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国际税收导论1.1国际税收的含义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3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1.1国际税收的含义1.1.1国际税收的概念1.1.2国际税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1.1.3国际税收的本质1.1国际税收的含义1.1.1国际税收的概念TheConceptofInternationalTaxation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乙国甲国跨国纳税人②①①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上述国际税收概念,包括两个关系:(1)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税收总是表现为一国政府与其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征收者与缴纳者是税收的一个重要内容。国际税收也不例外。不过,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是跨国纳税人,纳税人的活动跨越国界,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纳税的行为,才使相关国家间发生税收分配关系。(2)国家之间财权利益的分配关系。一般的税收活动所反映的是在一国范围内,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也就是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征税所引起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所引起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不可能由一国政府单独来解决,必须要并有国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1.1.2国际税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InternationalTaxRelationswithRelatedDisciplines(1)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国家税收,即通常所说的“税收”,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所进行的一种强制课征,是一国政府与其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两者之间的联系表现在两方面:1)作为税收,都属于分配范畴,都体现着一定的物质产品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割和转移。2)两者都不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国际税收作为税收,同样是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进行的一种分配,必须有一定政权管辖范围内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与缴纳者。没有各个国家政府对它政权管辖下的缴纳者进行的课征,就不会产生国际税收活动,也就不会产生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所以,以国家为一方、以纳税人为另一方的税收征纳行为,构成了国际税收的基本内容。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表现在:1)税收分配所涉及的主体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权主体与课税主体之间的物质产品分割和转移,它反映为一国范围内的征纳关系;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权主体之间的物质产品分割和转移,它反映为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税收分配所凭借的政治权力不同国家税收分配,是凭借课税权主体的政治权力向课税主体进行强制课征而实现的物质产品分割和转移。而国际税收的分配,只能是产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课税权主体,向跨越这几个国家课税主体的跨国课税主体的跨国课税客体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物质产品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2)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关于涉外税收中国约定俗成的说法是国家税收中涉及外国纳税人的那部分税收。它体现为一国政府与其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两者的联系表现在:1)两者的课税对象相同,均为国际性的收入和交易额。2)两者均体现本国政府与外国纳税人和本国政府与具有国际收入的本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3)各国涉外税收制度的理论与实务是形成国际税收这门学科的基础。国际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区别:1)立足点不同。一国的涉外税收立足于国内,处理的是本国政府对外征税的问题,体现的是本国的对外经济关系。而国际税收主要立足于国家与国家之间,所处理的问题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两者所反映的分配关系不同。涉外税收所反映的是一国政府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是国家税收的组成部分。从税法角度来看,它属于国内法的范畴。而国际税收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征税所引起的国家与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需要通过国家与国家间的相互协调来解决。(3)国际税收与外国税收外国税收是相对于本国税收而言的。在本质上本国税收与外国税收同属于国家税收范畴。正如,中国税收,在中国人看来,是中国的国家税收,而对外国人来说。则是外国税收。同样,外国税收在该国人眼里,其实质也属于该国家的国家税收,而绝不会变成国际税收。(4)国际税收与关税至于关税,在各国税制中,诸如对商品、技术的进出口,资金在国际间的流动等这些特定部分的税收征管事项所做的处理规范。不能像对其他部分那样仅局限于一国范围内,而往往会超出一国界限,引起某种国际关系的发生。但是,只要它是一个国家在其政权管辖范围内自主地行驶其征税权力,并且由此引起的也只是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贸关系及国际税务关系,并不涉及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分配关系,那么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围,而不是国际税收。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1.1国际税收的含义1.1.3国际税收的本质TheNatureofInternationalTaxation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际税收》(第四版)朱青编著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2.1税收分类1.2.2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1.2.3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2.1税收分类1.商品课税的分类2.所得课税的分类3.财产课税的分类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商品课税的分类:商品课税是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课征的税收,他对计税依据为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所以通常也称为流转税。商品课税的税款一般要通过提高价格为转嫁给消费者和使用者。因而它属于间接税。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商品课税的分类:关税(指一国政府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商品课征的税收)进口税(对进口商品课征的关税)出口税(对出口商品课征的关税)过境税(对过境商品课征的关税)国内商品税(对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商品(劳务)课征的税收)销售税(销售税的课征着眼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营业行为)消费税(消费税的课征着眼于消费行为)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所得课税的分类:所得课税是指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这里的所得,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劳动、经营、投资、把财产供他人使用或转让财产而取得劳务报酬、利润、资本利得以及其他一切纯收益。由于所得课税的税款一般是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不容易向他人转嫁,所以它属于直接税。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所得课税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公司所得税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所得课税的分类:1)个人所得税(是指对自然人取得的各类所得课征的税收)分类所得税制(对各类所得分别按不同的税率和方式进行课税,从而形成工薪所得税、利息所得税等个人所得税制的子税种)综合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所得不加区分,将其所得汇总以后按统一税率和方式进行征税)混合所得税制(即将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分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可以包括一类或几类所得,各部分分别按不同的的税率和方式征税,这实际上是一种有分有合的所得税制度)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所得课税的分类:2)公司所得税(对法人的各项所得课征的税收)在所得税中还有一种被称为预提所得税或预提所得税的税种。其实这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支付所得时为其代扣缴纳税款)课征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预提税的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它的课征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本国支付人向本国居民支付的所得课税预提税:二是对本国支付人向外国居民(本国非居民)支付的所得课证预提税。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财产课税的分类: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财产课征的税收。这种税收可以使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税,也可以是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税,财产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拥有的或转移的财产价值。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财产课税的分类: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收:个别财产税(对某些财产)一般财产税又称财富税(对全部财产)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征的税收:赠与税(对生前转移的财产)死亡税(对死后转移的财产)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财产课税的分类:1)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收:个别财产税(即对纳税人拥有的某些财产分别课税,这类财产的课税对象一般为纳税人拥有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一般财产税又称财富税(是对纳税人的全部财产(少数生活必需品可以免税)减去负债后的价值余额按照统一税率表进行课税的一种财产税)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财产课税的分类:2)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征的税收:赠与税(这是对纳税人生前转移的财产进行的课税)死亡税(这是对纳税人死后死后转移的财产进行的课税,死亡税又可分为遗产税和继承税)①遗产税(是在立遗嘱人死后,遗产分配前对遗产课征的税收)②继承税(是在立遗嘱人死后,对遗产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课征的税收)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2.2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3.财产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1)关税与国际贸易1)关税的壁垒作用2)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2)国内商品税与国际贸易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1)所得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1)东道国2)居住国(2)所得税对国际间接投资的影响1)东道国2)居住国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3.财产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分析财产课税与所得课税的等效性:例如,假定资产价值为1000元,市场年利率为10%,这时资产的年收益为100元,如果政府课征5%的财产税,税额为50元,这相当于对资产收益课征50%的所得税。我们可以用公式来表述财产税与所得税的转化关系。设V为资产的价值,Y为资产的年收益,i为市场利息率,则有:Y=iV或V=Y/i设财产税税率为tp,所得税税率为ty,为了使财产税与所得税税额相等,必须有:tpY/i=tyY或ty=tp/i在上面的例子中,财产税税率tp为5%,市场利息率i为10%,因而所得税税率ty一定等于50%。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2.3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2.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3.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1.3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TheObjectofStudy,ScopeandContentsofInternationalTaxation1.3.1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TheObjectofStudyofInternationalTaxation(1)国际税收分配进程及其所反映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各国对国际税收分配活动所要进行的一系列税收管理1.3.2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TheScopeofStudyofInternationalTaxation窄派:国际税收学科的研究范围主要是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种。1.3.3国际税收的研究内容TheContentsofStudyofInternationalTaxation(1)税收管辖权问题(2)国际重复征税问题(3)国际避税及反避税(4)国际税收协定问题《国际税收》(第四版)朱青编著经合组织30个成员国公司所得税税率变化一览表(一)国别1996年2005年1996-2005年的变化澳大利亚3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