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民政局民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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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民生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低保人群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竞价文件(项目编号:SYZCZ-1811)针对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民生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低保人群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价,请符合资质要求且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一、竞价供应商范围指在“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人寿保险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中标供应商。二、竞价文件的修改1.若构成对《竞价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将在指定媒体(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补充通知》。2.若通知出现更正,自《更正/补充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竞价开始日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三、报价说明1.所有报价除特殊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取整,不保留小数)。2.供应商所报保费应当满足竞价文件中关于本项目需求的所有实质性响应条件(详见“六、需求明细”)。3.供应商所报保费必须为阿拉伯数字表示,参与竞价供应商报价均不存在可选择的报价。四、服务要求1.供应商保费报价不得违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2.竞价成交供应商的保险条件和服务要求不能低于本竞价文件(含服务协议(附件1))、投标承诺。五、参与竞价须知1.资格预审内容: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被授权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价供应商承诺书》原件(附件3)。2.竞价现场参加人员包括:(1)采购单位:经办人;(2)供应商:被授权人;(3)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六、需求明细1.竞价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信息通知日期:2018年7月27日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民生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低保人群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ZCZ-1811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采购单位联系人:白华采购单位联系电话:69445221采购中心联系人:李祎采购中心联系电话:69468493本项目分为二包第一包: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费预算金额:单项总保费金额不高于2150000元被保险人:顺义区常住人口:包括顺义区户籍的自然人和取得顺义区暂住资格的自然人被保险人人数:2017年北京市顺义区统计年鉴数据:2016年顺义区常住人口107.5万人第二包:低保人群意外伤害保险保费预算金额:单项总保费金额不高于920000元被保险人:顺义区在册的低保特困人员。被保险人人数:约4500人竞价开始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30采购单位要求签订合同日期: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参与竞价供应商的选择方式:邀请在“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人寿保险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中标供应商参与竞价。备注信息:1.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于2018年8月7日上午9:30前到顺义区顺鑫大学(原顺义区财会培训中心,毓秀园别墅区内)进行资格预审并参与竞价。2.如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请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索取《竞价文件》,采购中心电话69468493。并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回执,按要求填写后于2018年8月3日下午17:00之前送至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报名(以采购中心实际收到的报名回执为准),未按要求送达回执的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枫桥别墅南门行政中心大楼0347室。项目背景:为提高顺义区低保人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发挥商业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本次竞价采用的竞价规则1.本次竞价供应商进行三次报价;2.供应商第一次报价第一包保费金额不高于2150000元;第二包保费金额不高于920000元;3.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之后的每次报价须低于上一次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本次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采购项目”、有效报价最低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次报价结束后,若有效最低保费报价存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询问上述供应商是否继续竞价并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如果上述供应商中一家或以上同意继续竞价,则直至竞出唯一的最低报价为止,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采购单位确认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不同意者视为放弃本项目竞价资格;2.如果上述供应商均不同意继续竞价,按照供应商在“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人寿保险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竞价采购项目需求(即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条件”)(1)第一包1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投保险种救助类责任险条款类别序号内容保险金额要求保险责任1自然灾害类身故50万元2伤残50万3医疗2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2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责任描述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的自然灾害,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下列救助费用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人身伤亡救助金50万元、医疗费用2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2)第二包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投保险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住院津贴、丧葬费补偿类别序号内容保险金额要求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身故30万元2意外伤害伤残30万元3附加意外伤害医疗3万元4意外事故丧葬费1万元5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人,累计不超过180天/年/人2低保意外险责任描述在保险合同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300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2、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导致残疾的,保险人按认定后的残疾程度和比例赔付,最高给付保险金额300000元。3、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在符合条款约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4、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10000元支付丧葬费。5、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需要住院治疗,按照每人每天50元给付住院津贴,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80天。(3)保险费第一包保费金额不高于2150000元;第二包保费金额不高于920000元;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盖章确认并支付相应费用后24时开始生效。(4)服务需求服务资质供应商资质在“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人寿保险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中标供应商;服务承诺理赔及咨询1.设立本项目24小时专职服务团队;2.针对被保险人保险承保、理赔事项说明(包括保险责任、医院说明、药品范围说明、诊疗项目);3.对于被保险人因理赔案件提出的查询或疑问、以及其他对保险合同内容的执行状况的投诉事件,在24小时内做出反馈;理赔数据分析根据被保险人的医疗赔付数据,提供本年度保险合同管理报告,内容包括:人均门诊、住院;被保险人各项医疗费用数据与上年度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2.采购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被保险人健康的信息;3.聘请第三方对合同期内保险效用进行评价。其他协调运输公司保障顺义区汛期物资运输车辆需求,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在约定保险责任限额医疗范围内,由被保险人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七、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于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质疑应当遵守如下条款:1.质疑应当在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可以就如下事项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1)竞价文件;(2)竞价过程,竞价结果;(3)其他事项。2.书面质疑应当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依据,并附能够证明质疑事项的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并提供该证据的合法来源,如未能随书面质疑提供质疑事项的证明材料,并且在质疑受理人指定送达证明材料的期限内仍未能提供,其质疑事项将被驳回。3.书面质疑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供应商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1第一包:北京市顺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协议甲方: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乙方:为提高全区户籍人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发挥商业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结合我区以往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保险服务协议。承保服务一、甲方为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府与乙方签订整体保险协议,保险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0时起至年月日24时止,全年保费总额()元。二、该保险协议承保被保险人遭受条款列明的死亡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根据以下保险方案及条款进行赔偿的保险。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险方案为:投保险种救助类责任险条款类别序号内容保险金额要求保险责任1自然灾害类身故50万元2伤残50万3医疗2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三、保险责任描述在保险合同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下列救助费用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人身伤亡救助金50万元、人身伤残50万元、医疗费用2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四、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整体服务协议,可与乙方签订具体的保险协议,并办理投保手续。五、乙方自收到投保材料和保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保单和发票。理赔服务六、理赔流程1.被保险人填写理赔申请书;2.保险人协助被保险人准备理赔所需材料;3.承保的保险公司核实材料,如材料齐全须3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七、理赔所需材料(一)医疗及残疾所需材料序号材料名称1理赔申请书2门诊病历、诊断证明3处方底联4药品收费清单5门诊收费收据6门诊手术、治疗、检查等费用清单7病理、X光、CT、核磁等报告8住院病历(医院盖章)9住院费用明细单/结算单10住院收费专用收据11被保险人身份证或户口本12残疾鉴定报告13被保险人或监护人个人帐户信息备注:(1)医疗索赔材料:提供1-11、13;(2)残疾及附加医疗索赔材料:提供1-13。(二)身故所需材料序号材料名称1理赔申请书2死亡证明原件(核实后返还)3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4身故人身份证件5法定继承人身份证6法定继承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人帐户信息其他约定八、项目服务:九、如保单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对被保险人有利的条款规定为准。十、乙方不得在本项目协议有效期内私自变更条款、服务项目等,如果在协议执行期间变更条款或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视为违约,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不得无故违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十二、乙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甲方信息及被保险人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十三、双方如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内容有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甲方: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乙方:地址:地址:甲方法人代表(章):乙方法人代表(章):理赔及咨询1.设立本项目24小时专职服务团队;2.针对被保险人保险福利、理赔事项说明(包括保险责任、医院说明、药品范围说明、诊疗项目);3.对于被保险人因理赔案件提出的查询或疑问、以及其他对保险合同内容的执行状况的投诉事件,在24小时内做出反馈。理赔数据分析1.根据被保险人的医疗赔付数据,提供本年度保险合同管理报告,内容包括:人均门诊、住院;被保险人各项医疗费用数据与上年度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2.采购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被保险人健康的信息;3.聘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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