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用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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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类文件题目制药用水管理制度编号SMP-QA-1033-02页数共3页第1页起草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批准人年月日颁发部门GMP办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质量部、制造部、工程部目的:建立制药用水管理制度,确保制药用水质量符合规定。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的制药用水。责任人:质量部、制造部、工程部制药用水的监护、制水、使用、检测相关人员。内容:1.制药用水分类1.1制药用水是指制药工艺过程中用到的各种质量标准的水。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1.2按水质分为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灭菌注射用水。1.3本公司制药用水为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2.制药用水的定义及适用范围2.1饮用水:为天然水经净化处理所得的水,其质量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标准(GB/T5750-2006)。饮用水可作为药材净制时的漂洗、制药用具的粗洗用水。除另有规定处,也可作为药材的提取溶剂。2.2纯化水:为饮用水经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的制药用水,不含任何添加剂。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纯化水标准;纯化水可作为配制普通药物制剂用的溶剂或试验用水;可作为中药注射剂、滴眼剂等灭菌制剂所用药材的提取溶剂;口服、外用制剂配制用溶剂或稀释剂;非灭菌制剂用器具的精洗用水。也用作灭菌制剂所用药材的提取溶剂。纯化水不得用于注射剂的配制与稀释。2.3注射用水:为纯化水经蒸馏所得的水,应符合细菌内毒素试验要求。注射用水必须在防止内毒素产生的设计条件下生产、贮藏及分装。其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注射用水标准。注射用水可作为配制注射剂、滴眼剂等的溶剂或稀释剂及注射用容器的精洗。SMP-QA-1033-02第2页/共3页3.纯化水和注射用水贮存与输送:3.1纯化水在室温下用优质不锈钢罐密封贮存,贮存周期不宜大于36小时。3.2注射用水,应在80℃以上保温、70℃以上循环保温或4℃以下的无菌状态下贮存。注射用水需在24小时内使用,超过时间,严禁使用。3.3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管件、阀门应采用无毒、耐腐蚀的优质低碳不锈钢;储罐的通气口应当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并尽量减少支管和阀门,分配管线宜采用环形干线,防止死角滞留。4.水质监护4.1饮用水每年送卫生防疫站作一次全检。4.2公司每季度对饮用水作检测一次PH值、肉眼可见物、微生物检查。4.3纯化水监测4.3.1纯化水每二小时制水工序抽样测定电导率、酸碱度、氨,并做监控记录。4.3.2正常生产情况下,各使用点每一月轮流取样全检一次,纯化水贮罐、总送水口、总回水口每一周取样全检一次。4.3.3纯化水系统停运一周以上生产前,总送、总回、贮罐取样作全检,停运一月以上生产前车间使用点取样作全检。4.3.4车间生产停产期,每天开启纯化水系统运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4.3.5纯化水的取样点规定:贮罐、总送水口、总回水口、生产车间各使用点。4.4注射用水监测4.4.1制备过程中每二小时制水工序抽样测定监测一次PH值、氨,并做监控记录。4.4.2正常生产情况下,注射用水使用过程中,每周对各注射用水贮罐、总送水口和总回水口进行一次全检;各使用点每一月轮流取样全检一次。4.4.3注射用水的取样点规定:贮罐、总送水口、总回水口、生产车间各使用点。4.4.4停产一周以上生产前,总送、总回、贮罐取样作全检,停运一月以上生产前车间使用点取样作全检。4.5锅炉水监测4.5.1水质监测项目:4.5.1.1锅炉给水:PH值、总硬度。4.5.1.2锅水:PH值、总碱度。SMP-QA-1033-02第3页/共3页4.5.2监测频率:生产时每星期检验一次。4.5.3监测程序:4.5.3.1生产时锅炉房锅炉工按规定的时间取样锅炉给水及锅水,贴上标签,送到化验室。4.5.3.2化验室接到检品后按锅炉水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出具检查报告单,并发给锅炉房。4.5.3.3若水质不合格或已接近标准上限,应要求锅炉工对锅炉进行清洗或对锅炉给水进行处理,清洗或处理结束后应重新取样送到化验室化验,直到合格。5.纯化水贮罐、管道清洗消毒规定5.1清洗剂用纯化水循环冲洗。5.2正常情况下,纯化水的贮罐、管道每月须清洗、消毒一次。5.3停产一周以上者,生产前进行清洗、消毒。5.5清洗毕,用清洁纯蒸汽消毒,再用纯化水冲洗,至PH中性,经取样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6.注射用水贮罐、管道清洗消毒规定6.1清洗剂用70℃以上注射用水循环冲洗。6.2正常情况下,注射用水的贮罐、管道每两周须清洗,消毒一次。6.3停产一周以上者,生产前进行清洗、消毒。6.4清洗毕,用清洁纯蒸汽消毒,再用注射用水反复清洗,经取样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文件新增/变更历史记录新定/变更日期文件编号版次变更原因2008年05月01日SMP-QA-1033-0101新定年月日SMP-QA-1033-0202根据新版GMP修订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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