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相关知识培训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崔野韩2006.12.28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背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简称CAC•FAO和WHO成立于1961/1963年的国际政府间组织-1961年,FAO第11届大会第12号决议-1963年,WHO第16届大会批准建立FAO/WHO联合食品标准计划并通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章程-1963年6月在意大利罗马召开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1届大会。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背景•成员与观察员-174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EC)-覆盖全球99%的人口-包括联合国系统和国际政府间组织--观察员-包括157个国际非政府组织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背景•宗旨-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国际农产品及食品公平贸易-协调国际组织农产品及食品标准化工作(OIE/IPPC/ISO等)5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CAC一般委员会商品委员会政府间工作组执行委员会FAO/WHO秘书处(罗马)地区协调委员会6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一般(主题)委员会(10个,均为活动状态)-一般原则法国-食品添加剂中国-食品污染物荷兰-食品卫生美国-食品进出口检验与认证澳大利亚-分析和抽样方法匈牙利-农药残留中国-兽药残留美国-食品标签加拿大-专用饮食营养与食品德国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商品委员会(11个,5个为活动状态)活动状态-乳及乳制品新西兰-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挪威-油脂英国-加工水果与蔬菜美国-新鲜水果与蔬菜墨西哥休会状态(随时可能激活)-食糖英国-谷物和豆类美国-天然矿泉水瑞士-肉类卫生新西兰-植物蛋白加拿大-可可制品和巧克力瑞士8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政府间特设工作组(3个)-生物技术食品日本-抗生素耐药性韩国-速冻食品加工与处理泰国9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地区协调委员会(6个)-亚洲韩国(下一届印度)-非洲摩洛哥-欧洲瑞士-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阿根廷-北美及西南太平洋萨摩亚-近东约旦10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成员资格•成员组织•领导人员•协调员•执行委员会•会议•议程•投票及程序•观察员•记录和报告•附属机构•标准的制定和通过•预算和费用•语言•规则的修改和中止•生效1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成员资格FAO、WHO成员国或准成员,均可加入通知FAO或WHO总干事愿意加入CAC的合格国家可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组织成员组织应与对应的成员国在各自权限内交替行使权利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担任任何职位•领导人员•协调员12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进程开始新工作初步建议审议文件项目建议下属委员会水平严格审查确定重点是否继续?已修订或放弃标准制定征求各成员政府、观察员和利益相关方意见执行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工作组委员会批准通过中期审议批准法典标准1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第1步•“第0步”—即立项前的准备工作–CAC下属委员会或工作组讨论提出制定新标准,考虑三方面因素:是否满足CAC通过的《战略规划》中的工作重点;能否在合理的时期内制定;考虑FAO和WHO评估专家的科学建议。–若决定提出新标准建议,则起草项目文件提交执委会审议,内容包括:制定标准的目的;与CAC战略目标的相关性标准的范围参照“工作重点”的情况–执委会严格审查后,提交CAC大会审议•第1步–CAC大会确定新标准计划14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第2-3步•第2步–起草标准草案由CAC秘书处安排相应的下属委员会或工作组起草标准草案,大多数采用由1个或几个国家牵头,其他成员参与的方式。•第3步–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送各成员国和感兴趣的国际组织以及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特别说明:由JMPR或JECFA提出MRLS(如兽药MRLS)直接进入第3步1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第4步•将标准草案和所征求的意见提交CAC下属委员会审议下属委员会审议OK?退回第2或3步推进至第5步NOYES推进至第5/8步省略第6、7步超级OK16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第5步•将修改后的标准草案和评议相关提交CAC大会审议CAC大会审议OK?退回第3或4步进入第6步再次征求意见NOYES17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第7步•将第5步的标准草案和第6步所征求的意见提交CAC下属委员会审议下属委员会审议OK?退回第6步推进至第8步NOYES18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第8步•将第7步的标准草案和相关评论提交CAC大会审议CAC大会审议OK?退回第6步通过—法典标准NOYES第8步标准草案第5/8步标准草案19国际食品法典的科学性:科学建议•联合成立专家委员会:提出科学建议•制定科学建议主要原则:卓越性:利用国际公认的专门知识独立性:专家以个人身份参加,不代表国家透明度:确保利益相关方了解进程、获取信息普遍性:邀请全世界的机构和相关方提供数据•成立专家委员会完全独立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以保障建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20国际食品法典的科学性:三个专家委员会•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1955年成立,分析和评价污染物、兽药残留的化学、毒理学及其他方面的性质,提出建议。•FAO/WHO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1963年成立,评价食品中农药和环境污染物化学、毒理学及其他方面的性质,提出最高残留限量(MRLs)建议,提出取样及分析方法建议。•FAO/WHO微生物风险评估联席专家会议(JEMRA)2000年成立,评价微生物安全,并提出建议。21国际食品法典类型包括:•商品标准(CommodityStandards)•通用标准(General”Horizontal”Standards)•法典导则(Codexguidelines)•操作规程(CodesofPractice)22国际食品法典:商品标准•商品标准(CommodityStandards)-包括新鲜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商品;-包括产品描述、定义、组成成分和其他要求。•商品标准的基本格式-标准名称、范围、描述、基本组成、质量因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卫生、标签、分析和抽样方法等。23国际食品法典:通用标准•通用标准(General”Horizontal”Standards)-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农兽药残留、标签、分析和抽样方法等。•例子-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MRLS(农兽药残留限量)24国际食品法典:法典导则•法典导则(Codexguidelines)例子-HACCP体系应用-食品进出口认证体系-有机食品-重组DNA植物和微生物食品安全评估25国际食品法典结构:共13卷•1A一般要求•1B一般要求(食品卫生)•2A农药残留(通用文本)•2B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MRLS)•3兽药残留•4专用饮食食品(包括婴幼儿食品•5加工和速冻水果蔬菜•6新鲜水果蔬菜•7谷物、豆类和植物蛋白产品•8油脂、油料及其产品•9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10肉及肉制品;各类汤料•11食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各类产品•12乳及乳制品•13分析和抽样方法26Thank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