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20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23第三章术语25第四章基本项目及面积指标26第五章配套设施与面积指标31第六章设置规定与控制指标32第一章总则1.0.1本条明确规定了编制本指标的目的。首先,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另外,为了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发展群众体育,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用地和建设应当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本指标中规定了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原则和措施、社区体育基本项目、用地指标以及计算规定。这是为了使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用地管理与规划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并且使其统计指标具有可比性。1.0.2本条说明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作用。城市社区体育设施一般是和城市居住区建设结合在一起或者落实在详细规划中,另有部分是单独的建设项目,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是指在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和通常的场地条件下,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所需占用的额定土地面积,是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因此本指标既考虑到城市社区体育中单项设施的用地,也根据人口配套等因素考虑到不同等级规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集中设置的用地,以满足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审初步设计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以及城市规划编制的需要。1.0.3本条说明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适用范围:一、本指标适用于城市社区。考虑到社区的涵盖范围很广,而需要根据人口规模编制规划进行配套建设的情况仅出现在城市中,因此本指标的适用范围为城市社区。以下条文中提到的社区一般即指城市社区。(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而村庄和集镇的情况比较复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等不确定因素很多,因此,在确定单项体育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时可以参照本指标,按照人口配套建设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二、本指标适用于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城市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包括市、区级的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广场)通常都提供给群众使用,但是同时也具有其他的城市功能,因此不在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范畴之内。由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关于文化体育设施是合并规定的,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用地未做专门规定,因此规划建设中执行本指标更加方便。虽然一般城市建成区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已经很少,在编制一个地区的详细规划时仍然应当合理分配城市土地空间资源,在改建、扩建中逐步达到本指标的规定。1.0.4本指标包括运动场馆、运动场地以及配套设施、缓冲用地和通道。如果结合居住区规划相对分散布局,则不需要专门的绿地和停车也能够满足城市社区体育开展的基本要求;如果相对集中布局,又与居住区有一定距离,则应当考虑绿地和机动车停车要求,有关配套停车的具体规定见5.0.4。一般城市社区体育并没有专业比赛中观赏和训练的需求,如果临时开展竞赛,可以借用周围的通道、绿地作为观看比赛使用,本指标中的缓冲用地也适当考虑了这些要求,但不宜单独设置用地,因此本指标不包含这些内容。1.0.5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在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中,必须认清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国情,在项目选址、确定建设规模和规划布局时,都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和节约用地。1.0.6编制本指标时已考虑到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执行本指标中还应注意遵守新修订的标准,避免发生矛盾。关于本指标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关系,在1.0.3的条文说明中有详细解释。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2.0.1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是为全民健身服务的,因此应当与人口规模配套,但是城市人口分布并不均匀,因此还要考虑到服务半径。不同城市和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会产生不同的体育需求。不同的气候条件,不同的民族和传统习俗,社区居民所喜爱的体育项目也不一样。应当根据这些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项目。2.0.2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用地必须在城市规划中落实,因此不管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建,都应当纳入居住区规划或其他详细规划,符合《城市规划法》中提出的这些原则。2.0.3在调查中发现,越是社会经济水平发达的地区,群众对体育设施的需求越高,不少新建居住区的体育设施用地已经达到了本指标中的基本规定。这些城市除了满足本指标中的基本规定外,可以参照本指标关于单项场地的规定增设项目,但是同时应该更加注意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2.0.4关于公共绿地中设置体育设施,是开展城市社区体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国各地也都比较普遍,但是一直没有成文的规定,都是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的结果。为了节约和合理地使用土地,本指标对此作出原则性规定。城市公共绿地的种类、面积、大小与主要功能差别很大,不能一概而论,例如文物古迹、古典园林、动物园以及面积过小的街头绿地等就不适合设置体育设施,因此具体的设置规定与比例由各城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与公共绿地的结合仅仅是布局问题,在用地指标上不能混用,后文第六章有关控制指标的计算规定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城市社区体育开展的经验,合理的利用学校体育设施和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可以满足群众的一部分体育需求,也是节约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措施之一,应当鼓励这种方式。2.0.5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以充分利用边角地、废弃地以及可以填、盖、改的用地,但必须贯彻执行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所有用地的取得均应符合程序。在规划设计时还应和文化、商业等社区其他配套设施统筹考虑,更加节约和合理用地。第三章术语3.0.1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关于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定义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本条中的术语即来源于此,并结合居住区规划建设的实际进行了补充。关于社区,不同学科有很多不同的定义,在这里只是出于本指标的需要作出解释,并不是严格的定义。本指标中提到的社区为城市社区的简称。3.0.4在术语中明确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用地的概念,是为了方便进行用地统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用地的术语解释有两层含义:第一,可以计入指标的用地必须按照本指标规划建设,如果是已建成的社区体育设施,也应符合本指标中的要求才能计入;第二是供社区体育活动和社区体育建筑使用的城市建设用地,也就是说不包括城市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如市、区两级的体育场馆),也不包括借用公园等其他城市建设用地开展体育活动的场地。这主要是为了与城市规划中对城市建设用地类别的统计一致。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在居住区一级集中建设时是单独的体育用地,其他情况一般属于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0.9场地面积只能满足体育项目最基本的要求,但并不能直接作为用地指标使用。当设置在室外时,还需要增加必要的绿化和通道,当设置在室内时,还有走廊、楼梯等公共面积,并且要根据容积率折算成用地面积。第一章基本项目与面积指标第一节基本项目4.1.1根据调查,本条规定把城市社区中开展最广泛、最受群众喜爱、同时需要确定单独用地的项目规定为城市社区体育的基本项目,以作为确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及其用地指标的依据。除竞技性项目以外,基本项目中也包括了一些只在社区里开展的活动,如儿童游戏等。4.1.2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很多传统的体育项目,如摔跤等,但是由于这些项目不具备普遍性,因此不作为本指标规定的基本项目,其面积指标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4.1.3考虑到不同的社会经济水平以及我国各地的传统风俗,有不少体育项目(如气排球)仅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开展,对此本指标不能一一列出,在建设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用地。4.1.4本章各单项场地尺寸取值参照《体育竞赛规则汇编》(1998年10月第一版)中的比赛场地尺寸,缓冲距离取值略小于正式比赛。体育竞赛规则中关于场地的要求一般变化不大,但是如果竞赛规则发生变动,在实施本指标时也应随之调整。第二节篮球、排球、足球、门球4.2.2排球场地端线缓冲距离因发球区需要,取值大于边线缓冲距离。4.2.3足球场地的尺寸在竞赛规则里是相对变动的范围,因此不必过于严格。第三节网球、乒乓球、羽毛球、4.3.1由于乒乓球运动在球台上进行,场地面积中已经包含缓冲距离。网球场端线缓冲距离因发球需要,取值大于边线缓冲距离。本条中的项目如设置于室内,则应按照第六章中的规定计算用地面积。第四节游泳4.4.1普通游泳池长度取值参照短池比赛标准,池宽适当减小以适应社区运动需要。小型游泳池多为不规则形状,其面积指标为参考值。附属设施面积参照国内公共游泳池建设,选择以4:1-5:1(水面面积比更衣室面积)的配建标准为游泳池更衣室面积计算标准。更衣室面积中已含有卫生间、冲淋设施用房面积。游泳池若设置于室内,应根据第六章中的规定计算用地面积。第五节轮滑、滑冰4.5.1本类项目场地在竞赛规则中没有专门要求,但是运动速度比较快,需要一定的面积以保证其正常与安全的开展,表4.5.1中场地尺寸为推荐最低指标,其具体场地面积可灵活掌握。该指标按一个标准篮球场要求,是为了便于共用以节约用地。考虑项目特点和安全需要,场地四周应设护栏等防护设施。滑冰场因为受季节限制,可以利用其他场地(如篮球场)增加排水设施后交替使用,不宜单独设置。第六节武术、体育舞蹈、体操、儿童游戏4.6.1本条规定对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的最小规模做出规定,主要是因为在社区体育中,武术、体育舞蹈和体操一般都是集体活动项目,需要一定的面积以提供各种可能性。按照人均4m²计算,400m²可以供80-100人左右同时开展活动。而最大规模是以三个篮球场面积为准计算(约2000m²),原因是面积过大可能破坏居住区的空间尺度,也不利于其他社区体育项目的开展。武术、体育舞蹈和体操包括了木兰扇、气功、太极拳(剑)、交谊舞、秧歌、踢毽、健身操等多种类型的项目。4.6.3儿童游戏场地是专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活动器材的户外休憩场地,其场地尺寸应该容纳下至少一套儿童游戏的组合器材,并且应注意提供一定的安全保证。第七节跑步、长走(散步、健步走)4.7.1跑步和长走(散步、健步走)是最经常开展的城市社区体育项目,为节约用地,一般应在社区规划布局中综合考虑设置长走(散步、健步走)步行道和跑道。直跑道可平行其它场地长边设置,环型跑道所围合的用地未计入本条中的场地面积,如在其中设置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根据其他条款另行计算。(附图1,附图2)当跑道的长度大于400m的时候,一般结合居住区内其他用地安排,因此不计入用地统计指标。附图1直跑道与其它社区体育设施结合设置附图2环型跑道与其它社区体育设施结合设置本条中所指的长走(散步、健步走)步行道,是指带有一定运动目的的散步(如倒走),因此需要设置场地。本指标面积范围较大,主要是因为跑道分道数的差异,在选取指标时应根据实际的跑道分道数确定。第八节棋牌、台球、健身房4.8.1棋牌是老年人和青少年喜爱的小型室内项目,虽然在家庭内也可以开展,但是容易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为了增加竞赛气氛,便于管理,有条件的社区应单独设置。4.8.2建议球台以2-4台为一组单元设置,如成组设置,其场地要求可适当降低,如附图3所示(以斯诺克场地为例)。设计时除满足面积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场地长宽尺寸要求。附图3斯诺克台球场地设置示意单位:cm4.8.3健身房内能容纳多种活动,如器械健身、体操、体育舞蹈、有氧操健身以及随着时代发展出现的各类健身活动。4.8.4健身器械设置于室外,也就是目前很多社区利用体育彩票资金建设的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可以因地制宜安排设施,不要求其场地一定要满足一整套健身路径的用地尺寸与面积要求。这是因为各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