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及技巧目前由于对施工方案的理解不同,所以在各地及各单位编制方案过程中内容有所区别,为了进一步理解施工方案的作用,本章主要介绍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和编制技巧。1、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为了严格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在颁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就关于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作了要求;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4.3.7条规定,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2)施工阶段划分。(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4)安全施工设计。(5)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如果该方案是包含在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或项目管理实施大纲中,上述内容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如果对一分项工程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则上述内容略显单薄。通常来讲,对一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依据;(2)分项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说明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本方案的优点及因素。以及在方案实施前应具备的作业条件。(3)施工总体安排。包括施工准备、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人员安排、施工时间、现场布置及流水段的划分等。(4)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四新项目详细介绍。可以附图附表直观说明,有必要的进行设计计算。(5)质量标准。阐明标准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的具体根据和要求,注明检查工具和检验方法。(6)质量管理点及控制措施。分析分项工程的重点难点,制订针对性的施工及控制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7)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8)其他事项。2、有关法规对施工方案的要求2.1、强制性条文对施工方案的要求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除了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本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进行组织外,还必须满足相应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这是我们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容易被忽略的。因此,在编制施工方案前有必要了解规范强制性条文中,对该施工项目制定措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下面列举一些现行规范对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有强制性要求的条文,供读者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参考。《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5.1.1: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引起湿陷。《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7.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7.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15.4.1: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防振或隔振措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92)6.0.11: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及灌浆完毕后,对暴露于结构外部的锚具或连接器必须尽快实施永久性防护措施,防止水分和其他有害介质侵入。防护措施还应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防火隔热功能。《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7.1.5: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3.3.3: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8.2.11: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0.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1.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2.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四、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1.2: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2.0.1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2.0.1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2.1.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2.1.1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局部修订)7.1.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9.4.3:拆除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掷。《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7.3.3: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6.2.13: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6.2.13.1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6.2.13.2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6.2.13.3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拦。6.2.13.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6.2.13.5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13.3.9:石灰桩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冲孔伤人的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4.3.7: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2)施工阶段划分。(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4)安全施工设计。(5)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专业性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强调措施的针对性和全面性。要求编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下列施工方案必须单独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挑架、高度超过规定的落地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卸料平台应经设计计算且不能和外架相连);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装拆方案;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基础和附着设计方案;起重吊装施工方案;打桩施工方案等。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方案的要求第十一条:建筑物拆除应有施工组织方案。第十七条: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2.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目前一般采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定义: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监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编制监理方案,一般情况下,监理也会要求施工单位对这些部位、工序编制施工方案的。2.5、地方主管部门对施工方案的要求除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各地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不少地方性的要求。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都要遵循其要求。3、施工方案的编制方法及技巧3.1、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主要是: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勘察调查得来的资料和信息,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及机械性能手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等。还要依靠施工组织设计人员本身的施工经验、技术素质及创造能力。施工现场调查的内容包括:(1)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