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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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课程实训学生姓名:学号:系别:专业:指导教师:张宣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坍塌事故案例分析坍塌事故案例一1.事故简介2003年13月7日下午13时10分,广东省贵州市某花工地的卸料平台架体因失稳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经济损失55万元。2、事故发生经过惠州市某花园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是惠州市某住宅公司,监理单位是广州某监理事务所惠州监理部。2009年9月12号,惠城区建设局发现该项目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当即对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了停工通知,要求他们在15天内到惠城区建设局办理有关施工报检手续。发出停工通知书后,惠城区建设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曾多次督促他们办理施工报检手续,直至2002年12月上旬,建设单位才到惠城区建设局补办施工报建手续。2002年12月17日,惠城区建设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经济处罚后,当即发出了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到惠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2003年1月3日,惠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在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他们在7天内整改完毕,但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致使在整改期内发生事故。该花园工程原为烂尾楼房地产工司收购建设开发。6月份工程动工复建,6月底该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员根据公司的安排,通知搭棚队黄某搭设脚手架,搭设时无施工方案,搭设完成后没有经过验收便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工程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擅自拆除改动卸料平台架体每层两根横杆,对架体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12月底,为了赶工期,工地施工人员根据公司安排,通知搭棚队负责人黄某在工程未完成的情况下,先行拆除B.C栋与平台架体相连的脚手架。2003年1月3日拆完外脚手架后,只剩下独立的平台架体。事故前几天,工程队带班黄某在施工作业工程中,发现卸料平台架体不稳定,向工地施工员报告了此事,但施工员和搭棚队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均未对平台架体进行认真安全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2003年1月7日下午13时,工程队带班黄某安排工人在B.C栋建筑进行施工作业。13时10分,平台架体失稳发生坍塌,造成平台作业人员2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4人轻伤。其中1名重伤工人因伤势严重,于1月14日抢救无效死亡。3.事故原因分析(1)缺少脚手架搭设方案。卸料平台应单独进行设计计算,不允许与脚手架进行连接。(2)工序颠倒。先行拆除了与平台架体相连的外脚手架,却没有对平台架体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3)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安全意思差,施工单位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也没有及时纠正和采取防范措施,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4)劳动组织不合理,造成人员集中,荷载集中造成超载。(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该工程搭设卸料平台及外脚手架无设计方案,无验收便投入使用。(6)该房地产公司在没有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人员擅自施工作业。(7)现场施工混乱,没有专职安全员。坍塌事故案例二1.事故简介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南京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裙楼工地发生一起重大职工因功伤亡事故。大演播厅舞台在浇筑顶部混凝土施工中,因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大演播厅舞台屋架坍塌,造成正在施工现场的民工和电视台工作人员6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2.事故经过在大演播厅舞台支撑系统支架搭设前,项目部在没个有任何施工方案的情况下,按搭设顶部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先后完成3个演播厅,门厅和观众厅的搭设模板和浇筑混凝土施工,1月,该建筑公司工程师茅某编制了“上部结构组织设计”,并于当月30日经项目副经理成某和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某批准实施。7月22日开始搭设施工后时断时续,搭设时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图纸,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程某决定立架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尺寸按常规进行搭设,由项目部施工员丁某在现场指挥搭设。搭设开始约15天后,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某将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交给丁某。丁某看到施工方案后,向项目经理程某做了汇报,程答复还按以前的规格搭架子,到最后在加固。模板支撑系统支架由该建筑公司的劳务公司组织进场的朱某进行搭设(朱某是市标牌厂职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在该建筑公司劳务公司,6月份进入施工工地从事脚手架搭设,事故发生时朱某工程队共17名员工,其中5人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地上25-29m最上边一段有木工工长孙某负责指挥木工搭设。10月15日完成搭设,支架总面积约624㎡,高度38m,搭设支架的全过程中,没有办理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的手续,搭设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10月17日开始进行模板安装,10月24日完成,23日木工工长孙某向项目部副经理程某反映水平杆加固没到位,程某即安排架子工加固支架,25日浇筑混凝土时仍有6名架子工在继续加固支架。10月25日6时55分开始浇筑混凝土,8时多,项目部资料质量员姜某才补填混凝土浇捣令,并送监理公司总监韩某签字,韩某将日期签为24日。浇筑现场由项目部混凝土工长邢谋负责指挥。该建筑公司的混凝土分公司负责为本工程供应混凝土,为B区屋面浇筑C40混凝土,坍落度160~180mm,用两台混凝土泵同时向上运输(输送高度约40m、泵管长度约60m*2)。浇筑时,现场有混凝土工工长1人,木工8人,架子工8人,钢筋工2人,混凝土工20人,以及电视台3名工作人员(为拍摄现场资料)等。自10月25日6时55分开始至10时10分,输送机械设备一直运行正常。到事故发生止,输送至屋面混凝土约139m2,重约342t占原计划输送屋面混凝土总量的51%。10时10分,当浇筑混凝土由北向南单向推进,浇至主次梁交叉点区域时,模板支架立杆失稳,引起支撑系统整体倒塌。屋顶模板上正在浇筑混凝土的工人纷纷随塌落的支架和模板坠落,部分工人被塌落的支架、模板和混凝土浆掩埋。事故发生后,该建筑项目经理部向有关部门紧急报告事故情况。闻讯赶到的领导,指挥公安民警、武警战士和现场工人实施了紧急抢险工作,将伤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最后,造成正在现场施工的民工和电视台工作人员6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3.事故原因分析(1)支撑体系不合理(2)模板支撑与周围结构连接点不足,在浇筑混凝土时造成了顶部晃动,加快了支撑失稳的速度。(3)没有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现浇混凝土屋面板的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有了施工方案后也未按要求进行搭设(4)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师无监理资质。(5)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对扣件或钢管支撑进行设计和计算。(6)施工现场支架钢管和扣件在采购、租赁过程中质量把关不严,部分钢管和扣件不符合质量标准。(7)脚手架搭设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8)在搭设支架的过程中,没有办理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的手续,搭设完毕也未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坍塌事故案例三1.事故简介2010年11月17日,西安市某工厂住宅楼在拆除地下人防工程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人4死亡,3人受伤。2.事故发生经过西安某工厂住宅楼工程为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300㎡,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由西安某建筑公司施工,并于2001年10月25日进场。在做开工前准备时,发现地下有废弃的长17m,宽3.2m,深7.5m的防空洞。西安某建筑公司对基坑工程施工在没有详细勘察和没有制定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将拆除人防和土方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质资的四川南江县私人包工队,并放弃监督管理,完全由自行组织施工。11月17日,包工队派人清理防空洞底部砖基础,基坑边坡发生坍塌(塌方量约60m3)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3.事故原因分析(1)作业工人不懂施工技术,7.5m属于深基坑开挖,应该进行基坑支护。(2)基坑工程施工没有详细勘察和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导致违章施工。(3)施工企业擅自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私人包工队,并放弃监理,完全由农民工私人组织施工。物体打击事故案例物体打击事故案例一1.事故简介2002年月20日下午,上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某汽修车间工程,钢结构屋架地面拼装基本结束。14时20分左右,专业吊装负责人曹某,酒后来到车间西北侧东西向并排停放的3榀长21m、高0.9m、自重约1.5t的钢屋架前,弯腰蹲下在最南边的1榀屋架下查看拼装质量,当发现北边第三榀屋架略向北倾斜,即指挥两名工人用钢管撬平并加固。由于两名工人使力不均,使得那榀屋架反过来向南倾斜,导致3榀屋架连锁一起向南倒下。当时,曹某还蹲在构件下,没来得及反应,整个身子就被压在构件下,带现场人员翻开3榀屋架,曹某已七孔流血,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2.事故原因分析(1)钢架固定不符合要求。(2)曹某酒后指挥,而且曹某指挥站立位置不当(3)施工前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违反操作程序。(4)施工场地未经硬化处理,给构件固定支撑带来松动余地。(5)施工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差(6)没有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物体打击事故案例二1.事故概况2002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某建筑公司总包、某建筑有限公司分包的某高层工地,分包单位外墙粉刷班为图操作方便,经班长同意后,拆除集机房东侧外脚手架顶排朝下第四步围挡密目网,搭设了操作小平台。在10时50分左右,粉刷工张某在取用粉刷材料时,觉得小平台上料口空挡过大,就拿来一块1800mm*200mm*50mm的木板,准备放置在小平台空挡上。在放置时,因木板后段捆着一根20号铁丝钩住了脚手架密目网,张某想用力甩掉铁丝的钩扎,不料用力太大而失手,木板从100m高度坠落,正好击中运送建筑垃圾至工地东北角建筑垃圾堆场途中的普工杨某脑部。事故发生后,现场立即将杨某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杨某伤势过重,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8月29日7时30分死亡。2.事故原因分析(1)外墙粉刷班长为图省事,擅自同意作业人员拆除脚手架密目,还违章在脚手架外侧搭设操作小平台。(2)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按施工实际情况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作业班组擅自搭设不符规范的操作平台。(3)缺乏对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教育和现场管理不力。物体打击事故案例三1.事故经过2003年8月9日上午,某商住楼施工现场,架子班任某等两人到位于25层的悬挑防护棚上将堆放在其上面的钢筋捆扎,以便用塔吊吊运到地面。9时30分左右,任某在防护棚上捆扎钢筋时,防护棚突然失稳变形,向下倾斜,任某从防护棚坠落到地面,坠落高度74.3m。同时,该防护棚上面未捆扎好的数十根钢管随之滑落,部分掉至相邻的工地,砸中在地面上的社会人员刘某和唐某。三人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2.事故原因分析(1)施工企业违章将拆下来的脚手架钢管堆放在防护棚上面,荷载超出了防护棚的承载能力导致防护棚失稳。(2)在拆除脚手架的周围未设置隔离区,无明显标志,无专人看守。当建筑靠近街道时,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挂满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3)工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4)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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