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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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产有限公司编号**DC—GC—BZ001版本A/0生效期2013年1月土方工程质量检查标准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批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审批人山东**地产有限公司编号**DC—GC—BZ001版本A/0生效期2013年1月1.质量检查重点1.1.基底超挖。1.2.基底未保护。1.3.施工顺序不合理。1.4.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1.5.回填土下沉。1.6.回填土夯压不密实。1.7.管道下部夯填不实。2.预控措施2.1.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2.1.1.严格选择好符合填土要求的土料。2.1.2.在回填土时,应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加强施工前的检验。含水量大于最优含水量时,应采用翻松、晾晒、风干方法降低;或采取换土回填,或均匀拌入干土,或采用其他方法来降低。含水量过低,应洒水湿润。2.1.3.施工时还应严格控制每层铺土厚度、压(夯)实遍数、压(夯)实路线。2.1.4.加强对土料、含水量、施工操作和回填土干密度的现场检验按规定取样,严格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2.2.挖方边坡塌方2.2.1.对永久性挖方的边坡坡度,应按设计要求放坡,一般在1:1~1:1.5之间。对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土质较好时,边坡可放宽一些。2.2.2.开挖基坑(槽)和管沟,土质条件好,地下水位低于其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坡度在1:0.33~1:1.5。施工期较长,挖方深度大于2m以上时,应作成直立壁加支撑。2.2.3.做好地面排水措施,避免积水。当有地下水时,应及时采取降排水措施。2.2.4.在坡顶上弃土、堆载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土质干燥密实时,其距离不得少于3m,土质松软时,不得小于5m。山东**地产有限公司编号**DC—GC—BZ001版本A/0生效期2013年1月2.2.5.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避免先挖坡脚,造成坡体失稳2.3.基坑泡水或基底未保护2.3.1.基坑周围应设排水沟。挖土放坡时,坡顶和坡脚至排水沟均应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为0.5~1.0m。对永久性挖方边坡上缘至山坡截水应保持5m距离。2.3.2.基坑开挖时应逐层开挖,逐层放坡,并加深排水沟和集水井,随时检查边坡坡度,不允许偏陡。边坡上缘堆土或堆置材料时,至坡边应保持一定距离,一般在0.8m以上,堆土高度不超过1.5m。2.3.3.在潜水层内开挖基坑时,应在潜水层标高最低处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2.3.4.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时,应在开挖标高坡脚设排水沟和集水井。2.3.5.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2.3.6.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2.4.边坡或基坑超挖2.4.1.人工开挖应逐层清底和出土。2.4.2.机械开挖应预留0.3m厚的采用人工修坡或挖出。2.4.3.开挖过程中加强复测,严格定位,在坡顶边脚设置标志和边线,并设专人检查。2.5.回填土挤动基础墙体2.5.1.基础两侧用细土同时分层回填夯实。两侧填土高差控制不超过30cm。基础墙体施工完毕,达到一定强度后再进行回填施工。同时避免在单侧临时大量堆料以及行走重型机械设备。2.6.室内回填土沉陷2.6.1.选用合适回填土料,认真控制土的含水量在最优范围内,严格按规定分层回填夯实,并抽样检验密实度。2.6.2.施工前应对原自然软弱土层进行处理。2.6.3.房心回填土深度大于1.5m时,在建筑物外墙基回填土时需采取防渗措施。2.6.4.使用要求较高的大面积房心回填土,应先用机械将原自然土压密实,然后再回填土。山东**地产有限公司编号**DC—GC—BZ001版本A/0生效期2013年1月3.质量缺陷整改措施3.1.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3.1.1.不合要求的土料挖出换土,或者掺入石灰、碎石等夯实加固。3.1.2.因含水量过大而达不到密实度的土层,可采用翻松晾晒、风干,或均匀掺入干土、石灰等吸水材料,重新夯实。3.1.3.因含水量小可采用增加夯实遍数。3.2.挖方边坡塌方3.2.1.对沟槽塌方,应清除塌方后作临时性支护措施,对永久性边坡局部塌方,应清除塌方后,用块石、砖填砌或用2:8、3:7灰土回填嵌补,与土接触部位作成台阶搭接,防止滑动;或将坡度改缓。3.3.基坑泡水、基底未保护3.3.1.已被水淹泡的基坑,应采取措施,将水引走排净。3.3.2.设置截水沟,防止水刷边坡。3.3.3.已被水浸泡扰动的土,根据地域条件采取排水晾晒后夯实,或换填级配砂石夯实;或换土(3∶7或2∶8灰土)夯实;或挖出淤泥加深基础。3.4.边坡或基坑超挖或开挖尺寸不足3.4.1.对局部超挖,根据地域条件可用换填级配砂石夯实;或换土(3∶7或2∶8灰土)夯实,与原土坡接触部位应做成台阶接槎。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3.4.2.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3.5.回填土挤动基础墙体3.5.1.应会同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压浆、加围套等加固措施,或将损坏部位拆除重砌。3.6.室内回填土沉陷3.6.1.如地坪面层尚未破坏,可填入碎石,用灰浆泵压入水泥砂浆填灌密实;若面层已破坏,则视面积大小和损坏情况,采取局部或全部返工。局部处理可用锤将空鼓部位打去,填灰土或粘土、碎石混合物夯实,再做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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