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公民言论:自由、控制及二者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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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互联网时代的公民言论:自由、控制及二者之限度作者:吴倩来源:《西部学刊》2016年第06期摘要:在以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为驱动力的互联网时代,网络生态下的言论表达呈现出全新的样态和特点,这些新特点对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功能的发挥和控制有何影响,自由与控制,二者究竟孰轻孰重?本文将以互联网为大平台,围绕上述问题,对互联网时代公民言论自由与控制的限度进行探究。关键词:互联网时代;公民言论;自由;控制;限度中图分类号:G2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6)03-2-0017-03一、概念剖析:重要性与必要性2015年堪称是中国的“互联网+”计划元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昭示着互联网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动能,也开启了互联网时代的崭新未来。与此同时,一场关于媒介技术与表达权利之间的讨论由此展开。互联网时代所带来的新的传播格局呈现出媒介渠道多样化,媒介平台全媒体化,消费者与生产者统一化等特点,均为自由多元的言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施展空间。然而,无孔不入的碎片化信息,不同媒介领域界限的消弭,近年来不断滋生的群体极化及网络谣言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控制的呼唤。(一)重要性:互联网时代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或称表达自由,意指所见所闻所思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表现于外的自由。[1]早在1954年,我国就将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写进了根本大法,一举彰显了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重要意义。互联网时代,万事万物彼此连通,在这个移动互联的空间场景中,言论自由具有较传统言论自由更高的价值。一方面,全媒体的社交网络和议事平台的功能为信息内容的自由流动提供了保障,这种“百科全书式”的信息展示异彩纷呈,让人们在应接不暇的同时也能够充分发声。另一方面,信息流动已不单纯依赖于电视广播或者报纸这样的传统媒介,随着传播渠道的花样翻新,公民拥有了包括网络媒介及移动终端在内的一系列发表言论的平台,公众号的开辟,自媒体的兴起,都构成了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和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二)必要性:互联网时代的言论控制龙源期刊网媒介控制,就是在媒介体制的基础上,对传播活动所进行的种种管理、监督和制约。[2]117作为自由的孪生兄弟,控制在自身规律的运行中走过了漫长的历史。早在1996年,互联网在中国方兴未艾之时,我国政府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一举使我国成为世界上较早地将网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国家。互联网时代,万事万物都颠覆了我们惯常的思考模式,移动互联社会环环紧扣,牵一发而动全身,新闻控制在这一阶段又被赋予了新的使命。一方面,网络平台承载了更加个性化的言论,自媒体发出的一则报道,一条评论,都可以成为传播内容,这其中有精华亦不乏糟粕,良莠不齐的声音需要新闻控制来把关;另一方面,网络平台赋予公众更加移动化、便捷化的发声管道,使得言论的传播即时迅速又无远弗届。在此过程中,言论恐被碎片化解读,极端化发酵,产生不良后果,因此有序的言论传播需要合理的控制来维持。二、原因解析:何以无限,何以无度(一)互联网时代的自由过度:网络群体的暴动言论的自由与控制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各有其限度火候。虽然“互联网+万物”的趋势给了我们每一个人前所未有的实现言论自由的能力和可能性,我们只要愿意,完全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媒介,自由地发表自己对包括政府政策,社会治理在内的种种看法。[3]但若一味地鼓吹言论自由,将很难尝到“自我实现与真理发现”的甜果。1.多样媒介终端竞发:群体极化的推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昭示着一个崭新的多屏世界正在眼前铺陈开。不同的媒介终端竞发带来的最为直接的后果即是言论表达渠道的扩展,人们可以借助方便快捷的客户端使民意“上达天听”。诚然,表达渠道的增多带来了百家争鸣的福音,但是,稍不留意就很可能演绎为众生喧哗的撒旦。互联网时代我们获准接收新闻的渠道拓宽了,公众基于网络平台的开放性,拥有了言说、表达、辩论甚至批判的能力,开始主动参与到事件的意义建构中,以至于对前进道路上任何一处颠簸都要做出反应,有时甚至反应过度。尤其涉及到政府官员或知名人士时,某些意见的发出者常常会无端发出尖锐而非理性的质疑和批判。一个近期的案例是上海地铁“胖阿姨事件”,该案件肇始于一段发布在网络的播客自录视频,这段时长仅仅1分28秒的视频显示,一名手缠绷带的女乘客拼命顶靠座位末端,向身旁穿粉色衣服的小姑娘挤去,甚至动手打人,而在“粉衣女”另一边坐着的胖阿姨挺身而出,为其打抱不平。视频一问世便为媒体所青睐,媒体动用线上线下所有传播资源渠道大加报道“胖阿姨”的事迹,试图向公众弘扬胖阿姨的光荣事迹。但实际的传播效果是,胖阿姨火了,绷带女的主页也被踩爆了。愤怒的公众人肉出的她的手机、微博、微信、校内等信息,轮番访问斥骂了一通,其中还不乏一些粗鲁的当地方言,事件持续几周后,这些观光团发泄完毕一哄而散,而绷带女也永远消失在了人言可畏的激流中。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公众会因为官员佩戴名牌手表而抨击官场腐败,会因为明星离婚而责难其不忠情史。可见表达渠道多元化并不一定会带来良好的传播效果,需要掌握好火候——如果一厢情愿,忽视甚至压制来自四面八方的街谈巷龙源期刊网议,便很可能自食其果;如果放任自由,又势必适得其反,有时甚至会沦为一些别有用心的煽动者和激进者的危害社会秩序的工具。2.多元媒介内容泛化:谣言滋生的温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预示着专业传播者独揽内容生产大权的光景一去不复返,繁多而新颖的自媒体和网站原生内容构成融合新闻生产的一部分。然而,海量化的信息内容昭示着“网络浅源阅读”时代的到来,使得传播内容逐渐去中心化,碎片化。拼贴、复制、颠覆业已成为人们惯用的解构与重构言论真实性的手段。网络言论空间太过随便,充斥着胡言乱语、污言秽语,有用的言论寥寥无几,垃圾言论却躲都躲不开,有些甚至已经构成犯罪行为,危害着个人安全与社会安定。例如,2015年8月初,网民王某在微博和论坛举报华阴法院院长童建军索贿100万,还贴出了一个汇款100万的凭证,此事一度引起了坊间热议。后经华阴市公安局的调查认为汇款凭证实属拼贴,王某无证据支持就在网络发帖诽谤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在这一案例中,对网络言论自由权利的过度行使损害了个人权益;又如9月,网民冒充专业机构人士捏造新股重启谣言,动用专业术语及相关数据编造成修改条例,消息一出便在微信朋友圈大肆扩散,引发中国股市显著下跌,后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证伪,在这一案例中,对网络言论自由权利的过度行使危害了社会安定。现实生活中,网民利用这种匿名的言论自由炮制谣言触犯法律条例的案例不胜枚举。正如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所说,“在网络中,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这样,人们在家里收看到的电视节目可多达数千个,甚至可以利用网络中的讯息,找到有关人们需要的图像资料,重新编辑组合成一个适合特殊要求的片子”。[4](二)互联网时代的控制过度:良性互动的消弭早在防火墙系统基本建成之时,中国互联网上几乎所有的信息就都处于监控之下。而今,网络媒介提供了全世界最自由的表达空间,控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合理性,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们关注的焦点。合理的控制是维持网络言论秩序的必要抓手,然而,过分地诉诸于控制手段也势必会尝到物极必反的苦头。1.传受双方地位平等:自媒体声音不容小觑美国自由软件运动的重要理论家埃里克·S·雷蒙德在其代表作《教堂与集市》中称:传统的大众传播是“少—多”的大教堂范式,是“少数人面向所有人的传播”,与之相对的新时代的传播范式是“多—多”的大集市范式,是“所有人面向所有人的传播”。[5]互联网时代融入了更多的集市型媒介,人人都有权发布,有权表态,都期盼成为社会事务与政治决策中的重要力量。然而这种来自基层的言论往往会受到隐形大手的操控——我国媒介规制中对于权力者的限制性规定相对宽拙,不同行业的各种行政命令很大程度干涉传媒的运行,这些行政命令的发布和执行龙源期刊网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为满足行政管理的需要,对言论自由人以限制,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到危机和政治敏感的领域,公众所感知到的言论空间样态是一种限制大于自由表达的状态。当人们将厦门市民成功抵制PX事件标榜为“庶民的胜利”的时候,鲜有人知道,PX项目并没有就此作罢,而是隐姓埋名迁至厦门邻市——漳州的古雷半岛,并且在建成后两年发生了两次特大爆炸,给沿海渔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困扰。与两次爆炸一同引爆的是网络空间的言论浪潮,漳州民众利用各大意见表达平台倒逼政府作出回应,然而“栏杆拍遍”等来的却是白费苦心,短短几小时,除了官方授权的报道之外,所有发布在微博、天涯及本地论坛小鱼网等平台的涉及古雷爆炸的言论均被删除殆尽,民众在愤懑的同时只能慨叹人微言轻。互联网时代,数字化环境复制了现代的阿格拉,[6]各式各样的议事平台向普罗大众敞开了怀抱,成为公民谈论社会公共事务的场所。这种开放性决定了过度控制最终会压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合理空间,阻塞言论上通下达的渠道畅通,抑制公民的相互交流和参与社会讨论的热情,最终将导致公权力缺乏监督,网络言论自由的积极意义无从发挥。2.媒介机构组织整合:话语多样性不容忽视互联网时代,各行各业纷纷扛起了跨界兼并整合的大旗。伴随着我国“互联网+万物”进程的不断深入,媒介产业整合的号角也连连吹响。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巨头在原本的区域市场、人才储备、内容资源方面具有很强的区域优势,再加上政策的保驾护航,在并购数量和并购规模都取得了新突破。这种大鱼吃小鱼的整合模式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整合兼并促进了不同领域的资源共享,有助于传媒产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整合兼并将形成寡头垄断,容易使议程设置一律化,公众分散的话语权更加难以抵挡强大的媒介资本话语权,从而导致公众的思想观点自由市场受到挤压。互联网巨头搭乘“互联网+”时代的东风,在媒介的整合中显露野心。而这其中动作最大的要属阿里巴巴入股华数传媒,进驻新浪微博等一系列举措都在证明媒介集中化趋势日益明显。在政治与商业多方力量的干扰下,互联网这个多样话语的生产平台正在日益呈现出一种内部互相帮衬的生态体系。兼并整合的浪潮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资源共享,但因媒介所有权过于集中而造成的垄断格局势必干涉到信息民主,威胁到公民的言论自由。一旦多样话语的良性作用被消解,产业所有者便有可能成为既得利益的拥有者,而代表公众福祉的公共利益将无人捍卫。三、对策分析:以理为限,以法为度互联网时代,网络言论的自由与控制,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令人喜忧参半的媒介伦理命题,人们品味了单丝成线独木成林的甜头,也初尝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苦果;领会了控制不良言论的良苦用心,也体会了压制有益言论的别有用心。自由与控制,究竟孰轻孰重,最终的限度仍在乎法理之间。(一)以理为限:权衡自由与控制的天平龙源期刊网康德曾经说过:“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天平,对于心智发育完善的人来说,所有客观的约束都有事先主观约束的效果。[7]在互联网时代,这种自我的约束和理性的权衡在伦理和道德层面显得尤为必要。一方面,须理智地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现如今,“正能量”似乎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关键词。诚然,正能量带给我们的热血和动力不可估量,但面对海量信息的疾风骤雨时,适当的节制和冷静却显得更有力量。互联网时代,媒介伦理早已超出了专业研究的范畴,成为公民媒介素养的一部分。为此,一些网络伦理学研究者纷纷提出自律性的网络行为指南,其中涉及到言论自由的包括“尊重他人隐私”“平心静气地争论”“原谅别人的错误”等等。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提升公众的自我道德意识,培养理性分析、冷静应对的能力;净化网络环境,从自净开始;规范网络言论,从自律开始。另一方面,须理性地对言论自由施行控制。现如今,我国政府乘着“互联网+”的东风,直接参与了网络言论的交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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