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城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扎实推进惠民医疗工程,进一步提高辖区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发挥好卫生工作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高密市卫生局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现制定《柏城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通过对本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健康检查,倡导全社会尊老、爱老新风尚。了解65岁以上人群的健康状况,做到无病早预防,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档案,掌握老年人疾病谱的分布特点和变化趋势奠定基础。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一)项目范围全镇范围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者),均在免费健康检查范围。(二)项目内容1、制定本镇基本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镇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3)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4)由主检医师完成健康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2、健康检查实施单位。由柏城中心卫生院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安排健康检查,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3、工作流程。(一)宣传(2011年8月10日—2011年8月15日):召开村卫生所长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动员发动,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卫生所要建立65岁以上老人查体花名册,将免费查体工作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让居民了解项目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二)登记(2011年8月16日—2011年8月20日):各卫生所与村委会密切协作,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表》,凭通知单、身份证和填好基本内容的健康检查表,按规定时间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由村卫生室负责登记和发放相关表格,填写基本信息栏目及相关内容,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健康检查。(三)查体(2011年8月21日--2011年10月20日):医院查体人员核对接受检查人员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检查表,按要求实施健康检查。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及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自愿。对于进一步检查及治疗所产生费用,凡参加新农合或其它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付费,其他人员按自费项目办理。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家人陪同前往。(四)建档卫生院要在健康查体的同时,按照卫生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并逐步向电子化管理过渡。(五)反馈健康检查结束后,由卫生院主检医师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单,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六)汇总医院要按照有关要求,将健康检查工作的进度及结果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高密市卫生局,为本市健康检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决策依据。三、项目组织实施柏城镇中卫生院是健康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卫生院要合理设计告知程序、便捷健康检查流程、人性化健康检查环境,统一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高质量的开展健康健康检查工作。要将健康检查与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健康检查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按季度汇总上报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类因素,有针对性制订辖区老年人群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