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防城港公司)第1页,共5页装修合同书甲方(发包人):黄元艺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玉葵岭市场综合楼1栋9层901号房联系电话:13557009695乙方(承包人):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地址: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海湾商住小区B2-2-2-902室联系电话:0770-282358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防城港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玉葵岭市场综合楼1栋9层901号房(2)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单)。(3)工程承包方式:清包(清包/全包)。(4)工程期限120天,开工日期2017年6月6日,竣工日期2017年10月6日。(5)合同预算价款(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小写):¥450000.00元第二条、甲方义务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防城港公司)第2页,共5页(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第三条、乙方义务(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2)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3)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第四条、工程变更(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填写附件《装修工程变更单》,由甲方确认签名后进行工程变更,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变更费在第二次付款时付清。(2)本合同所述及的“工程内容变更”,不仅指具体的项目,也指某具体项目中的具体数量变化。第五条、工期延误(一)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1)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防城港公司)第3页,共5页料及设备的。(2)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延期进场的。(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4)因天气等原因确实不适合施工的。(二)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照附件《工程验收手册》的内容组织联合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甲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无条件整改。(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甲方在三日内不付清工程尾款,乙方有权拆卸并收回所有安装的工程物品。(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整体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水电五年。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按下表方式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前七日第二次铺砖完毕第三次竣工验收第八条、违约责任(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防城港公司)第4页,共5页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合同签订后并开始施工,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200元,并停止施工,工期顺延。(4)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第九条、安全生产劳动力管理(1)装饰施工前,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工作和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小区证件费由甲方办理和支付。(2)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工地堆放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防城港公司)第5页,共5页(5)此工程不含消防审批、整改及安装等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第十条、附则(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三)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附件1:施工图纸附件2:预算单附件3:装修工程变更单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