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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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将我市打造成“无证明城市”,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X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和《X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多管齐下,最终实现“无证利民”,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根据X市全面建成“无证明城市”工作目标要求,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在X年3月20日前实现“无证明”。(二)工作原则1.坚持全局行动全域推进。根据上级要求,统一确定标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创建时点、统一督查评价,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2.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保留和取消的两份证明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3.坚持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以群众和企业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工作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助、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三、工作举措(一)开展全面梳理各科室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其自身未持有、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举证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清理范围。各科室对其负责的证明事项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的清理意见或者建议,填写《本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1),在前报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为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保留的,应当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如法律法规名称**条**款**项),如无相关依据也应当予以说明。(二)拟定清理意见对各科室报送的清理证明事项,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逐项研究、逐项提出清理意见。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是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核查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三)公布清理结果X市政府按程序确定公布《X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和《X市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后,保留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我局各机构不得向申请人索要。保留清单以内的证明材料,实施相关办事项目的各机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不需要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其他核查措施或者渠道。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为了方便群众,群众要求我局出具的,我局在职责范围内应当出具。(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科室通过加强行政协助,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政府监管方式从事前行政审批向更加注重事后监管转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因设定依据取消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等应当取消证明事项的,实施科室要及时向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取消证明材料并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建立问责机制,对保留清单之外仍然向申请人索要证明材料或者应及时取消证明材料而未取消的,严肃追究实施科室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建立容错机制,结合本局“无证明城市”创建的具体情况,合理界定容错范围,宽容失败。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X年8月-X年12月15日)广泛开展调研,学习先进单位“无证明城市”创建的工作经验;制定我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12月16日-X年1月20日)前,各科室根据实施方案完成证明事项全面梳理工作,确定清理范围。前,各科室应当形成本科室的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初步意见稿)和《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初步意见稿)并报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保留清单应该进一步明确不需要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措施。前,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报送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初步意见稿)和《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初步意见稿),汇总并报市监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评估验收阶段(X年1月21日-X年3月20日前)各科室要将本科室“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形成总结材料,报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在X年3月20日前对各科室“无证明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5月份迎接X市检查验收。五、组织领导(一)强化统筹推进。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法制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法制科副科长、行政审批科副科长、科信办联系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人员组成由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负责指导各科室做好证明事项全面梳理工作,以及对上报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审核工作。各科室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人员,细化工作方案,并将《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联系人员》(附件2)于X年12月1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取得实效。(二)压实工作责任。我局牵头“最多跑一次”工作的科室要统筹协调证明材料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指导,对各科室的“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法制科要加强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审核论证工作,为“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法制保障。科信办要配合市信息中心做好证明材料核查系统的的建设和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应用,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各科室要发挥“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体作用,做好本科室证明事项的清理。(三)加强督促检查。对“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督查,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将“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我局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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