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部管理文件:MKW-HR20170425-01公司员工储物柜管理办法目的:为规范管理公司员工储物柜管理,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使用公司储物柜的人员。1、员工储物柜由行政部统一管理。2、员工进、出生产车间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储物柜仅供暂时存放用途,不具有保管责任,贵重财物不宜携带上班。3、每个储物柜有两把钥匙,使用人员每人配发一把,人事行政部存放一把。4、员工在入职时由行政部安排储物柜,一般情况下,每人限使用一个门柜。5、所有储物柜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人数进行编号,使用人须按对应的编号存放物品,如使用人未将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而造成物品丢失,由本人自行承担损失。6、储物柜钥匙领出后由本人进行保管。使用期间出现钥匙丢失、损坏情况,当事人24小时内必须到行政部进行补办,罚款10元/次。钥匙不得私自配制,并不得随意和他人进行更换,如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7、储物柜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方法,使用者需爱护储物柜,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储物柜门锁、柜门损坏,罚款50元/次。8、储物柜存放物品“当天存,当天取,不过夜”,柜内严禁存放违禁品(如管制刀具、酒精、天那水、瓶装液化或压缩气体等),气味较浓烈的食品(如臭豆腐、自制气味较大的各类食品)及其它不适宜存入储物柜的物品。人事行政部管理文件:MKW-HR20170425-019、出现柜门被撬和物品丢失现象,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同时由本人填写物品丢失记录(记录丢失时间、物品名称、特征等)并配合行政部进行调查。情况严重时,行政部向公安机关报案。10、发现偷盗行为,在场人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对当事人从严处罚。情节严重、非公司人员有不当行为的,送公安机关处理。11、员工离职时须将储物柜原装钥匙退还行政部,行政部须对储物柜进行检验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发现储物柜损坏,造成无法正常使用,当事人须赔偿50元。12、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自2017年5月1日起生效执行。人事行政部2017年4月24日主题词:储物柜管理办法主送部门:总经办抄送部门: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