成果,优先支持公司内部进行转化,需要外部转化的创新成果,公司提供外部对接支持及服务,具体奖励方式参见《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十三条经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的职工创业活动,原则上按照职工创业、企业出资的、利润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接受资助者需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若创业活动需要引进外部资金,分配方式可另行商议,并签订相关合同。第十四条经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的职工创业活动,保留创业职工的职位和基本待遇不变,即使职工创业失败,在合同期内仍可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第十五条创新创业平台以创业社区的形式提供创新技术和需要发布、创业经验分享、创新资讯交流、创业投资等服务,以整合中心内外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一)开放公司网络、研发、实验、检测等设备,为好的创意而缺乏实验条件的职工免费提供研发、技术支持、物料设备筹备、办公、食宿等一系列后勤服务。(二)对好的成果进行验证,并由平台专家团队给予权威推荐,为成果寻找到最好的合作者。(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创业支持,如公司创业资金资助、小额贷款等,特别是为创业者提供经验交流的社区和咨询平台,并分享各种创业项目进展情况。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公司研发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