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安络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渠道代理分销协议甲方:深圳市安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圳市安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自主开发的安全产品在区域行业代理商,全面负责授权行业(区域)的产品销售及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第二章:知识产权第二条甲方在本协议中并未授权给乙方甲方产品的任何所有权、商标、版权和相关专利,产品的标志、产品名称﹑软件﹑手册﹑资料和其它配套材料,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对其软件、印刷材料﹑商标拥有独家所有权。乙方不得擅自取消、更改甲方产品中的上述标识和内容。商标及所拥有的系列产品标识为甲方独家所有,乙方不得侵犯。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上述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甲方的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乙方不得分解或未经授权复制安全专家产品的任何部分。第三章:产品的供销第三条乙方在授权期限内可销售甲方的所有产品及其升级产品。第四条价格体系甲方向乙方提供《安络科技产品市场价格体系》(详见附件一),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享受如下折扣:21、个人版:6.5折2、企业版:6折3、一年后每年升级服务费:6.5折第五条销售限价安全专家的最低销售限价个人版为公开价格的70%,企业版为公开价格的65%,乙方不得低于此价格向最终用户销售安全专家产品,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备案并批准后,才能执行。第六条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的承诺额1.乙方作为甲方在地区行业的代理商,年度进货量需万元为承诺额。2.如若乙方没有完成年度承诺额的销售,即自签订协议内一年没有自甲方处进货人民币万元,则乙方当违约处理,应提供和未完成销售量部分一致的现金或支票,购买相应的甲方自主产品,即是将未完成的销售量部分转换成乙方的押货库存。第七条年度额外销售奖励1.乙方在协议期内完成承诺额为目标。2.若乙方在协议期内完成承诺额,即从甲方进货量达到人民币万元/年,甲方向乙方返回进货量的1%作为奖励,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每年从甲方进货额度超过承诺额,则超出部分甲方将给与另外的返利奖励,甲方将向乙方返回超出部分的2%。3.返利具体形式为现金,也可经双方协商折算成甲方产品返回给乙方。第八条结算方式乙方订货需要先填《安络科技产品订货单》(附件二),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全额货款后软件产品在三个工作内交货,硬件产品在七个工作日内交货。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特殊情况导致货款延迟到位的,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在甲方同意下方可延长货款结清的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与乙方处罚,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如果由于无法避免的事故而引起产品发货延误,或者甲方无法按照商定3的日期准时将产品运抵或无法履行任何其他的义务,甲方及乙方均不应为此延误或损失负任何责任。发货日期或者其他行为的日期应被认为自动延期至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相等量的时间之后。不可预见又无法避免的事故是指卖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一切情形,包括(但不局限于):重大事故、爆炸、火灾、暴风雨、工人争执、暴动、阴谋、边境行为、内战或者革命、运输商的错误或延误、供应商破产、不可贸易、政府行为及其下属机构法律规定规则的影响和法令或其他立法的、行政的及司法的命令。第九条产品样机提供要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产品样机的,甲方可以有偿提供甲方产品样机,并以市场公开价的50%收取押金。该样机提供期限为一月,限期到后,乙方可退还样机或是付全额款项购买该机。第四章:乙方的权益第十条甲方授权指定乙方为甲方自主产品在区域行业的代理商,乙方可享受规定的折扣价格;并在年终享受相应的返利。第十一条甲方产品主要功能的调整或者产品系列划分的调整,以及产品价格的变化,必须至少提前30通知乙方。第十二条乙方可免费获得甲方的各种销售产品资料,可免费获得甲方的培训。第十三条乙方免费可获得甲方提供电话和E-mail的技术支持。第五章: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包括价格策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五条甲方在与乙方发生第一次交易时,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技术工程师进行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的培训,使乙方的技术工程师能够独立地对客户进行技术支持服务。第十六条每月提供一份接下来三个月内的产品需求滚动预测(按地理区域划4分),其中包括两个月的确定需求及一个月的假设需求。应提前六个月为供应商提供不带有承诺的产品需求预测。产品需求预测应当尽量做到精确,因其将被作为甲方决定其制造产品的数量的基础。乙方需要确定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提供市场和销售的季度报告,以确认已经做好或者计划要做的有助于达到协议目标的活动。第十七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区域内销售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第十八条乙方接受甲方对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自觉地维护甲方的信誉;及时向甲方反映甲方产品中可能具有的缺点或安全问题,并保持让甲方了解最终用户的不满之处;第六章:授权期限第十九条甲方授权指定乙方为甲方自主产品区域行业代理商的授权期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1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重新认证,双方可以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第七章:授权终止第二十条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协议:a)甲乙双方协方议期满同意终止本协议;b)甲乙任何一方出现损害对方商业利益的行为,或是违反甲方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且另一方在发现此行为后15天内未得到经济补偿,本协议可自行终止。c)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即将或已经宣布破产,并且其债权人的利益接受人或清算人也已被宣布,本协议可自行终止。第二十一条授权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发出一个期限为3天的书面通知,3天后授权终止通知生效。授权终止通知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甲方自主产品。当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取消,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权信息资料销毁(并书面证明其销毁)或全数退还甲方。乙方有资格保留为维持现有的顾客或产品所需要的信息资料。第二十二条由乙方和用户签订的合同的期限超过本协议的终止日期的订单或合同5将仍然由甲乙双方按照此协议执行下去。为了使本条款能够无误生效,所有与第三方有关的合同,乙方均应通知甲方。超过本协议的有效期、终止或取消日期的订单的付款规定应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八章:其他第二十三条附件1:《安络科技产品市场价格体系》附件2:《安络科技产品订货单》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包含了双方之间全部理解,将替代任何其它口头或书面协议,将约束和确保双方的利益。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双方都无权在无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协议的全部或部分。第二十六条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项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第二十七条对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甲方。甲方(盖章):深圳市安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科学馆705室地址:电话:0755-25817188电话:传真:0755-25806124传真:网址:网址: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