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科高〔2010〕152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与应对危机的能力,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管理办法(试行)》(苏科高〔2006〕40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0年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和管理,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政府采购优先扶持,是我省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促进我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突出工——2作重点,强化政策导向,提高工作组织程度,优先推荐在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以及为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提供关键技术支撑,且产业带动能力和典型示范作用强的产品申报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二、自主创新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在我国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是指,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使用权。三、在组织申报工作中,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事求是,认真、规范地开展产品推荐工作。对拟推荐上报的产品,各地要组织进行论证和初步筛选。在重视产品的创新性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为了有利于自主创新产品日后为政府采购和用户使用,各地应结合本地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推荐产品,并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军事装备自主创新产品不在申报范围内。四、本年度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分两批开展,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10年6月10日和2010年7月30日。申报企业除提供《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申报材料以外,还应提供一份800字以内的有关产品简介材料(表格附后)。《管理办法》及《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样表分别在省科技厅网站()首页“法规公文-江苏省政府部门制度规定”和“公共服务-材料下——3载-范本样表”栏目内查阅和下载。申报单位若属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并在《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上“企业经济类型”一栏注明。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数据盘以市、县科技局为单位,于申报截止日前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受理服务部(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联系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孙逊025-85485926附件: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情况简介表二○一○年五月十四日——4附件: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情况简介表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加盖公章)企业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Email产品简介(主要内容包括:该产品的主要技术特点、性能指标以及与同类产品相比的优势、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产品主要用途和目标市场、产品供货能力、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情况等。字数不超过800字。)——5主题词:自主创新产品申报通知——6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0年5月17日印发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