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工程项目融资担保结构1.项目融资担保的地位与作用;2.项目融资担保的定义与分类;3.项目融资担保人;4.项目融资担保范围;5.项目融资担保类型;6.项目融资担保的步骤;7.项目融资担保的形式。2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6.1.1担保在项目融资中的地位和作用担保在项目融资中的地位和作用项目担保(ProjectGuarantee)是项目融资结构的生命线。如前所述,项目融资的根本特征体现在项目风险分担上,而项目担保是实现风险分担的关键。采用担保形式,项目的投资者可以避免承担全部的和直接的项目债务责任,而把责任限制于项目发展的有限阶段或有限金额内,便于安排有限追索的融资结构采用项目担保形式,项目投资者可以将一定的项目风险转移给第三方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6.1.2项目融资担保的含义及分类1.项目融资担保的含义担保指以确保债务清偿或经济合同履行为目的的保证行为,是债务人对债权人提供履行债务的特殊保证,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法律手段。项目融资担保指借款方或第三方以自己的信用或资产向贷款或租赁机构做出偿还保证。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2.项目融资担保的分类物的担保物的担保也称物权担保,是指借款人或担保人以自己的有形资产或权益资产为履行债务设定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形式:抵押(Mortgage)和担保(Charge)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在贷款银行认为项目自身物的担保不够充分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一种人的担保,是担保人在法律协议形式上承诺向债权人承担一定的义务。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6.1.3项目担保人1.项目投资者作为担保人项目投资者和主办人为项目公司提供直接或非直接担保,前者直接承担一定数额债务,后者还要加上其他形式的担保。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2.与项目利益有关的第三方参与者作为担保人政府机构与项目开发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商业机构世界银行、地区开发银行等国际性金融机构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3.商业担保人担保项目投资者在项目或项目融资中所必须承担的义务为了防止项目意外事件的发生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6.1.4担保范围商业风险项目完工生产成本控制产品市场政治风险或有风险金融风险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6.1.5项目担保的类型直接担保有限金额的担保限制时间的担保间接担保或有担保表6-1或有担保的三个类型及相应的担保的参与方意向性担保风险类型举例提供担保的参与方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风险地震、火灾、地下矿井塌方商业保险公司政治风险国家动乱东道国政府、保险公司环境风险完工风险、市场风险等承建商、设施使用者等6.1项目融资担保结构的概念6.1.6项目担保的步骤贷款银行向项目投资者或第三方担保人提出项目担保要求;项目投资者或第三方担保人考虑提供公司担保,如果公司不被接受,则考虑提供银行担保;在银行提供担保情况下,项目担保成为担保银行与担保受益人之间的一种合约关系;若项目所在国与提供担保的银行不在同一国,担保受益人会要求担保银行安排当地银行作代理人承担担保义务,并承诺偿付代理人全部费用;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6.2.1商业银行对项目信用担保和物权担保的控制对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权对项目决策程序的控制权对项目资产处置的控制权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6.2.2项目信用担保1.项目完工担保(1)项目完工担保的含义完工担保是一种有限责任且大多仅仅在时间上有所限制的直接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而项目完工担保人需要尽一切方法去促使项目达到“商业完工”标准。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2)项目完工担保的提供者和担保内容项目完工担保的提供者是项目的投资者、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其中,由直接投资者作为项目完工担保者最常用。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包括:完工担保责任、项目投资者履行完工担保义务方式和措施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项目完工担保所针对的项目完工风险包括:由于工程或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项目拖期或成本超支;由于工业纠纷或其它外部因素造成的项目拖期或成本超支;由于上述任何原因造成的项目停建甚至最终放弃。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3)商业银行基于完工担保不同提供者的要求由直接投资者作为项目完工担保人是最常用也是最容易被商业银行所接受的方式。由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背后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项目完工担保,是包括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种附加条件。资金缺额担保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为出发点的资金缺额担保以降低商业银行损失为出发点的资金缺额担保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6.2.2项目信用担保2.资金缺额担保(1)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为出发点的资金缺额担保(2)以降低商业银行损失为出发点的资金缺额担保3.“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的项目担保(1)含义“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take-or-payforit)又称“无货亦付款合同”,“或取或付合同”,表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购买者之间的长期无条件销售合同关系。“提货与付款合同”(take-and-payagreement)是指买方在取得货物后,即在项目产品交付或劳务实际提供后,才支付某一最低数量的金额给卖方。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2)特点首先,项目产品销售合同必须是长期合同,合同期限不短于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采用此类合同所收货款应足以满足项目还债。第二,项目产品销售合同责任者的义务是无条件的,且不可撤销,实质是项目产品购买者为项目所提供了一种财务担保,项目公司凭之进行融资。第三,项目产品销售合同实现了购买方、贷款人和项目公司多赢。(3)内容第一,合同期限要与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一致。第二,合同中购买量不低于项目达到设计生产指标时的产量,购买量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合同期限内采用固定总量条件下,这部分固定量产品的收入将足以支付生产成本和偿还债务,对于剩余产品,项目公司可以另行出售;二是包括100%的项目公司产品,而不论其生产数量在贷款期间是否发生变化。最低购买量和价格的确定就为贷款人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提供了法律条件。第三,合同产品的质量规定,一般采用工业部通常使用的本国标准或国际标准,因为这种产品最终要在本国市场或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第四,交货地点与交货期,通常的交货地点是在刚刚跨越项目所属范围的那一点上,交货期的原则是要求根据协议所得收入具有稳定的周期性。第五,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第一种形式是完全按国际市场价制订价格公式,并随国际市场价的变化而变化,该定价适合于具有统一国际市场定价标准的产品,第六,生产中断和对不可抗事件的处理。项目公司应拒绝使用含义广泛的不可抗事件条款,明确规定生产中断的期限以及执行合同的影响力。第七,合同权益的转让。由于此类合同是项目融资结构中的一种重用担保措施,所以贷款银行对于合同权益的可转让性以及有效连续性均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第八,合同的买方,可以是项目的发起人,也可以是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担保人,卖方则是项目公司。第九,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和法律适用条款。在国际项目融资合同中,一般会选择中立和有约束的仲裁委员会,在适用规则上,一般考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6.2.2项目信用担保4.其他形式的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政府担保“交钥匙”工程合同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6.2.3项目物权担保含义和作用项目物权担保是指项目公司或第三方以自身资产为履行贷款债务提供担保。国内常用而国际鲜见,因为贷款方不易控制跨国担保物,另外,贷款方看重项目本身,而非项目目前的资产。项目物权担保的作用是约束项目有关参与方认真履行合同。6.2项目融资担保的多种形式6.2.3项目物权担保主要形式不动产物权担保动产物权担保浮动设押其他形式准担保交易东道国政府支持6.3案例分析A贸易公司煤矿项目的融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