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索证管理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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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索证管理的新要求一我国消毒产品法制化管理进程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的建立三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如何索证主要内容我国消毒产品法制化管理进程92年02年1987年原卫生部颁布了《消毒管理办法》,将消毒产品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开始对其实施卫生许可制度。1992年、2002年先后两次对《消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每次修订均对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我国消毒产品法制化管理进程02年《消毒管理办法》我国对消毒产品的审批由原来单一的产品许可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与产品许可、备案、卫生安全评价相结合的多形式许可模式。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方式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的建立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加强取消许可的消毒产品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0年1月1日前已上市的相关消毒产品未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应尽快按要求补做卫生安全评价。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的建立92年02年背景国家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卫生计生委消毒产品监管模式调整卫生安全评价(风险性评价)理念的应用监管责任的问题意义在消毒产品监管中,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逐步取代以许可证为对象的监管模式明确企业对产品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新的标的物(评价报告)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2013年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Ø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和抓手Ø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Ø我国政府公开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1/3以上Ø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Ø《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规定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的建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3〕18号)•加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工作。不需行政审批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抗(抑)菌制剂等产品首次上市前,产品责任单位(含进口产品在华责任机构,下同)要严格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依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检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执行标准和消毒剂、生物(化学)指示物配方、原料及消毒器械结构图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产品如有改变,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关内容,保证所评价产品与所生产产品相符。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监督检查。严格新消毒产品行政审批三新产品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消毒产品三新产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行政审批三新产品判定依据否是合格?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生产上市合格?是是严格新消毒产品行政审批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发布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判定依据的通告》(国卫通〔2013〕9号)2014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国卫办监督发〔2014〕14号)做好新产品行政许可工作消毒产品种类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审批证明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三新”消毒剂++-其他消毒剂+-+“三新”消毒器械++-其他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剂+-+其他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化学指示物,以及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第三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同一个消毒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应以较高风险类别进行管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哪种消毒产品需要做卫生安全评价?原《评价规定》仅规定紫外线杀菌灯、食具消毒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等6类产品应当做卫生安全评价。修订后的《评价规定》要求将不需要行政审批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抗(抑)菌制剂(第一、第二类消毒产品)作为企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对象。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卫生安全评价何时做?由谁做?产品责任单位在第一、第二类产品首次上市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有哪些?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批文情况。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名称:剂型/型号:产品责任单位名称(盖章):评价日期:二、评价资料(一)标签(铭牌)、说明书;(二)检验报告(含结论);(三)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四)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五)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六)产品配方;(七)消毒器械元器件、结构图。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消毒产品在什么机构进行检测?消毒产品的检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从事消毒产品检验活动。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消毒产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和检验规范开展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含结论),对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卫生标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检验方法,可按照企业标准进行检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出现哪些情形,消毒产品应当重新进行检验?实际生产地址迁移、另设分厂或车间、转委托生产加工的;消毒剂、抗(抑)菌制剂延长产品有效期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抗(抑)菌制剂增加使用范围或改变使用方法的。第一类消毒产品评价报告有效期满应对关键项进行检验。两年内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不再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范围和有效期?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满前,生产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第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长期有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如何了解企业有产品上市?规定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全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产品责任单位出具备案凭证。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满前,生产企业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后,应当重新进行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要索取哪些材料?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在经营、使用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前,应当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复印件。其中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评价资料只包括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结论、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情况的卫生监督检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相关信息。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哪些属于违法行为要进行查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或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或《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理:(一)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二)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满未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三)出具虚假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评价项目不全的或评价报告结果显示产品不符合要求上市销售、使用的;(五)消毒产品有效期过期的;(六)有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未重新进行检验的;(七)产品上市后如有改变(配方或结构、生产工艺)或有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未对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进行更新的。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如何索证•三新产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国产)、国家卫生计生委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时注意:要核对产品名称、型号、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围。复印件要加盖产品责任单位公章。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如何索证•做好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卫生计生委2013第4号通告中列出已通过技术审查的消毒产品,可视为卫生安全评价合格。已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批件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到期后不予延续。上述产品生产企业可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生产相关产品。产品如有改变,产品生产企业需对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对企业的解释和咨询工作,确保消毒产品监管政策调整后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如何索证•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产品应当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复印件•需要核对:(1)产品名称、型号(剂型)是否一致;(2)《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完整,应包括封面、基本资料、评价资料(包括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结论、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3)基本资料、评价资料是否有骑缝章;•(4)是否在有效期,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四年;(5)检验报告中各检验项目是否为同一批号的产品;•(6)实际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围是否与标签说明书一致;(7)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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