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5港股通登记结算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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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登记结算业务介绍港股通方案内容2概述存管清算与交收风险管理公司行为一、概述(1)-定义3“配合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有管控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举措”。上交所和港交所将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券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组成部分: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港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包含沪股交易通和沪股结算通两部分。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港交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港交所上市的股票。包含港股交易通和港股结算通两部分。一、概述(2)—沪港结算通基本框架境外境内中国结算上海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香港结算境内投资者境内券商2212境外投资者香港券商两地结算公司互相开立证券账户,用以持有证券;开立资金核算户,用于资金结算。通过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建立CCP和CSD的联结,进行约务更替和交收。3两地市场尽量保持各自主场的结算习惯,彼此遵守对方的业务安排。331香港结算证券账户中国结算证券账户4一、概述(3)-方案目标目标:建立一个全新的港股通登记结算系统,通过独立的清算和交收、风控、公司行为服务、运维系统来为业务提供支撑。5港股通方案内容6概述存管清算与交收风险管理公司行为二、港股通-存管(1)7香港市场背景实物证券:目前香港市场以实物证券为主,上市公司均须向股东、债权人等印发实物股票及债券等,作为股份所有权或债权的表面证据。间接持有:证券持有方式是以间接持有为主,大部分证券登记在代理人名下。代理人一般为券商或托管银行,而香港结算下属的香港结算代理人作为香港的中央存管处,也是一家代理人公司。登记与存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必须由经认可的股份登记机构负责备存维护。香港市场业界习惯上将此类证券登记机构称为“过户登记处”或“过户处”(ShareRegistrar)例如:Computershare。投资者可以将所持实物证券存管到代理人,代理人把这些存入的实物证券送往相应的过户处,重新登记于代理人名下,并保存这些实物证券(直到投资者提取)。存入的证券在过户登记处以代理人的名义重新登记后,代理人成为该证券的名义持有人,作为具有法定所有权的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上。二、港股通-存管(2)证券账户香港结算为中国结算开立股份户口,中国结算通过相关账户代内地投资者持有港股。股东名册“香港结算代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列示在港股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中国结算及作为权益拥有人的内地投资者不列示在股东名册上。证券持有境内投资者通过现有A股账户持有港股。香港结算在系统中维护中国结算持有,不记录境内投资者明细。中国结算维护境内投资者持有明细数据,持有汇总数据与香港结算每日对帐。8户口编码名称功能01股份结算户口用于交易股份的交收。02股份权益户口用于接收派发的权益股票如红股等,转入01户后可用于交收。20股份抵押统制户口记录中国结算提交进入CCMS(共同担保品管理系统)作为担保交收卖出证券的证券二、港股通-存管(3)港股通账户“港股通”投资者需拥有沪市A股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港股通”投资者客户资金账户同沪市A股三方存管资金账户。对有未完成交收港股的证券账户禁止投资者撤销A股账户指定交易。港股对应的账户资料等信息与沪市A股证券账户相同,但港股持仓与A股持仓相对独立(两套系统)。相关服务中国结算提供与港股相关的持有及持有变动的查询、协助司法执行、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证券变更登记、继承、离婚所涉证券变更登记等业务。具体参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营业大厅业务指南》相关要求。非交易过户过户费:初步方案按过户股份市值的比例收取,费率暂未确定。印花税:暂未确定9二、港股通-存管(4)港股通登记由于交收期为T+2,港股余额分为可交易数量(Available)、已完成交收数量(Balance)、未完成交收数量(Pending)。如有发生冻结情形,可交易数量中将扣减已冻结数量,公式如下:可交易数量(A)=已完成交收数量(B)+未完成交收数量(P)-冻结数量(F)每个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将相关数据发送给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以供其做下一交易日交易的前端控制。冻结处理逻辑由于港股为T+2交收,涉及港股的冻结处理逻辑上与A股不同。T日某账户内某只港股可冻结生效最大数量Max为:Max=T日日终持有余额(B)-T-1日净卖出数量–T日净卖出数量-已冻结数量T日净买入及T-1日净买入港股不能在T日进行冻结。10二、港股通-存管(5)案例1:某证券账户T-1日、T日交易、冻结情况如下:日终处理T日终处理成功后,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账户内港股持有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将数据发送上交所和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上交所将根据可交易数量在T+1日做交易前端监控。11日期事项可交易数量(A)日终持有余额(B)未完成交收数量(P)冻结数量(F)T-2日1000100000T-1日卖出200股,买入500股。(净买入300)1000+300=13001000-200+500=3000T日买入200股,卖出400股,申报冻结1000股(净卖出200)1000+100-800=3001000300+200-400=100实际生效为800(=1000-200)T+1日3001300-200800T+2日30011000800港股通方案内容12概述存管清算与交收风险管理公司行为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1)-结算基本流程13券商卖出港股资金净应收券商买入港股资金净应付内地券商内地券商香港结算中国结算中国结算T+218:00T+210:30T+2日T+215:45T+215:45T+2日证券资金中国结算在港结算銀行(X银行)中国结算在港结算銀行(X银行)DDIT+218:00DCIT+218:00DCI:直接记存指示DDI:直接记除指示人民币在港换汇港币港币在港换汇人民币人民币中国结算在沪结算銀行(Y银行)T+2跨境汇划人民币中国结算在沪结算銀行(Y银行)T+2跨境汇划人民币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2)-与香港结算结算原则证券和资金都是T+2交收港币结算(标的证券以港币计价和成交)制度安排成为中央结算系统(CCASS系统)的参与者,类别为“结算机构参与者”。香港结算为中国结算开立四个资金核算户头:确定指定银行选择X银行作为资金交收(即指定银行)、货币兑换银行,开立人民币和港币账户,用于资金实收实付。授权X银行可接受香港结算指令直接对中国结算的银行账户扣款。与X银行就资金汇划和调拨、货币兑换、系统连接等问题进行协议约定。14户口名称户口编号处理款项类别交收户口01记录根据成功交易交收结果所产生的应收付款项款项权益户口04记录与代理人服务相关的款项,如派发现金红利结账户口05记录未缴付的CCASS系统结算费用(包括股份交收费、证券组合费)杂项户口06记录与风控相关的资金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3)-与香港结算T日17:00,香港结算根据成交数据进行净额清算,形成PCS(临时结算表)。在PCS中,以中国结算为单位,对每只证券形成一个待收取或待交付的数额,以及一个与其对应的应付或应收资金金额。T+1日14:00,发送FCS(最终结算表)。基于PCS,对每只证券分配一个唯一的交收头寸代码SPN,同时增加“股份交收费”数据。中国结算可通过CCASS系统查询各SPN状态,确认是否完成交收。(香港不设证券前端监控,因此可能发生证券卖空)15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4)-与香港结算香港不设证券前端监控,因此可能发生证券卖空。每个交收日10:30-15:45,CCASS系统通过四个批处理(“BSR”)进行证券交收。先收后付,CCASS系统内的证券能否顺利交收,要视证券交付方参与者是否有足够的证券。每一次批处理完成的交收都是终局性交收。一旦收到证券,CCASS系统按如下顺序来支付股份:①逾期时日(逾期时间长的先分配)②成交价格(成交价格高的先处理)③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少的先处理)④交易编码。对于不能正常交收的证券,香港结算采取延迟交付的办法。由于发达的场外市场的存在,每日交收效率超过99.5%。16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之间:常规资金交收模式(日终收款模式):香港结算于T+2日晚18:00通过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HKICL)的集中资金交收处理通过DDI或DCI的方式与中国结算完成资金交收。注:将作持续完善,今后可考虑使用“即日付款”交收模式。可能提前至交收日14:00收取应收资金,中国结算向境内券商的资金交付也可相应提前。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5)-与香港结算17指令生成时点(约)资金到账时间(约)名称用途备注14:3015:30Intra-daypayment即日付款资金当日可用(可划)16:0518:00EveningPayment常规交易交收、风控资金、部分权益资金(从汇丰、中行、渣打收到的红利派发支票)19:00T+1日9:30Day-endPayment部分权益资金(从其它银行收到的红利派发支票),月初支付风控资金的利息。资金次日可用(可划)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6)-与境内参与人结算原则两级结算、净额清算、担保交收。人民币结算制度安排为境内参与人单独开立备付金账户和风控资金账户(分自营、客户),投资者账户根据现有指定交易关系清算。备付金账户,号码段为043000000000******,账户类别为007(港股)。风控资金账户,号码段为053000000000******,账户类别为008(港股风控)在沪选择Y银行作为结算银行,负责港股资金交收及资金跨境汇划工作,在其开立港股交易结算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账户)。参与人报备港股交易指定收款账户。18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7)-与境内参与人证券清算以投资者A股证券账户为单位,以成交记录为基础,形成各证券账户在交收日各证券的应收、应付数额。资金清算(两次清算)换汇银行向中国结算提供参考汇率,上交所在前台系统显示。首次清算:交易日(T日)日终,以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对其名下证券账户当日交易进行清算,轧差形成该备付金账户应收应付港币资金净额(含税费)。汇总计算T+2日全部港币应收/应付金额并通知X银行,同时计算各参与人(分自营、客户)应收/应付港币净额。T日日终,X银行根据港币应收付金额,提供换汇汇率,用于T+2交收。二次清算:根据调整后的汇率,计算各参与人应收/应付人民币净额,以清算编号为单位生成清算数据并发送参与人。19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8)-与境内参与人上交所对境内账户实施前端监控,不会发生证券卖空。投资者应付证券:投资者应付证券T+2日计减。即在T日和T+1日晚,卖出方投资者仍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投资者应收证券:T+2日日终,系统根据投资者T日净买入记增其余额(balance)。即直到T+2日晚,买入方投资者才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对内不做延迟交付处理。上述做法与A股差异较大,需提前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20三、港股通-清算与交收(9)-与境内参与人21时间中国结算T日日终:1、交易清算,形成交易资金清算净额;2、对公司行为类业务,在人民币资金到账后进行清算,形成公司行为类资金清算净额。3、计算参与人应收付风控资金,形成风控资金清算净额。4、根据上日持有及收盘价,计算证券组合费。上述清算各分外币和人民币两次进行,数据当日发送结算参与人。5、根据T-1日交易清算结果、T日证券组合费、风控资金、公司行为类资金清算结果进行预交收。T+1日10:30:根据T日风控资金清算结果、T日公司行为类资金清算结果进行参与人资金交收。18:00:1、对T日证券组合费清算结果进行交收。2、根据T日交易清算结果、T+1日证券组合费、风控资金、公司行为类资金清算结果进行预交收。T+2日10:30:根据T日清算结果,进行参与人应付交易清算资金交收。18:00:根据T日清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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