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方案为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焚烧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安全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整治范围在全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三、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职责,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安全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四、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镇政府成立X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副组长:成员: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五、职责分工(一)环保办:牵头组织协调各村、各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在夏收秋收期间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宣传、信息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二)农业服务站: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培训农民秸杆还田、秸杆养畜和生产沼气,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和指导工作。(三)派出所:要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对寻衅滋事、不服从管理或因秸秆焚烧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四)林业站: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的宣传和巡查,负责森林防火区违规露天焚烧秸杆行为的查处。(五)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教育力度。(六)安全办:负责秸秆焚烧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七)各村(居)委员会: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委会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秸杆禁烧工作责任。2.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镇与村要签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书,村与户要签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把责任落实到人。3.建立包干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好镇驻村干部、农业及林业干部和村干部作用。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农户、包地块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4.加强督查。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秸秆处理新技术。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原则的高度从分认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健全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管,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召开会议、发布通告、悬挂条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特别是对公共安全和农村环境的不利影响,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自觉性,形成主题鲜明的舆论导向。(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根据当地农作物种植面积和秸秆类型,积极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养畜、食用菌生产、编织等不同利用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四)强化责任追究夏秋农作物收割期间是露天焚烧秸秆X时期,镇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准确掌握各村禁烧秸杆工作进度,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露天焚烧秸杆严重的村要及时通报。对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工作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