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学》作业1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关系的客体是(D.债务人的行为)。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有效成立)。3、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额主要条款,张某于异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确定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丙地)。4、某甲欲将自用的旧车以5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万元将该旧车与乙。乙方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旧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A.C.D.)2A.买卖合同B.借用合同C.赠与合同D.租赁合同2、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失效的情形有(ABCD)。(参见P.40)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3、我国《合同法》规定,缔约过时责任包括的类型有(ABCD)。(参见P.64)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C.泄露他人的商业秘密。D.不正当地使用他认得商业秘密。4、附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有的要件是(ABCD)(参见P.78)A.必须是将来的事实。B.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C.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D.必须是合法的事实。35、乙公司一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是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2009年试卷三第56题)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三、名次解释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P.1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原则,是指导合同法立法、司法和合同实践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2.承诺(P.40)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约的意思表示。3.狭义的强制缔约(P.47)4个人或企业负有应相对人之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即对相对人之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4、付期限合同(P.80)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5、可撤销合同(P.84)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四、简答题1、简述区分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意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分的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中的专门规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则较复杂,通常是参照合同法中相近的有名合同。(P.8)2、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是指一方以缔约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5约邀请仅表明当事人仍处于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而要约为意思表示,其作用在于唤起相对人为承诺从而成立合同,不仅具有法律意义,而且能够产生法律效果。(P.33)3、简述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P.81-83)五、论述题试述合同的法律特征。【参见课本P.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