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范围:项目办公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公共卫生间、饮水室、吸烟室等等。防疫期间针对以上场所,需做以下管理工作:1.出现在密集场所内人员必须全员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疫检查人员还要佩戴护目镜。2.加强沟通,保证有效沟通。无关人员不得长时间在密集场所逗留。3.各类设施保持清洁欸,定时、定人消毒、清洗并做到空气流动,通风换气。4.食堂内就餐时错时就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扎堆就餐,餐后及时洗涮餐具,清理就餐垃圾。5.有疑似发热病人,必须隔离观察,不瞒报,避免事态扩大,不慌报,避免引起恐慌。6.公共卫生间进出人员分道进出,暂无空位时须在卫生间外等候,不得扎堆。防疫小组加强消毒和清洁。7.采购的防疫物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8.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好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进入。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体温检测点,未经体温2测量或体温≥37.3°C的人员禁止进入,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及时专车送医。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主动配合。9.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早中晚三次清扫、冲洗、消毒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各区域死角在当天干净,100%消毒。10.各人员密集场所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好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进入。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体温检测点,未经体温测量或体温≥37.3°C的人员禁止进入,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及时专车送医。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主动配合。11.各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单位应为职工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并要求职工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12.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内外环境、相关设施设备、垃圾收集点等定时消毒消杀,按规范使用空调、电梯等设备,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进行垃圾清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个人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摸东西,勤洗手。13.各人员密集场所应科学合理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做好人员的疏导、分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场所良好通风。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出入口、收银台等需排队等候的区域,设“一米安全距离”线,人员之间距离间隔1米以上。314.各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宿舍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加强预防性消毒。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就餐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单独就餐,减少人员聚集。15.区定点接待宾馆应加强对来客的管理,单人单间、单独就餐。在定点接待宾馆居住的省外人员,确需外出的,应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固定专车接送,点对点活动。专车司机应同时在定点接待宾馆居住、就餐。在定点接待宾馆居住的人员应尽量以电话、视频等形式安排工作,确需会客的,由定点接待宾馆安排专门会客室,会客人数不得超过3人,并严格控制会客时间,会客室用后应及时消毒。定点接待宾馆应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16.各人员密集场所要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和公众卫生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17.各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返岗职工分类管控有关规定,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场所及人员防控措施并认真执行。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对工作及服务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健康信息登记。隔离的返博人员在隔离期间,必须单人单间、单独用餐,不得与他人接触。对持有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