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团员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年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在校联系电话宿舍号家庭联系地址及邮编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学生签字:年月日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民主评议推荐档次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评议意见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B.家庭经济困难□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D.家庭经济不困难□认定决定学院意见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学院认真审核后,□同意评议小组意见。□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学院评议工作组组长签字:年月日(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学院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意见。□不同意学院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加盖部门公章)(此页不用打印)《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一、此表涂改无效二、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一栏:字数不得少于100字;签字处必须申请人亲笔签字。三、民主评议一栏:在推荐档次处打“√”;陈述理由字数不得少于30字;班主任必须亲笔签字。四、认定决定一栏:院(系)意见,工作组长签字可用私章代替;同时需加盖院(系)公章。五、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一栏:负责人签字可有私章代替。六、此表为一页,任何学校、个人一律不得更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格式,如有更改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