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中学校舞蹈团章程二零零九年十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中和中学舞蹈团”第二条:本舞团是在双流县中和中学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爱好舞蹈并有一定基础的本校在校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第三条:舞团宗旨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三能教育”的思想理念,引导同学成为社团的合格人才。2、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通过舞蹈这一艺术表演形式,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艺术气质与素养,引导和推动本校素质教育的开展。3、本舞团活动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环境和秩序的稳定。第四条:社团任务:1.向广大舞蹈爱好者传授舞蹈的有关知识和技巧,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普及。2.组织团员进行参观和各种实践活动,开拓团员的视野。3.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促进我团与其他相关团队的交流。第四条、中和中学舞蹈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舞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低触,舞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第五条、舞蹈团接受中和中学校团委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一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中和中学舞蹈团由校长和分管艺术的行政干部任名誉团长,特邀关心本团工作的老师任顾问,由黄鑫老师任本团辅导老师。其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舞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三)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副团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七)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本舞团管理机构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委员若干,本舞蹈团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精通本团的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第八条:本舞蹈团负责人通过发掘、公开招聘和民主方法推举产生,中和中学校团委有权对各部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查,若是负责人思想品德方面出现问题或在舞团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可责令舞团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第九条:舞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1、服从中和中学校团委的领导;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舞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5、负责召开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6、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团队义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本舞蹈团良好形象。第十条:本舞蹈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本团;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3、有严重影响本团名誉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反校规校纪等破坏中和中学形象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第十一条:本舞蹈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本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本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校团委对其进行免职。本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本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第十二条:本舞蹈团团长职责1、负责确定本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4、负责舞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第十三条:副团长协助团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团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第十四条:本舞蹈团下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劳动委员共七个委员。各委员职能具体为:(一)组织委员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舞蹈团工作中档案的管理。2、负责本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更多同学的兴趣爱好,陶冶学生的情操。(二)宣传委员1、负责本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2、负责本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本舞蹈团,进一步扩大在校内外的影响,为本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3、与组织委员共同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事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三)劳动委员1、负责训练场地的清洁卫生安排,为各团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学习和排练环境。2、协助团长一起采购本团必备的学习用品。第十五条:中和中学舞蹈团面向全校招收成员,欢迎自愿参加,团员享受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第十六条:申请成为舞蹈团团员的基本条件。1、爱好舞蹈的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舞蹈团组织的活动。2、拥护本团的意愿。3、有自愿入社团的意愿。第十七条;舞团团员加入舞团的程序。1、提出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2、工作人员登记档案。第十八条:舞蹈团团员的基本权利。1、对舞团工作享受有参与权。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本舞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4、享有参加舞蹈团举办的各种面向团员的活动的权利。5、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第十九条:舞蹈团团员的基本义务。1、自觉遵守本舞蹈团的章程,执行舞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2、服从本舞蹈团组织领导,维护舞团权益和声誉。3、积极参加舞团发起的各项活动。4、团员有定期缴纳会费的义务。4、其他相关义务。第二十条:舞团团员的奖惩制度。1、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2、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惩罚。惩罚方式分别为:团内批评、警告、记过和开除出团;奖励方式为:团内通报表扬、校内通报表扬,各级表彰。3、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社团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一条:舞蹈团团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出团内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社团管理层和进行社员信息交流联系。第二章中和中学舞蹈团活动内容第二十二条:本舞蹈团活动1、舞团应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校团委办公室登记社团。2、舞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需向校团委交一份上学期活动小结以及新学期计划。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对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计划内容包括本学期常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由校团委核准并备案。3、每周组织授课和活动。4、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第二十三条:本社团将在校园网开辟一个自己的角落,以便本团形象的宣传和接受学校广大师生的监督。第四章:本舞蹈团的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团长负责舞团各项事务按职能向各委员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组织委员负责活动考勤、活动纪律及协调各项工作并解决突发事务。第二十五条:宣传委员同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和考核记载。第二十六条:学习委员负责帮助各团员解决学习和排练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定期对团员的业务素质进行考核。第二十七条:财务制度:舞团通过缴纳会费,接受奖励或赠与等方式获得经费,舞团经费则由本团团长统一管理,由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专款专用,履行经费审批与报销手续,形成有效记载并于本学期最后两周交由校团委审核。第二十八条:本舞蹈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第五章变更终止第二十九条: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变更,应向校团委申请注销登记。(一)舞团团员大会决议解散的(二)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第三十条:本舞蹈团提出注销申请,应当提交由舞团负责人签名,经团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由校团委组织,对其财务进行审核,审核期间,舞团社团不得开展,接受审核以外的工作。第三十一条:本舞蹈团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15天内,向学生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三十二条:本舞蹈团注销后的财产由校团委统筹处理。第三十三条:本舞蹈团在变更和注销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公示。第三十三条:附则第三十四条:相应细则应根据本条例制,本条例与相应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社团成立起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舞蹈社团指导教师:黄鑫Tel:1588215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