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乙醇胺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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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版□公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乙醇胺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答卷递交时间:年月日(收到答卷时由调查机关填写)2调查期: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答卷截止日期:2010年1月12日主管官员:邢敏电话:(8610)65198062刘永平电话:(8610)65198182传真:(8610)65197578电子邮件:邢敏:xingmin@mofcom.gov.cn刘永平:liuyongping@mofcom.gov.cn请将调查问卷的答卷寄至: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行业指导处邮编:10073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3案由:抚顺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大陆乙醇胺产业于2003年4月1日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德国、伊朗、马来西亚、台湾地区和墨西哥的进口乙醇胺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决定自2004年11月14日至2009年11月14日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台湾地区和墨西哥的进口乙醇胺征收9%至74%的反倾销税。该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3号公告,依法对措施进行了调整。本案是由嘉兴金燕化工有限公司、抚顺北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茂名实华东升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于2009年9月7日代表中国大陆乙醇胺产业正式提出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申请,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于2009年11月13日正式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被调查产品1.名称:乙醇胺2.税则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中的税则号列为:29221100、292212003.产品描述:本次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4年第57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以上税则号仅为方便及海关措施的目的而提供,关于调查范围的书面描述对确定被调查产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你公司是否在调查期内进口过被调查产品?()否(请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并立即把这一页答卷及申明书寄回问卷上页指明的地址)()是(请仔细阅读说明,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完成所有的问卷后寄回问卷上页指明的地址)你公司是否支持本次期终复审调查?()是()否—请简述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4申明书本公司申明,这份答卷所提供的信息就本公司所知是完整、准确和有依据的,本公司知道所提供的信息将由商务部进行查证核实,并同意商务部及其授权工作人员在本次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和裁决中使用。特此申明。(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被授权的联系人签名所在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5问卷说明及相关定义本问卷是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为调查和裁定本案反倾销措施到期后,对终止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是否导致中国大陆产业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而制定的。本问卷调查的信息将用于本反倾销案期终复审的调查与裁决。一、不合作后果任何被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回答本调查问卷并接受相关调查,不得作虚假陈述。若拒绝提供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能在商务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形式或方式填写本问卷和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有错误,导致有关信息不能使用,或提供的资料无法查证核实,或有其他严重妨碍调查的行为,商务部可以在已有或其他可获得资料基础上做出产业损害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的裁定。依照上述方法做出的裁定可能对你公司不利。二、保密规则商务部将充分考虑利害关系方对商业保密信息的合法权利。利害关系方可申请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处理,如有正当理由,商务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利害关系方在提供商业保密信息时,应当向商务部就保密内容提交一份非保密性概要,该概要是可以公开且为其他利害关系方查阅的。概要须合理表达商业保密信息的实质内容。利害关系方只有在得到商务部同意后,才可以不提交保密信息的概要,但仍须提交一份合理、充分的书面说明。如果商务部认为保密信息的请求缺乏正当理由,且利害关系方不愿以概要的形式公开信息,则商务部在裁定时可以不采用此类信息。依以上原则,答卷应同时提交两套,一套为含有保密部分的完整答卷,此为保密版本;一套为只包括公开部分的答卷,此为公开版本。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分别在答卷首页上注明。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使用两个信封邮寄,将保密版本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6里面的信封,信封须封口并注明“内容——仅由收件人开启”字样;外套的信封也须封口,但不得标有保密字样。三、答卷要求答卷时,如果某些项目不能完全说明,可另单独附纸说明,作为回答本问卷的组成部分。附纸说明的内容应清楚列明与问卷相对应的具体部分和条款。答卷及附件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完成,无法译成中文的特殊文字除外。书面答卷两个版本应当各一式五份,并提供光盘等其他电子载体各一式三份。请你公司完整保留回答本问卷的工作底稿和有关文件,以备商务部实地核查。你公司与问卷有关的情况及证据若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商务部,否则商务部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四、本问卷相关定义1、被调查产品:指本案中调查机关所确定的受本次期终复审调查的进口产品。2、中国大陆同类产品:中国大陆生产的与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如不存在相同产品时,则为在特性上最为相似的产品。3、关联方:在以下情况下,两者应被视为关联方:(a)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b)两方直接或间接被一第三方控制;(c)两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一第三方,且有理由认为两方因为存在这种共同控制关系而导致其行为不同于无任何关系的其它人。4、答卷截止日期:指应当寄到或送达商务部的日期。5、调查期: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的时间段,通常为期终复审立案调查开始前的三至五年(为了对比分析反倾销措施实施前后的产业变化情况,调查机关可能要求企业提供调查期前一年的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7第一部分公司简介与关联信息你公司回答本部分内容的联系人所在部门职务电话1、请说明你公司注册资本、经济性质、行业类别、减免税类别等情况。2、你公司是否是上市公司?否()是()——填写以下内容:证券交易所名称:股票名称及交易代码:3、请以图表的形式说明你公司直至最终所有人的股权结构,并按下表列出你公司10个最大的投资者(不足10个按实际数填)以及其投资比例。图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8序号投资人名称投资比例投资方式地址联系电话123456789104、如果你公司的所有者和投资者中有国外(地区)企业或自然人,请填写其中5个持股最多的企业或自然人的有关资料(不足5个按实际数填)。序号投资人名称投资比例投资方式地址联系电话123455、调查期内,你公司的投资人有无变化?无()有()——请说明变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96、调查期内,你公司有无中国大陆内/外的关联方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或从被调查国(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调查产品?无()有()——填写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地址何种关联关系7、调查期内,你公司有无中国大陆关联方从被调查国(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与本案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国外(地区)关联方向中国大陆出口与本案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无()有()——填写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10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8、请提供你公司及中国大陆内/外关联方关于涉案产品1的未来进出口计划(包括你公司和中国大陆关联方被调查产品的进口计划、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出口计划;国外(地区)关联方进口中国大陆生产的同类产品的计划、出口被调查产品/其他同类产品的计划)[生产者不答]。9、请指明你公司的进口业务的性质,可选择多个答案。()通过代理商进口()是进口代理商()直接进口()进口自用如果你公司是进口代理商,请在下面列出中国大陆委托人(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联系人)。序号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10、调查期内,你公司的进口业务是否发生过调整,请逐年说明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在你公司业务总量中所占的比例。1涉案产品是指本案中被调查产品、中国大陆同类产品和其他进口同类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1111、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发生过与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有关的运营和组织结构方面的变化?否()是()——请提供上述变化的时间、原因和状况。12、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采购过中国大陆同类产品?否()是()——请填写下表。单位: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调查期内累计采购量13、请提供你公司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未来采购计划。14、如果你公司也在中国大陆生产同类产品,请尽快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领取中国大陆生产者调查问卷。并说明进口被调查产品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13第二部分被调查产品的相关信息你公司回答本部分内容的联系人所在部门职务电话15、请说明你公司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的被调查产品的最终用途,并说明这些用途在调查期及前后是否发生过变化。16、请列出被调查产品的替代品,并说明在调查期及前后的变化趋势。17、中国大陆生产的同类产品与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的被调查产品是否可以替换使用?是()否()——请解释。18、中国大陆生产的同类产品与从被调查国(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的该产品是否可以替代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14是()否()——请解释。19、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的被调查产品和从其他国家(地区)进口的该产品是否可以替换使用?是()否()——请分国家(地区)进行解释。20、在中国大陆生产的同类产品和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的被调查产品在产品特性上是否存在不同?是()——请说明相对于被调查产品而言,中国大陆生产的同类产品的优势和劣势(例如:质量、可获得性、运输条件、产品规格范围、产品性能、技术支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15否()——请简单阐述。21、在中国大陆生产的同类产品和从被调查国(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的该产品在产品特性上是否存在不同?是()——请说明相对于进口产品而言,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优势和劣势(例如:质量、可获得性、运输条件、产品规格范围、技术支持等),请按来源国分别说明。否()——请简单阐述。22、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的被调查产品和从其他国家(地区)进口的该产品在产品特性上是否存在不同?是()——请说明相对于从其他国家(地区)进口的该产品而言,被调查产品的优势和劣势(例如:质量、可获得性、运输条件、产品规格范围、技术支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16否()——请简单阐述。23、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从被调查国(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进口过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产品?是()——请填选下列内容,答案不止一个的,请另附表格说明。()被调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被调查产品的主要零部件()被调查产品的半成品()被调查产品的后期发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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