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车辆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地址:承租方(乙方):地址: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所有人地址:车辆保险情况:车辆年审情况: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第三条租金和其它费用1、租金为:元/天(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及相关费用、折旧费等)。结算时甲方应提供正规的租赁费发票,否则乙方将按相关规定扣除税点。2、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第四条甲方的权利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2、依照合同向乙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具有良好性能的达标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行车本、驾驶证正副本、保险单等复印件以供乙方备案。2、甲方司机和车主实际驾龄需3年以上,且必须驾驶证照齐全,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3、甲方应免费提供除燃油之外的所出租车辆日常例行保养维护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因甲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自负,如果致使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乙方无需支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4、甲方司机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罚款及罚分,由甲方负责及时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负责将车辆停放在乙方指定的地点以方便乙方管理,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6、为出租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乘坐险、车上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50万元。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年度车辆审验及维修保养,并负责办理和交纳车辆行驶所需的各种交通证税费用。8、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经济损失。9、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0、甲方应无条件听从乙方的工作安排指挥。第六条乙方的权利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的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2、有权获得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3、有权要求甲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甲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4、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必须先由乙方承担的,乙方承担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并应承担乙方因追偿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损失。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2、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第八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因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履行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提供的租赁车辆未达到交管部门所要求的车辆性能标准的;车辆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甲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其他经济措施。3、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出租人收到乙方要求调换的通知后应及时调换,时间超过10天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如擅自将车调回,应向乙方支付两倍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5、因甲方车辆原因或甲方司机原因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此而涉诉的,由甲方承担所有法律、经济责任。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正规发票30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第十二条其他1、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合同履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乙方公司综合办公室核定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乙方公司综合办公室各执一份。【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乙方:(签章)甲方:(签章)住所:住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