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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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论1.1前言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位于青岛市四方区金沙路,项目改造包括两个地块。A地块为:金沙路以东、晶华玻璃厂以西、省丝绸进出口公司仓库以南、双星海逸山景小区以北区域;B地块为:山东海通达物流公司仓库及省丝绸进出口公司仓库以西、现有围墙以东及以南、青岛宝龙制衣有限公司以北。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总用地面积88343.6m2,总建筑面积226113.0m2,设计居住户数2218户,规划居住人口6654人。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规定,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接任务后,立即进行了项目厂址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开展了现场监测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编制依据1.2.1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公布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公布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公布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公布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4号令,2003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年1月1日起实施);10、《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11、《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1995年12月29日);12、《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2000年3月29日)。1.2.2技术规范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HJ/T19-1997);6、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1.2.3建设项目依据1、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文件《青岛市城中村(居)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方区孤山村城中村(居)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青建房字[2007]1号);2、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申请孤山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青土资房发(预字)[2007]20号;3、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三级标准;2、声环境执行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1.3.2污染物排放评价标准1、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标准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1)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GB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3)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1990《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4)施工期振动执行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规定;(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2、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标准(1)建成入住期居民厨房废气排放执行GB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3)区域环境振动执行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规定;(4)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5)医疗污染物排放执行DB37/596-2006《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规定。1.4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1.4.1评价范围1、大气评价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方区孤山村金沙路,现状主要为居民建筑和企业建筑。项目排放废气主要是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地块边界外扩500米范围以内。2、水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的规划区域为评价范围,设计确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评价范围是本项目排放口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3、噪声评价范围本项目建设阶段施工期的噪声和营运期的换热站、变配电室、水泵房等是主要的噪声源,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地块边界外1米范围以内。1.4.2评价因子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征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环境质量和影响的评价因子:1、大气环境评价因子:SO2、NO2、PM10;2、水环境评价因子: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3、声环境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Aeq。1.5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5.1评价内容1、评价分析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项目营运期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项目和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对噪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价分析;2、针对项目不同时段的污染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防治措施;3、公众参与调查分析;4、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分析。1.5.2评价重点根据项目性质为居住的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噪声影响评价为主,在着重评价施工期噪声对施工场界及周边敏感点影响的同时,兼顾施工期扬尘和入住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评价。1.6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1993、HJ/T2.4-1995、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下列因素即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评价区域的地理条件和相关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等予以确定。1.6.1大气影响评价等级由于该项目属于居住性质,无工业废气源等强污染源,大气污染较为简单、轻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仅做一般影响分析。1.6.2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该项目无工业废水等强污染物。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水环境影响评价不作为本次评价的重点,仅做一般影响分析。1.6.3噪声评价等级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排风机、换热站、水泵房和机动车辆等,结合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及项目建设前后环境变化情况,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1.6.4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建设项目属于自然村庄,占地中植被面积较少,因此生态评价按照一般影响分析。1.7环境保护及控制目标1、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表1-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相对位置距用地红线m距最近建筑m敏感点性质施工期双星海逸山景小区S6.026.0人居营运期建设项目自身人居、托幼双星海逸山景小区已建成,位于项目南侧,距厂界约6.0m,小区建筑为多层,共有8栋楼,总户数约200户,少量居民已入住。2、主要环境控制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处地区执行三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本项目所处区域执行3类区标准。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工程名称: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位于青岛市四方区西部孤山脚下,北面为山东海通达物流公司仓库和省丝绸进出口公司仓库,东面由北向南依次为青岛锅炉厂(已停产)和青岛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已停产),南面A区紧邻双星海逸山景小区,B区南侧为青岛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办公室以及青岛宝龙制衣有限公司,西侧A区隔金沙路为大华公司分厂和青岛日报报业印务中心,B区西侧紧邻孤山。项目距青岛东部中心区约15公里,距青岛四方火车站、青岛长途汽车站仅3.5公里,距离最近的21路公交车站约1公里,交通十分便利。2.2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四方区孤山村是青岛老城区的“城中村”之一。该村居民建筑年代普遍较早,文化、体育、休闲类设施非常缺乏,绿化面积很小,居民居住环境较差。孤山村改造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主要功能为居住。项目用地范围目前为工业用地,与青岛市整体形象不相称,随着周围青岛锅炉厂、青岛晶华玻璃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的停产以及周围新居住小区的不断入住,该区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8343.6m2,总建筑面积226113.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8832.0m2,商业建筑面积15281m2,幼儿园建筑面积2000.0m2,建筑容积率2.56,建筑密度19.8%。项目根据地块分布情况分为A区和B区,其中A区规划用地面积54469.8m2,建筑面积164840.0m2(未计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6540.0m2);B区规划用地面积33873.8m2,建筑面积61273.0m2(未计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1000.0m2)。2.3结构形式及材料用量2.3.1结构形式建筑根据岩层的埋深及土层性质的不同可采用天然基础或桩基础。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梁板结构;主体结构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形式;高层采用框架结构;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多层为砖混结构。2.3.2材料用量项目材料用量见表2-1。表2-1材料用量表材料用量备注水泥3.0万t钢筋1.8万t砂石8.7万t商品混凝土24.0万t加气混凝土砌块30500m3(约4.4万t)增压粉煤灰砖22250m3(约3.7万t)其它约1.5万t装饰装修合计47.1万t2.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2.5配套设施情况2.5.1供电本项目需6700KVA电力负荷,用电由湖岛35kv变电站供给,A、B两区均在地下一层单设配电室。2.5.2给水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绿化、消防用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青岛市供水范围分为五个供水区,孤山村位于第Ⅱ供水区,属低压供水区。为保证用户供水压力,又不影响原有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四方区规划改造四方山加压泵站,改造后可使孤山水池正常运行。考虑本工程以及周边地块发展的用水需求量,小区内多层建筑由市政给水管直接给水,高层住宅底部由市政管道直接供水,上部采用集中加压供水。2.5.3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孤山村所在的四方区有九条河道,区内雨水排放由管渠收集后就近排入河道及海域。项目所在地块属于李村河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大沙支路的DA300污水干管收集后,通过唐河路污水泵站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2.5.4燃气项目使用清洁的天然气为燃料。2.5.5热源项目设计供热负荷大约为5.81MW,规划利用金沙路现有高压蒸汽管道,由青岛泰能热电公司提供。项目分别在A、B区地下一层各设1处换热站,向各单体建筑供热。2.5.6冷源项目居民楼未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由居民入住后自行确定空调形式,一般为家用分体式空调机,项目公建部分(商业零售业、会所、文体活动中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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