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1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六年十月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2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单位: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宇斌研究员主管院长:赵军研究员项目负责人:车宏宇高级工程师主要编写人员编制人员国岗证负责专题车宏宇A15030039企业现状、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评述、总量控制等李翠A15030051事故风险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制图王秀A15030031大气预测刘冲A15030001审核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3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4前言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生产化学肥料和聚烯烃树脂为主业,是跨地区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公司现拥有辽宁盘锦、辽宁葫芦岛、新疆库车三个生产基地,控股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辖盘锦乙烯有限公司、盘锦双兴工程塑料公司、盘锦辽河富腾热电有限公司、盘锦南方化学辽河催化剂有限公司、华锦塑料制品公司等子、分公司10余家,是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石化百强企业之一。目前华锦化工主要化工生产装置能力为:尿素152万吨/年,复合肥20万吨/年,双聚双苯25万吨/年,ABS5万吨/年,丁二烯2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碳酸二甲酯1万吨/年。2006年初华锦化工投资的新疆库尔勒库车大化肥项目建成投产,华锦化工拥有了1套乙烯、3套大化肥和一套复合肥装置。为了加快企业发展,华锦集团于2004年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华锦集团46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2005年8月国家发改委核准了该项目。该项目采用国产化技术装备,将现有16万吨/年乙烯扩建到46万吨/年(新建30万吨/年乙烯),并配套建设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14万吨/年聚丙烯、将6万吨/年苯乙烯装置改造到13万吨/年。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于2005年12月经国家环保总局审批。2006年3月10日,兵器集团公司重组华锦集团。重组后的华锦集团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出将原新建30万吨/年乙烯调整为新建45万吨/年乙烯(其环评报告书已于2006年8月通过辽宁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查),加上现有16万吨/年乙烯的能力,待项目建成后,华锦集团将拥有乙烯总生产能力61万吨/年。由于兵器集团公司拥有海外石油资源优势,为配合乙烯改扩建项目的实施,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与之相互关联配套的原料工程和油码头工程,可为华锦乙烯项目提供有竞争力的裂解原料保障,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华锦乙烯的原料供应问题。这样,与原国家发改委核准意见相比,调整后的乙烯规模增加了15万吨/年,华锦集团拟在新建乙烯工程西侧建设“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作为新增15万吨/年乙烯的配套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万吨/年乙二醇(包括10万吨/年环氧乙烷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5精制,乙二醇生产能力按EOE计)、5万吨/年乙醇胺、15000m3(N)/h空分(制氧能力),以及配套建设的循环水场、变电所、罐区、装车栈台等设施。项目新增占地约10公顷,总投资约19.9亿元。受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61总论1.2评价工作原则(1)本次评价结合盘锦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开展评价工作,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节约用水、总量控制”原则贯彻于整个环评工作的始终,各专题工作都以此为基本工作原则并加以落实。(2)以工程分析、清洁生产、环保设施有效性分析、事故风险分析和总量控制对策为重点,力争做到评价工作重点突出、内容具体、真实客观,最终得出的评价结论明确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3)本项目原材料、公用系统等多依托华锦集团现有及在建工程,报告书中重点分析本项目依托可行可靠性。(4)在保证评价结论科学的前提下,报告书充分利用已有监测资料,以节省时间和经费。1.3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1.3.2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本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维持在现有水平,重点保护对象为厂区周围的生活区和居民区,详见图1-1。(2)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废水经集团5万t/d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入双台子河,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保证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降低地表水体双台子河的纳污负荷。水环境保护目标见图1-2。(3)噪声环境保护目标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7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声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受到影响。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表1-1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相对位置相对距离功能区划执行标准东洼村SSW0.78km小郭子WN1.96km冯家EN1.73km宋家店EN2.46km后上稍子村EN2.57km前稍子村ES1.95km大气环境谷家村SSE2.03km二类GB3095-1996水环境双台子河河段Ⅳ类GB3838-2002声环境东洼村W0.5km2类GB3096-931.4评价等级和重点1.4.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工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烃、氨、环氧乙烷;另外,为本项目供汽的乙烯厂备用燃油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NOx。由于非甲烷烃、环氧乙烷、氨排放量较小,且多为无组织排放,因此选择SO2、烟尘、NOx计算等标排放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4.1.2款,等标排放量Pi计算公式如下:9010×=iiiCQp式中:Pi—等标排放量,m3/h;Qi—单位时间排放量,t/h;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8C0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可计算得各个污染因子的Pi值,见表1-2。表1-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别项目Qi10-3t/hC0img/m3Pi二级三级评价等级SO21.250.52.5×106三级TSP8.321.08.3×106三级NOx33.30.241.4×1082.5×108≤Pi2.5×109Pi2.5×108三级注:TSP一次值按日均值的3.3倍计。本项目位于盘锦市城区边缘,属于复杂地形,等标排放量Pi的最大值为1.4×108,按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0.17万m3/d,废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中等,进入集团5万t/d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双台子河,按照HJ/T2.3-93的规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HJ/T2.4-1995的规定,其所在功能区属于适用于GB3096-93规定的3类标准地区,本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因此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4.2评价工作重点本次环评的重点为下列专题:(1)工程分析专题(2)清洁生产及节水专题(3)污染防治措施专题(4)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及总量控制分析专题(5)环境风险评价专题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91.5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筛选1.5.1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装置特点及评价工作内容和深度的要求,确定本工程各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范围如下:(1)根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拟建装置为中心,年主导风向(SSW)为主轴,上风向3km,下风向3km,侧风向各2km的一个长方形区域,面积24km2。(2)根据评价等级和纳污水域功能区划特点,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集团总排污口所在双台子河上游100m,下游1500m。(3)噪声评价范围为新建厂区西、北侧边界。1.5.2评价因子筛选表1-4评价内容及评价因子污染物评价时段评价内容评价因子废气运行期正常及事故状态下,废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SO2、烟尘、NOx、NMHC、环氧乙烷、氨废水运行期正常及事故状态下,废水排放的达标分析。COD噪声运行期设备生产噪声对厂区西、北边界的影响。LAeq固废运行期固废对大气、水环境的影响分析。-1.6评价标准1.6.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氨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总烃参照以色列标准,环氧乙烷参照前苏联工作环境空气和居民区大气中有害有机物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详见下表。表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10污染物的浓度限值(mg/m3)项目一次值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备注TSP--0.30.2PM10-0.150.10SO2-0.500.150.06GB3095-1996NO2-0.240.120.08根据环发[2000]1号文氨0.20-TJ36-79总烃5.0/2.0/以色列标准参考环氧乙烷0.30.03/前苏联标准(2)地表水:受纳水体双台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4)声环境:按盘锦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环境敏感点东洼村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B(A),夜间50dB(A)。(5)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1.6.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工艺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有关限值;供汽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01)第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废气排放与控制标准见表1-9。表1-9废气排放标准项目污染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m)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mg/m3GB16297-1996(新、改、扩)非甲烷烃12017(20)4.0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氨-20(30)1.5(厂界浓度限值)烟尘150//GB13271-2001第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其它燃料油锅炉)SO2900//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11(2)废水本项目依托的5万m3/d污水处理场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辽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废水执行一级标准A标准,详见表1-10。表1-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pHCOD石油类硫化物NH3-N挥发酚苯甲苯废水6-95011.05(8)0.50.10.1(3)噪声厂界噪声按盘锦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分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