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3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风管airduct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2.0.2风道airchannel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2.0.3通风工程ventilationworks送风、排风、除尘、气力输送以及防、排烟系统工程的统称。2.0.4空调工程airconditioningworks空气调节、空气净化与洁净室空调系统的总称。2.0.5风管配件ductfittings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2.0.6风管部件ductaccessory通风、空调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2.0.7咬口seam金属薄板边缘弯曲成一定形状�用于相互固定连接的构造。2.0.8漏风量airleakagerate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2.0.9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airsystempermissibleleakagerate按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平均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允许漏风量。2.0.10漏风率airsystemleakageratio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比值。2.0.11净化空调系统aircleaningsystem用于洁净空间的空气调节、空气净化系统。2.0.12漏光检测airleakcheckwithlighting用强光源对风管的咬口、接缝、法兰及其他连接处进行透光检查�确定孔洞、缝隙等渗漏部位及数量的方法。2.0.13整体式制冷设备packagedrefrigeratingunit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系统辅助部件组装在同一机座上�而构成整体形式的制冷设备。2.0.14组装式制冷设备assemblingrefrigeratingunit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采用部分集中、部分分开安装形式的制冷设备。2.0.15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designworkingpressure指系统风管总风管处设计的最大的工作压力。2.0.16空气洁净度等级aircleanlinessclass洁净空间单位体积空气中�以大于或等于被考虑粒径的粒子最大浓度限值进行划分的等级标准。2.0.17角件cornerpieces用于金属薄钢板法兰风管四角连接的直角型专用构件。2.0.18风机过滤器单元�FFU、FMU�fanfilter(module)unit由风机箱和高效过滤器等组成的用于洁净空间的单元式送风机组。2.0.19空态as-built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人员在场。2.0.20静态at-rest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按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方式运行�但无生产人员。2.0.21动态operational洁净室的设施以规定的方式运行及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场�生产设备按业主及供应商双方商定的状态下进行工作。2.0.22非金属材料风管nonmetallicduct采用硬聚氯乙烯、有机玻璃钢、无机玻璃钢等非金属无机材料制成的风管。2.0.23复合材料风管foil-insulantcompositeduct采用不燃材料面层复合绝热材料板制成的风管。2.0.24防火风管refractoryduct采用不燃、耐火材料制成�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的风管。3基本规定3.0.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图纸修改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3.0.2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等级及相应质量管理体系。3.0.3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及施工时�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及其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签字认可。3.0.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的规定。3.0.5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必须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3.0.6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把每一个分项施工工序作为工序交接检验点�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3.0.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更正建议�并形成书面文件及归档。3.0.8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时�其子分部与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3.0.8的规定执行。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子分部上升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同上。表3.0.8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划分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送、排风系统风管与配件制作部分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通风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防、排烟系统排烟风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除尘系统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空调系统空调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净化空调系统空调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净化设备安装制冷系统制冷机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空调水系统冷热水管道系统安装�冷却水管道系统安装�冷凝水管道系统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与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3.0.9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互相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3.0.10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本规范对应分项的具体条文规定执行。子分部中的各个分项�可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一次验收或数次验收。3.0.11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及认可签证。3.0.12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类别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3.0.13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仪器。3.0.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履行保修职责�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0.15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域�的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洁净度等级的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4条的规定�洁净度等级与空气中悬浮粒子的最大浓度限值�Cn�的规定�见本规范附录B表B.4.6-1。3.0.16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施工单位相应分项合格质量的验收记录�2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3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4风管制作4.1一般规定4.1.1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使用的金属、非金属风管与复合材料风管或风道的加工、制作质量的检验与验收。4.1.2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风管的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4.1.3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按设计图纸与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工程中所选用的外购风管�还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或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验证�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4.1.4通风管道规格的验收�风管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风道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通风管道的规格宜按照表4.1.4-1、表4.1.4-2的规定。圆形风管应优先采用基本系列。非规则椭圆型风管参照矩型风管�并以长径平面边长及短径尺寸为准。表4.1.4-1圆形风管规格�mm�风管直径D基本系列辅助系列基本系列辅助系列10080250240902802601201103203001401303603401601504003801801704504202001905004802202105605306306001250118070067014001320800750160015009008501800170010009502000190011201060表4.1.4-2矩形风管规格�mm�风管边长1203208002000400016040010001500——20050012503000——25063016003500——4.1.5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其类型划分符合表4.1.5的规定。表4.1.5风管系统类别划分系统类别系统工作压力P(Pa)密封要求低压系统P≤500接缝和接管连接处严密中压系统500〈P≤1500接缝和接管连接处增加密封措施高压系统P1500所有的拼接缝和接管连接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4.1.6镀锌钢板及各类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影响其保护层防腐性能的焊接连接方法。4.1.7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采用密封胶嵌缝和其他方法密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4.2主控项目4.2.1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1的规定�不锈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2的规定�铝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3的规定。表4.2.1-1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类别风管直径D或长边尺寸b圆形风管矩形风管除尘系统风管中、低压系统高压系统D(b)≤3200.50.50.751.5320D(b)≤4500.60.60.751.5450D(b)≤6300.750.60.752.0630D(b)≤10000.750.751.02.01000D(b)≤12501.01.01.02.01250D(b)≤20001.21.01.2按设计2000D(b)≤4000按设计按设计注�1螺旋风管的钢板厚度可适当减小10%~15%。2排烟系统风管钢板厚度可按高压系统。3特殊除尘系统风管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不适用于地下人防与防火隔墙的预埋管。表4.2.1-2高、中、低压系统不锈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不锈钢板厚度b≤5000.5500b≤11200.751120b≤20001.02000b≤40001.2表4.2.1-2高、中、低压系统铝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铝板厚度b≤3201.0320b≤6301.5630b≤20002.02000b≤4000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4.2.2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硬聚氯乙烯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1或表4.2.2-2的规定�有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3的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应符合表4.2.2-4的规定�相应的玻璃布层数不应少于表4.2.2-5的规定�其表面不得出现返卤或严重泛霜。用于高压风管系统的非金属风管厚度应按设计规定。表4.2.2-1中、低压系统硬聚氯乙烯圆形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