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朱秋霞、洪丽丽、危帆、陈薇作者简介:费孝通(1910—2005)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汉族,江苏吴江人。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目录作者简介《乡土中国》简介及各章介绍小结《乡土中国》简介:•《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本书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乡土中国》总共有十四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通过对西方的政治体制和历史与中国的相比较进而突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1.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社会学里,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礼俗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法理社会。•在中国,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2.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其实说乡下人愚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为“文盲”。而作者认为“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不及城里人多。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其本质是稳定不变动的,人与人之间也是相互熟悉的,他们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可以不用见面而知道对方是谁。•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中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3.再论文字下乡•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我已说过,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黏着。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不论在空间和时间的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4.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波纹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5.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差序格局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6.家族•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疏差序向外扩大。中国的家是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决定。•家族是从家庭基础上推出来的。但是包括在家族中的家庭只是社会圈子中的一轮,不能说它不存在,但也不能说它自成一个独立的单位,不是一个团体。7.男女有别•家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这里我们碰着了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基本问题了。而感情定向一词是指一个人发展他感情的方向。•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亚普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在乡土社会中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它更害怕社会关系的破坏,因为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那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8.礼治秩序和无讼•如果我们在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9.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论权力的人多少可以分成两派,两种看法:一派是偏重在社会冲突的一方面——横暴权力,另一派是偏重在社会合作的一方面——同意权利。•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所谓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在变化很少的社会里,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新的问题,生活是一套传统的办法。如果我们能想象一个完全由传统所规定下的社会生活,这社会可以说是没有政治的,有的只是教化。事实上固然并没有这种社会,凡是乡土社会却是靠近这种标准的社会。儒家很有意思想形成一个建筑在教化权力上的王者;他们从没有热心于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10.血缘和地缘•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11.名实的分离和从欲望到需要•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在变得很慢的社会中发生了长老权力,这种统治不能容忍反对,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做人们行为的指导了,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小结•费先生用这十四章客观全面的描述了中国社会的本质——乡土性,揭示出中国现代社会的变化改革与传统社会所遗留的思维观念相冲突。而在分析中国社会本质的同时也提出了他的远瞻性的建议,从而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